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1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6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88,422.85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
紧密跟踪。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959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9 年 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2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建仓完成后,本基
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财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
情形除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央企
结构调整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25,910.35
2.本期利润 502,220.5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7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127,312.3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3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6.14% 0.93% 3.67% 0.93% 2.47% 0.00%
过去六个月 -3.94% 0.88% -7.69% 0.91% 3.75% -0.03%
过去一年 -12.60% 1.14% -16.94% 1.17% 4.34% -0.03%
过去三年 17.03% 1.17% 7.00% 1.19% 10.03% -0.02%
自基金合同
16.30% 1.11% 15.68% 1.18% 0.62% -0.07%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周大鹏 本基金的 2018 年 11 月 - 14.5 年 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8
先生 基金经理 15 日 年 7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
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研
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等职,自 2011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14年1 月6日期间担任银
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自 2012 年 8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兼任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兼
任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5 月 22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兼
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1
月 7 日至 2018 年 3 月 7 日兼任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基
金经理,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7 日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兼任银华新能
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兼任银华
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兼任银华沪港深增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0 月22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兼任银华中
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9 日起兼任银华 MSCI 中国 A 股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兼任
银华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消费电
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一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
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12 次,原因是量化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 4 季度,根据海内外疫情特点和防控形势的变化,中国的疫情防控策略进行了重大调
整,伴随“二十条”、“新十条”等防疫指导规定的出台,疫情防控的核心防线由社区下沉至家庭和个人。在此过程中,全国各地的疫情状态先后进入转换期。截至 2022 年 4 季度末,部分省份已经走出过渡状态进入恢复期,但仍有部分省份处在过渡状态。海外方面,俄乌冲突仍处于相持阶段,能源价格、全球供应链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其影响。A 股市场在四季度整体有所反弹。
在报告期内,我们运用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结构配比校验、风险优化等一系列事件,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
展望 2023 年第 1 季度,伴随疫情防控策略的迭代转换,经济和市场的核心逻辑也相应有所转
变。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逻辑则更多体现为需求的缓慢复苏与供给的重新梳理。劳动参与率、二
次疫情和病毒变异等指标成为重要的边际影响指标,我们对市场理解角度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转变。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63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14%,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67%。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出现该情况的
时间范围为 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7,559,910.11 91.8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5,831.38 6.27
8 其他资产 156,847.83 1.91
9 合计 8,232,589.3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交易型开放 银华基金
1 央企 ETF ETF 基金 式 管理股份 7,559,910.11 93.02
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基金。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2.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561.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1,798.1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488.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56,847.83
5.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971,988.3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7,430,061.0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2,413,626.5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88,422.85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
别
机 1 20221001-202210266,174,680.19 - 6,174,680.19 - -
构 2 20221206-20221212 -14,456,524.7914,456,524.79 - -
2 20221027-20221128 -14,456,524.7914,456,524.79 - -
个 3 20221213-20221231 768,089.98 1,396,567.03 -2,164,657.01 30.97
人 3 20221129-20221205 768,089.98 1,396,567.03 -2,164,657.01 30.97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将面临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 5000 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转型为另外的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丧失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机会;
3)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5)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 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将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2 年 12
月 9 日 15:00 起,至 2023 年 1 月 4 日 17:00 止。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
监会注册的文件
9.1.2《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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