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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安鑫福定开债A (00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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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福定开债A00821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11-26     基金规模:120.00亿份     基金经理: 孙丽娜 
基金全称: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42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8%
  • 近一月增长率
    0.25%
  • 近一季增长率
    0.55%
  • 近半年增长率
    1.08%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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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5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5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2 存放地点 ...... 55

13.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鑫福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2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12,000,048,456.83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08214 008215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12,000,038,364.04 份 10,092.79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
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3、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
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
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
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杨牧云 姜敏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4006800000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jiangm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58

传真 021-68863414 010-85230024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B 楼 号楼 6-30 层、32-42 层

2118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号楼 6-30 层、32-42 层

3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20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方合英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
中心二期 31 - 32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殊普通合伙) 楼 17 层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
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间数据和 华安鑫福 华安鑫福 华安鑫福 华安鑫福 华安鑫福 华安鑫福
指标 定开债 A 定开债 C 定开债 A 定开债 C 定开债 A 定开债 C

本期已实 296,433,7 220.84 415,193,7 317.02 393,744,7 298.44
现收益 73.92 58.10 72.15

本期利润 296,433,7 220.84 415,193,7 317.02 393,744,7 298.44
73.92 58.10 72.15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245 0.0219 0.0340 0.0314 0.0323 0.0296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2.44% 2.17% 3.36% 3.11% 3.17% 2.92%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2.46% 2.19% 3.41% 3.15% 3.23% 2.96%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41,794,71 36.32 48,742,07 37.98 195,944,8 106.16
分配利润 6.80 1.60 43.18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035 0.0036 0.0040 0.0038 0.0161 0.0105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12,041,83 10,129.11 12,248,79 10,131.74 12,395,99 10,199.92
资产净值 3,080.84 0,430.82 3,201.71

期末基金 1.0035 1.0036 1.0040 1.0038 1.0161 1.0105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13.09% 11.90% 10.37% 9.51% 6.73% 6.16%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0.50% 0.01% 0.82% 0.04% -0.32% -0.03%

过去六个月 1.00% 0.01% 0.83% 0.04% 0.17% -0.03%

过去一年 2.46% 0.01% 2.06% 0.04% 0.40% -0.03%


过去三年 9.38% 0.01% 4.74% 0.05% 4.64% -0.04%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13.09% 0.01% 5.23% 0.06% 7.86% -0.05%
起至今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0.43% 0.01% 0.82% 0.04% -0.39% -0.03%

过去六个月 0.86% 0.01% 0.83% 0.04% 0.03% -0.03%

过去一年 2.19% 0.01% 2.06% 0.04% 0.13% -0.03%

过去三年 8.52% 0.01% 4.74% 0.05% 3.78% -0.04%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11.90% 0.01% 5.23% 0.06% 6.67% -0.05%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 年度利润分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放总额 发放总额 配合计

2023 年 0.250 301,801,04 0.40 301,801,04 -

9.35 9.75

2022 年 0.460 561,202,22 0.69 561,202,22 -

3.74 4.43

2021 年 0.300 366,001,45 0.43 366,001,45 -

0.34 0.77

合计 1.010 1,229,004,7 1.52 1,229,004,7 -

23.43 24.95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 年度利润分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放总额 发放总额 配合计

2023 年 0.220 222.46 0.03 222.49 -

2022 年 0.380 384.22 - 384.22 -

2021 年 0.300 302.81 - 302.81 -

合计 0.900 909.49 0.03 909.5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
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48 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6,040.77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13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曾
任上海国际货币经纪公司债券经纪人。
2010年 8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债券交易员。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华安
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七
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4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
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2 月
至 2023 年 3 月,担任华安年年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添
2019 年 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孙丽 本基金的 11 月 26 - 13 年 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同时
娜 基金经理 日 担任华安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新丰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现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至 2020 年 10 月,同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鑫浦 87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汇财通货


币市场基金、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
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安现金润利
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3 月,同时
担任华安添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
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8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就业温和放缓,随着通胀回落较预期显著以及市场预期降息时点提前,美债收益率和美元指数冲高回落。国内方面,宏观经济保持恢复态势,货币、财政及产业政策多管齐下,稳预期呵护增长的措施在持续推进之中。流动性层面,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有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性政策共同推动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全年资金利率中枢略有抬升。10 年国债收益率在海内外因素共振下下行至 2.56%左右。

本基金增配商金债和政金债,久期和杠杆有所提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安鑫福定开债 A 份额净值为 1.0035 元,C 份额净值为 1.0036 元;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46%,C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
率 2.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美国金融条件持续收紧对经济的滞后拖累将持续显现。国内方面,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宏观经济有望继续结构性修复。货币政策继续稳健宽松,为实体经济营造平稳货币金融环境。资金中枢大概率下一台阶,长端无风险利率有望进一步走低。

本基金将继续增加商金债和利率债的仓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出发,持续加强合规风控与内审稽核工作:

在合规风控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坚持全流程风险管控,借助系统平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控制度的各项要求,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提示及跟踪,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等的监控。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在内审稽核方面,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
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实施了 2023 年度的三次分红。

2023 年度第一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09 元/10 份(华安鑫福定开债 A)、0.08 元/10 份(华
安鑫福定开债 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23 年 3 月 24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度第二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10 元/10 份(华安鑫福定开债 A)、0.09 元/10 份(华
安鑫福定开债 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23 年 9 月 20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 年 9 月 21
日。

2023 年度第三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06 元/10 份(华安鑫福定开债 A)、0.05 元/10 份(华
安鑫福定开债 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托管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5772_B45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
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
任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任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鑫福 42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
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费泽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2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4,126,056.05 1,485,003.63

结算备付金 - 15,649,117.71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13,351,193,942.60 15,301,988,544.45

其中:债券投资 13,351,193,942.60 15,301,988,544.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3,355,319,998.65 15,319,122,665.79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11,136,154.15 3,067,815,945.15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38,705.39 1,564,674.15

应付托管费 512,901.80 521,558.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7 2.1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7 289,025.19 419,923.74

负债合计 1,313,476,788.70 3,070,322,103.2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8 12,000,048,456.83 12,200,058,452.98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9 41,794,753.12 48,742,109.58

净资产合计 12,041,843,209.95 12,248,800,562.5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355,319,998.65 15,319,122,665.79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2,000,048,456.83 份,其中华安鑫福定开
债 A 份额净值 1.0035 元,基金份额总额 12,000,038,364.04 份;华安鑫福定开债 C 份额净值
1.0036 元,基金份额总额 10,092.7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341,953,877.29 536,982,830.47

1.利息收入 341,953,877.29 536,982,830.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0 1,945,980.82 482,664.01

债券利息收入 294,058,503.17 536,500,166.46

资产支持证券 - -
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 45,949,393.30 -
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1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资产支持证券 - -
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
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15 - -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16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5,519,882.53 121,788,755.3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8,261,883.25 18,517,420.1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 - -


2.托管费 7.4.10.2.2 6,087,294.33 6,172,473.3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5.55 25.55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9,259,493.55 97,710,315.3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19,259,493.55 97,710,315.35
资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7 1,605,026.84 -901,106.20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18 306,159.01 289,627.12

三、利润总额(亏损 296,433,994.76 415,194,075.12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296,433,994.76 415,194,075.12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6,433,994.76 415,194,075.12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12,200,058,452 12,248,800,562.
资产 - 48,742,109.58

.98 56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2,200,058,452 12,248,800,562.
资产 - 48,742,109.58

.98 56

三、本期增减变 -

动额(减少以“-” - -6,947,356.46 -206,957,352.61
号填列) 200,009,996.15

(一)、综合收益 - - 296,433,994.76 296,433,994.76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

净资产变动数 - -1,580,078.98 -201,590,075.13
(净资产减少以 200,009,996.15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0.43 - - 0.43
购款

2.基金赎 -

回款 - -1,580,078.98 -201,590,075.56
200,009,996.5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资产变动(净资 - - -301,801,272.24
301,801,272.24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12,000,048,456 12,041,843,209.
资产 - 41,794,753.12

.83 95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12,200,058,452 12,396,003,401.
资产 - 195,944,949.34

.29 63

加:会计政策变 - - -1,194,306.23 -1,194,306.23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2,200,058,452 12,394,809,095.
资产 - 194,750,643.11

.29 40

三、本期增减变 -

动额(减少以“-” 0.69 - -146,008,532.84
号填列) 146,008,533.53

(一)、综合收益 - - 415,194,075.12 415,194,075.1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0.69 - - 0.69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0.69 - - 0.69
购款

2.基金赎 - -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资产变动(净资 - - -561,202,608.65
561,202,608.65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12,200,058,452 12,248,800,562.
资产 - 48,742,109.58

.98 5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42 号《关于准予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2,200,058,451.58 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用或申购费用的,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
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3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3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
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
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
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
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
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
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
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
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权投资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债权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与当前减值准备账面
金额的差额,确认为信用减值损失;

(4)出售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
差额入账;

(5)到期收回债权投资,于到期日,按成交金额与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信
用减值损失;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7)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
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
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分部报告


(8)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9)(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10)(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11)(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12)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
个经营分部。

(13)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5)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2 外币交易
7.4.4.1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
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
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7.4.6.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
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126,056.05 1,485,003.63

等于:本金 4,125,201.73 1,483,951.66

加:应计利息 854.32 1,051.97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126,056.05 1,485,003.63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余额。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余额。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13,150,000 51,057,44 152,034,72 1,898,226. 13,351,193,
债券 ,000.00 0.50 8.97 87 942.60

小计 13,150,000 51,057,44 152,034,72 1,898,226. 13,351,193,
,000.00 0.50 8.97 87 942.6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3,150,000 51,057,44 152,034,72 1,898,226. 13,351,193,
,000.00 0.50 8.97 87 942.60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 - - - -

银行间市场 14,934,600 26,033,26 341,648,47 293,200.03 15,301,988,
债券 ,000.00 8.26 6.22 544.45

小计 14,934,600 26,033,26 341,648,47 293,200.03 15,301,988,
,000.00 8.26 6.22 544.4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4,934,600 26,033,26 341,648,47 293,200.03 15,301,988,
,000.00 8.26 6.22 544.45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减值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293,200.03 - - 293,200.03

本期从其他阶段 - - - -
转入

本期转出至其他 - - - -
阶段

本期新增 1,921,831.06 - - 1,921,831.06

本期转回 316,804.22 - - 316,804.22

其他变动 - - - -

期末余额 1,898,226.87 - - 1,898,226.87

7.4.7.6 其他资产

无余额。
7.4.7.7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49,025.19 179,923.74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49,025.19 179,923.74

应付利息 - -

预提审计费 120,000.00 12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289,025.19 419,923.74

7.4.7.8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2,200,048,359.22 12,200,048,359.22

本期申购 0.40 0.4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00,009,995.58 -200,009,995.58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2,000,038,364.04 12,000,038,364.04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093.76 10,093.76

本期申购 0.03 0.0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0 -1.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092.79 10,092.79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9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8,742,071.60 - 48,742,071.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48,742,071.60 - 48,742,071.60

本期利润 296,433,773.92 - 296,433,773.9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580,078.97 - -1,580,078.97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1,580,078.97 - -1,580,078.97

本期已分配利润 -301,801,049.75 - -301,801,049.75

本期末 41,794,716.80 - 41,794,716.80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7.98 - 37.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37.98 - 37.98

本期利润 220.84 - 220.8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0.01 - -0.01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0.01 - -0.01


本期已分配利润 -222.49 - -222.49

本期末 36.32 - 36.32

7.4.7.10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522,334.86 126,976.2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23,645.96 355,687.75

其他 - -

合计 1,945,980.82 482,664.01

7.4.7.11 股票投资收益
7.4.7.11.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1.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无。
7.4.7.11.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3.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4 股利收益

无。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7.4.7.16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收入。
7.4.7.17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1,605,026.84 -901,106.20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1,605,026.84 -901,106.20

注: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所包含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并确定相关参数、减值阶段划分的判断标准以及用于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信息及其权重的采用等。本基金结合中债预期信用损失比例和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账面余额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比例通过中债市场隐含违约率与违约损失率的乘积计算获得,违约损失率参数由市场数据分析法确定并可根据历史违约债券的市场信息计算得到。此外,在考虑未来经济影响下,通过对多场景进行分析对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比例进行前瞻性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基金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3 年度,中性、乐观与悲观场景下的权重分别为 80%、10%、10%,用于计算中债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系数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率在中性、乐观以及悲观场景下的预测值为 6.47%、7.76%、5.18%。(2022 年度,中性、乐观与悲观场景下的权重分别为 80%、10%、10%,用于计算中债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系数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率在中性、乐观以及悲观场景下的预测值为 4.60%、5.52%、3.68%。)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120,000.00 12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其他 1,200.00 1,450.00

银行汇划费 28,959.01 12,177.12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合计 306,159.01 289,627.12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发布的分红公告,本基金向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本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70 元,C 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67 元。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261,883.25 18,517,420.18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 -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8,261,883.25 18,517,420.18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087,294.33 6,172,473.35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合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55 25.5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25.55 25.55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合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55 25.5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25.55 25.55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比例(%) 例(%)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3,999,999,000.00 33.33 3,999,999,000.00 32.79
有 限 公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4,126,056.05 1,522,334.86 1,485,003.63 126,976.2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除息日 每 10 份 现金形 再投资形 本期利

序 权益 基金份额 式 式 润分配 备注

号 登记日 场内 场外 分红数 发放总 发放总额 合计



1 2023 年 3 - 2023 年 3 0.090 109,800, 0.14 109,800, -
月 24 日 月 24 日 435.25 435.39

2 2023 年 9 - 2023 年 9 0.100 120,000, 0.15 120,000, -
月 20 日 月 20 日 383.49 383.64

3 2023 年 12 - 2023 年 12 0.060 72,000,2 0.11 72,000,2 -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61 30.72

合 - - - 0.250 301,801, 0.40 301,801, -
计 049.35 049.75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除息日 每 10 份 现金形 再投资形 本期利

序 权益 基金份额 式 式 润分配 备注

号 登记日 场内 场外 分红数 发放总 发放总额 合计



1 2023 年 3 - 2023 年 3 0.080 80.86 - 80.86 -
月 24 日 月 24 日

2 2023 年 9 - 2023 年 9 0.090 90.88 0.01 90.89 -
月 20 日 月 20 日

3 2023 年 12 - 2023 年 12 0.050 50.72 0.02 50.74 -
月 20 日 月 20 日

合 - - - 0.220 222.46 0.03 222.49 -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1,311,136,154.15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单价

160213 16 国开 13 2024 年 1 月 102.21 4,445,000 454,334,646.23
2 日

160213 16 国开 13 2024 年 1 月 102.21 3,334,000 340,776,537.80
2 日

160213 16 国开 13 2024 年 1 月 102.21 158,000 16,149,577.98
2 日

160310 16 进出 10 2024 年 1 月 102.89 3,176,000 326,775,379.52
2 日

210208 21 国开 08 2024 年 1 月 101.62 3,445,000 350,074,945.14
2 日

合计 14,558,000 1,488,111,086.67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9,682,932,797.90 5,456,631,083.22

AAA 以下 - -

未评级 3,668,261,144.70 9,845,357,461.23

合计 13,351,193,942.60 15,301,988,544.45

注: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且
于基金开放期内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4,126,056.05 - - - 4,126,056.05

债权投资 - 13,351,193,942.60 - - 13,351,193,942.60

资产总计 4,126,056.05 13,351,193,942.60 - - 13,355,319,998.65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538,705.39 1,538,705.39

应付托管费 - - - 512,901.80 512,901.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311,136,154.15 - - - 1,311,136,154.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17 2.17

其他负债 - - - 289,025.19 289,025.19

负债总计 1,311,136,154.15 - - 2,340,634.55 1,313,476,788.7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307,010,098.10 13,351,193,942.60 - -2,340,634.55 12,041,843,209.95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485,003.63 - - - 1,485,003.63

结算备付金 15,649,117.71 - - - 15,649,117.71

债权投资 15,301,988,544.45 - - - 15,301,988,544.45

资产总计 15,319,122,665.79 - - - 15,319,122,665.79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067,815,945.15 - - - 3,067,815,945.1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564,674.15 1,564,674.15

应付托管费 - - - 521,558.02 521,558.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17 2.17

其他负债 - - - 419,923.74 419,923.74

负债总计 3,067,815,945.15 - - 2,506,158.08 3,070,322,103.23

利率敏感度缺口 12,251,306,720.64 - - -2,506,158.08 12,248,800,562.56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生息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债权投资。其中,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以活期存款利率或相对固定的利率计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在交易时已确定,不受利率变化影响,债权投资为固定利率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益在交易时已确定,不受利率变化影响。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生息负债仅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支出在交易时已确定,不受利率变化影响。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不适用。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不适用。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除债权投资外,其余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因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于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351,193,942.60 元,公允价值
为人民币 13,402,876,728.97 元,属于第二层次。(上年度末: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 15,301,988,544.45 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5,361,548,496.22 元,属于第

二层次。)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5.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5.2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5.3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351,193,942.60 99.97

其中:债券 13,351,193,942.60 99.9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26,056.05 0.03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13,355,319,998.65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无。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351,193,942.60 110.8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68,261,144.70 30.4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351,193,942.60 110.8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210208 21 国开 08 19,400,000 1,971,394,466.10 16.37

2 212380008 23 交行债 01 11,900,000 1,200,718,034.41 9.97

3 212300002 23 江苏银行 11,700,000 1,186,320,875.65 9.85
债 01

4 2320017 23 宁波银行 10,400,000 1,056,878,758.29 8.78
02

23 中国银行

5 2328013 绿色金融债 10,100,000 1,024,115,588.32 8.50
0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23 年 2 月 6 日,江苏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事项,
被中国人民银行(银罚决字〔2023〕1 号)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2 元,罚款 773.6 万元的行
政处罚。2023 年 8 月 10 日,江苏银行因报送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披露互联
网保险信息,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苏金罚决字〔2023〕2 号)给予警告,处 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 年 1 月 9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不到位、
资信见证业务开展不审慎、资信见证业务整改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新产品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1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 年 9 月 8 日,宁波银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
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等违法违规事项,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甬外管罚〔2023〕8 号)给
予警告,合计处罚款 6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83.02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 年 11 月 27 日,宁
波银行因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押品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甬金罚决字〔2023〕26 号)给予罚款合计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 年 11
月 27 日,宁波银行因监管标准化数据与 1104 数据交叉核验不一致等违法违规事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甬金罚决字〔2023〕24 号)给予罚款合计 5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 年 2 月 16 日,中国银行因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
房地产领域等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罚决字〔2023〕5 号)给予
对总行罚款 1600 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 1680 万元,合计罚款 3280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 年 11
月 29 日,中国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人民银行(银罚决字〔2023〕93号)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37.340315 万元,罚款 3664.2 万元。

2023 年 6 月 16 日,北京银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收费政策执行及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违
规事项,被北京银保监局(京银保监罚决字〔2023〕16 号)责令改正、给予罚款合计 4830 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无。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华安鑫福 160 75,000,239.78 12,000,038,000.00 100.00 364.04 0.00
定开债 A

华安鑫福 58 174.01 0.00 0.00 10,092.79 100.00
定开债 C

合计 218 55,046,093.84 12,000,038,000.00 100.00 10,456.83 0.0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124.21 0.00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40.52 0.40
有本基


合计 164.73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26 12,200,048,357.82 10,093.76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12,200,048,359.22 10,093.76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0.40 0.03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200,009,995.58 1.00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12,000,038,364.04 10,092.79
份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证券

东吴证券 1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开源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交易能力较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可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能积极为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
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23 年 4 月完成租用托管在中信银行的第一创业深交所 393168 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 的比例
(%)

长城证 - - - - - -


第一创 - - - - - -
业证券

东吴证 - - - - - -


国投证 - - - - - -



开源证 - - 33,320,000,0 53.76 - -
券 00.00

平安证 - - - - - -


西部证 - - - - - -


兴业证 - - 28,658,069,0 46.24 - -
券 00.00

中金公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 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 月 20 日


关于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3 月 22 日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2022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3 年年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3 月 30 日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2023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4 年第 1 季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4 月 21 日


关于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 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及转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5 月 25 日
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站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开债 2023 年第 2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6 季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7 月 20 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7 有资金投资旗下公募基金相关事宜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8 月 22 日
的公告 站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2023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8 年中期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8 月 30 日


关于终止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9 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8 月 31 日
公告 站

关于终止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0 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9 月 1 日
售业务的公告 站

11 关于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23 年 9 月 18 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2 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3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9 月 22 日
年第 1 号) 站

华安鑫福定开债 A 基金产品资料概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3 要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9 月 22 日


华安鑫福定开债 C 基金产品资料概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4 要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9 月 22 日


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2023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5 年第 3 季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6 有资金投资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1 月 10 日
告 站

关于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7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8 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9 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序号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1 20230101~20 3,999,999 0.00 0.00 3,999,999,000 33.33
机构 231231 ,000.00 .00

2 20230101~20 3,499,999 0.00 0.00 3,499,999,000 29.17
231231 ,000.00 .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如该单一投资者 大额赎回将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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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基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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