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
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旗下 7 只公募基金就增加侧袋机
制事宜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 7 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1 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中信建投稳裕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 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信建投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 中信建投桂企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中信建投稳丰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主要为增加侧袋机制相关表述,内容包括“释义”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的投资” 、“基金资产估值” 、“基
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信息披露” 等章节条款,并同步修改
托管协议中相关涉及内容。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
信息。涉及上述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 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
当进行的必要修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本次修订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 会 基 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公司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并揭示相关风险。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进行
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
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修订对照表(以中信建投稳裕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1、基金合同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增加: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 中的特定 资产从原 有账户分
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 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
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 制实
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第 二 部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 人不能预 62、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分释义 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
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 六 部 分 基 增加:
金 份 额 的 申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七 部 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 修改为:
金 合 同 当 事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一、基金管理人
人 及 权 利 义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黄凌
务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郑杨
增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
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 基金份额 或表
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
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
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 名权所需 单独或合
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2、 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
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 登记日相 关
第 八 部 分 基 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金 份 额 持 有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 4、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人大会 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 代表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与或授权 他人参
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 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
程序 ..
增加:
七、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
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第 十 二 部 分 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 法规及基 金
基金的投资 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
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 排、特定资
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
修改为: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
第 十 四 部 分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基 金 资 产 估 技 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 时 ,基 增加:
值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应当 暂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停基金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
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
净值。
增加:
第 十 五 部 分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基 金 费 用 与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
税收 四、基金税收 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 费用可酌 情
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第 十 六 部 分 增加:
基 金 的 收 益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与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 配,详见招 募
说明书的规定。
增加:
第 十 八 部 分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基 金 的 信 息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
披露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 招募说明 书
的规定。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2、托管协议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的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黄凌
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法定代表人:郑杨
一 、 基 金 托 增加:
管 协 议 的 依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
据 、目 的 、原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则和解释
(五)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 、 基 金 资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修改为:
产 净 值 计 算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五)暂停估值的情形
和会计核算 技 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 时 ,基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经与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应当 暂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停基金估值;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相应条款表
述及修订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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