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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投瑞银品牌优势混合 (00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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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品牌优势混合005899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8-11-02     基金规模:0.12亿份     基金经理: 孙文龙 
基金全称: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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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0月更新)
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10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监会 2018 年 4 月 9 日证监许可[2018] 624 号文予以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
已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品牌优势主题的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如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将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招募说明书(2019 年 10 月更
新)进行了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干部、副主任科员、财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国
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主任、主任,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刘凯先生,董事,中国籍,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王惠玲女士,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私募融资部主管、资产管理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销售部及研究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副总经理级总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也曾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部社保所任职。

韦杰夫(Jeffery R. Williams)先生,董事,美国籍,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慈善基金会董事,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瀚人力资源集团咨询董事会委员,哈佛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行长,渣打银行台湾分行行长,台湾美国国际运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花旗银行台湾分行信贷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重庆广电数字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理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冯伟女士,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人员。

杨俊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一级投资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刘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张南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执行主管,湘财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袁野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投资经理,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

王明辉先生,督察长兼董秘,中国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全球风险协会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章国贤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国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兼任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副总监,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文龙,基金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9 年证券
从业经历。2010 年 7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2014 年 4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1 月 22 日任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12月3日至2015年1月22日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3 月 14 日起担任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9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5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 2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12 月 29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精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
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袁野先生,副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文龙先生:基金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冬冬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殷瑞飞先生:量化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汤海波先生:基金投资部海外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交易部部门总经理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部门总经理,投资经理

吴翰先生: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蔡玮菁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3)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提议召开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
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3、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4、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5、不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财产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目标

(1)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2)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4)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风险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最高性原则:风险控制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工作,代表着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企业前途的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公司内部控制的首要地位并对此作出郑重承诺。

(2)及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公司开办新的业务品种必须做到制度先行,在经营运作之前建章立制。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风险控制体系


(1)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五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大纲;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部门管理制度;第五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2)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它们在风险控制中的职责分别是:

①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董事会。
②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部门对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审议基金投资的重大关联方股票名单;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对手、代销机构等)的风险预测报告;评估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销渠道等的风险预测和合规评价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投资的业绩与风险分析评价,并向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相关报告。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写、修订工作,
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调查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了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相关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材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具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的独立
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对其进行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其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均年龄 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贾亚莉、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陶仲伟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0755-22166574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54660501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28 号德力西大厦 1 号楼 19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李珍珍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88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网站:http://fund.jd.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1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1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授权代表人:何伟
电话:0755-83516998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胡永君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郁疆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站:www.nesc.cn
(2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联系人:王虹
客服电话:95547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2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660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sec.com

(2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3924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http://sd.citics.com

(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联系人:冯伟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并精选品牌优势主题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品牌优势主题的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别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管理策略和债券投资管理策略等。

1、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包括 A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市场利率水平、市场投资价值、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运行内在动量等方面,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投资机会与风险进行综合研判。

(1)宏观经济环境。主要是对证券市场基本面产生普遍影响的宏观经济环境进行分析,研判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以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GDP增长率,进出口总额与汇率变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PPI 和 CPI 数据,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重点行业生产能力利用率等;

(2)政策因素。进行政策的前瞻性分析,研究不同政策发布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影响。分析内容包括:规范与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与举措,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等;

(3)市场利率水平。分析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及对固定收益证券的影响。
分析指标包括存贷款利率、短期金融工具利率和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等等;
(4)资金供求因素。指证券市场供求的平衡关系,主要考量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及流向的变化,保证金数据,市场换手率水平;IPO 及再融资速度,限售股份释放日期与数量,各类型开放式基金认购与赎回状况,融资融券政策的进展,等等;
(5)投资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市场整体或行业盈利状况(收入、利润、现金流等)变化,市场价值—市场或行业 P/E、P/B 与 P/CF 等的估值水平的变化以及国际比较;

(6)市场运行内在动量。指证券市场自身的内在运行惯性与回归(规律)。参考内容包括:对政策的市场反应特征,国际股市趋势性特征,投资者基于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认可程度的市场信心,市场投资主题,等等;但是,分析核心着眼于发现驱动证券市场向上或向下的基本因素。

本基金管理人综合以上因素的分析结果,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投资机会的整体评估,作为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股市、债市等的相对风险收益预期,调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

此外,本基金还将利用基金管理人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根据市场突发事件、市场非有效例外效应等所形成的市场波动做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
2、股票投资管理

(1)品牌优势主题投资范围和界定

本基金坚持价值投资的思路,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具有品牌优势的个股。具体而言,本基金重点关注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该类企业具有同业公司较难突破的核心竞争力或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具体来说,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产品特征:产品、服务或销售渠道等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或者具备存在竞争优势的产品储备,难以被竞争对手轻易模仿、替代或超越。

2)技术特征: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可持续研发能力及投入,可以促使公司所掌握的技术不断转化为新产品或服务。

3)品牌特征:品牌战略定位清晰明确,品牌已取得广泛的社会认同或品牌影响力在逐渐加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或正在稳步提升。


4)财务特征:企业已实现规模化经营、能有效控制成本,或者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的议价和定价能力,毛利率显著高于同业或逐步提高,利润稳步增长。

(2)行业配置策略

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1)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

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的重点行业。

2)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

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场估值等因素来确定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 景气分析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销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指标进行跟踪。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② 财务分析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量,同时也是对行业景气分析结论的进一步确认。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债务结构等等。

③ 估值分析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同时参考可比国家类似行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并将合理估值水平与市场估值水平相比较,从而得出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法进行辅助判断。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情形下对行业配置进行战术性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与反转策略,行业间相关性跟踪与分析等。

(3)优选个股策略

1)确定股票初选库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股票初选库。定量分析方面,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个股的价值程度、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等量化指标对个股进行初选。为克服纯量化策略的缺点,投研团队还将根据行业景气程度、个股基本面预期等基本面分析指标,结合对相关上市公司实地调研结果,提供优质个股组合并纳入股票初选库。

2)股票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严格遵循“价格/内在价值”的投资理念。虽然证券的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一定会反映其内在价值。

个股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基本面分析的目的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量行业竞争趋势、短期和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业务发展的关键点等,从而明确财务预测(包括现金流贴现模型输入变量)的重要假设条件,并对这些假设的可靠性加以评估。

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的差额是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的依据。市场价格低于内在价值的幅度,表明股票的吸引力大小。本基金在使用现金流贴现模型方法的同时,还将考虑中国股票市场特点和某些行业或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实践中,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可能有应用效果不理想的情形,为此,我们不排斥选用其它合适的估值方法,如 P/E、P/B、EV/EBITA、PE/G、P/RNAV 等。

3)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

本基金结合多年的研究经验,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将分析师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引入,评估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的可靠性,买入估值更具吸引力的股票,卖出估值吸引力下降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对其进行调整。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适度参与港股市场投资,以增强整体收益。在港股投资标的的选择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精选品牌优势主题中相对 A股市场估值合理、具备成长性及有较稳定分红能力的股票进行投资。

3、权证投资管理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4、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1)基本价值评估

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Equilibrium Yield Curves)。均衡收益率曲线是指,当所有相关的风险都得到补偿时,收益率曲线的合理位置。风险补偿包括五个方面:资金的时间价值(补偿)、通货膨胀补偿、期限补偿、流动性补偿及信用风险补偿。通过对这五个部分风险补偿的计量分析,得到均衡收益率曲线及其预期变化。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差异是估算各种剩余期限的个券及组合预期回报的基础。

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配置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以及基金债券投资对风险收益的特定要求,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大小进行配置。

类别选择策略是指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次级债等债券类别间的配置。债券类别间估值比较基于类别债券市场基本因素的数量化分析(包括利差波动、信用转变概率、流动性等数量分析),在遵循价格/内在价值原则下,根据类别资产间的利差合理性进行债券类别选择。

个券选择策略是指,通过自下而上的债券分析流程,鉴别出价值被市场误估的债券,择机投资低估债券,抛出高估债券。个券分析建立在价格/内在价值分析基础上,并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和个券的特有因素等。

(3)组合构建及调整

本公司债券策略组将结合各成员债券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策略组每两周开会讨论债券投资组合,买入低估债券,卖出高估债券。同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评估调整对组合久期、类别权重等的影响。

5、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6、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 +恒生指数收益率(使
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沪深 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有
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公司股票为成分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 300 指数、恒生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涉及的指数停止发布或更改名称,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7,226,088.65 50.30

其中:股票 77,226,088.65 50.30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6,262,042.23 49.67

7 其他各项资产 34,167.06 0.02

8 合计 153,522,297.94 100.00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60,106.78 元,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0.1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078,220.00 0.70

B 采矿业 2,470,284.00 1.61

C 制造业 24,134,414.80 15.7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D 业

E 建筑业 2,690,201.00 1.7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51,350.00 1.0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07,051.62 1.12

J 金融业 37,973,476.45 24.81

K 房地产业 4,006,994.00 2.6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63,250.00 0.7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0,740.00 0.1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7,065,981.87 50.36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医疗保健 160,106.78 0.10

合计 160,106.78 0.10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25,500.00 10,923,520.00 7.14

2 600519 贵州茅台 5,900.00 6,785,000.00 4.43

3 600036 招商银行 120,547.00 4,189,008.25 2.74

4 600276 恒瑞医药 38,054.00 3,070,196.72 2.01

5 601166 兴业银行 173,700.00 3,044,961.00 1.99

6 601288 农业银行 852,100.00 2,948,266.00 1.93

7 600887 伊利股份 76,500.00 2,181,780.00 1.43


8 600030 中信证券 84,900.00 1,908,552.00 1.25

9 601328 交通银行 336,000.00 1,831,200.00 1.20

10 600016 民生银行 296,400.00 1,784,328.00 1.1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民生银行”市值 1,784,328.0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 1.17%。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 号和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 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 200 万元,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 3160 万元;同时,根据民生银行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告,民生银行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采取公开处罚的处分决定。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交通银行”市值 1,831,200.0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 1.20%。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 号和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3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等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690 万元,因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 50 万元;另,根据交通银行2018年10月24日公告,交通银行因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采取公开处罚、责令改正的处分决定。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银行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该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该银行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银行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银行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212.3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954.6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167.0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2018.11.2(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0.49% 0.06% -1.47% 0.72% 1.96% -0.66%
2018.12.31
2019.01.01至

7.80% 1.05% 12.85% 0.76% -5.05% 0.29%
2019.06.30
2019.07.01至

5.70% 0.90% -1.12% 0.51% 6.82% 0.39%
2019.09.30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今 14.50% 0.90% 9.94% 0.69% 4.56% 0.21%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 +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

100 万元≤M<500 万元 1.00 %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注:对于申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基金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180 日≤Y<365 日 0.25%

Y≥365 日 0%

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
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费用调整

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2019 年 6 月 15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
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
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原有销售机构的信息,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说明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客户服务中心的人工坐席服务时间。

8、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公告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9、根据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
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文件,对本招募说明书相应内容进行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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