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1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88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84,883,306.9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
的方法,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流动性较
好的债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
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
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如
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
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
数化的投资组合。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
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标的指数采用抽样复制法和动态最优化的
方式进行投资,在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投资
可行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收益特性与标的指数收益
率高度相关的投资组合,并根据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
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特性
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
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 A 类 债券指数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822 00882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84,709,794.34 份 173,512.62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
债券指数 A 类 行债券指数 C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8,565,545.51 1,477.43
2.本期利润 18,825,148.34 1,370.6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5 0.008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11,687,823.80 178,529.8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43 1.028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A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0.95% 0.03% -0.08% 0.05% 1.03% -0.02%
过去六个月 1.96% 0.03% 0.19% 0.05% 1.77% -0.02%
过去一年 3.60% 0.04% 0.10% 0.05% 3.50% -0.01%
自基金合同 3.95% 0.03% -0.73% 0.05% 4.68% -0.02%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C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0.92% 0.03% -0.08% 0.05% 1.00% -0.02%
过去六个月 1.90% 0.03% 0.19% 0.05% 1.71% -0.02%
过去一年 3.54% 0.03% 0.10% 0.05% 3.44% -0.02%
自基金合同 5.41% 0.09% -0.73% 0.05% 6.14% 0.04%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待偿期 1 年-3 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
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报告期末距离建仓结束期未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任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
公司评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基
成念良 本基金的 2020 年6 月 18 - 12 年 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经
基金经理 日 理。2015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12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 3 季度经济增速放缓迹象更为明显。出口数据仍保持韧劲,8 月份当月出口同比增速
保持 25.6%的正增长,而内需相对疲软。受局部疫情反复、居民收入恢复偏慢的影响,8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增速为 2.5%,增速环比回落 6 个百分点。而房地产销售、投资走弱的趋势在 7、8月份也开始显现,8 月份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下滑 15%,单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也接近零增长。与此同时,进入 8 月份以后,出现了缺煤、缺电的新情况,9 月份拉闸限电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在供需的共同作用下,海外也出现包括天然气、煤炭等在内的能源价格大幅飙升的情况。在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的大背景下,对于全球经济出现滞胀的担忧有所上升。
债券市场方面,受央行在 7 月 9 号降准的影响,资金面持续宽松,债券收益率在 7 月份加速
下行,进入 8 月份后转为震荡。整个 3 季度,10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回落约 20bp,1 年期国开债收
益率回落 10BP,收益率曲线有所扁平化。
本基金以指数成份券为主配置,并适当通过长久期利率债的交易来增厚收益。
展望未来,从经济基本面看,消费不振或将持续一段时间,而地产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已基本确认,中国经济短期内暂难进入上升趋势。但从政策层面来看,信用政策进一步收紧的可能性很低,而部分过于紧缩的政策,尤其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或存在适度调整的空间,但这些都不足以改变经济逐渐走弱的趋势。阶段性我们对债券市场则从前期相对乐观的态度转为中性,但中期走势仍相对乐观。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 3 季度,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5%,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0.08%。
2021 年 3 季度,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2%,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0.0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61,575,000.00 97.34
其中:债券 1,861,575,000.00 97.3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255,265.47 0.90
8 其他资产 33,610,451.14 1.76
9 合计 1,912,440,716.6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投资明细
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61,575,000.00 97.3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61,575,000.00 97.3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61,575,000.00 97.37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200202 20 国开 02 4,600,000 454,940,000.00 23.80
2 190214 19 国开 14 3,000,000 301,590,000.00 15.77
3 210207 21 国开 07 2,000,000 201,360,000.00 10.53
4 210202 21 国开 02 2,000,000 201,120,000.00 10.52
5 180204 18 国开 04 1,800,000 185,274,000.00 9.6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7 号)。其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被处以罚款 488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610,451.1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610,451.1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 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
债券指数 A 类 开行债券指数 C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86,842,209.85 6,015.2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89,858,940.30 171,397.4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91,991,355.81 3,9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84,709,794.34 173,512.62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及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
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比(%)
1 20210730-20210930 - 489,858,920.35 - 489,858,920.35 25.99
机构 2 20210701-20210729 691,991,157.78 - 691,991,157.78 - -
3 20210701-20210726; 499,999,000.00 - - 499,999,000.00 26.53
20210730-2021093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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