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长城恒利债券C (013187)
点赞|评论
长城恒利债券C013187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11-17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魏建 
基金全称: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4%
  • 近一月增长率
    0.20%
  • 近一季增长率
    0.65%
  • 近半年增长率
    1.47%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0.986 3.60%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0.985 3.60%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A 1.2471 3.41%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C 1.2252 3.40%
长城创新驱动混合A 0.594 3.09%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长城收益宝货币C 0.6026 2.20%
长城收益宝货币B 0.6025 2.20%
长城收益宝货币A 0.5567 2.03%
长城收益宝货币D 0.5379 1.96%
长城工资宝货币B 0.4698 1.90%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82%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61%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01%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033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1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7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8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 ...... 20

7.2 利润表 ...... 21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5

§8 投资组合报告 ......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7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5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6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3 备查文件目录...... 6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3.2 存放地点 ...... 61

13.3 查阅方式 ...... 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恒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31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1,428,483,164.48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长城恒利债券 A 长城恒利债券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13186 013187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1,428,480,266.77 份 2,897.71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
管理,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
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
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
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确定组
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并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动
态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及期限分布,以有效提高投资组合
的总投资收益。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其中,信用评级为 AAA
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为信用债资产的 50%-100%,信用评级为 AA+信用
债的投资比例为信用债资产的 0%-50%,信用评级为 AA 信用债的投
资比例为信用债资产的 0%-20%。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
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流动性等因素,评
估其投资价值,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
资。

4、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5、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
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
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
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
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
品种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祝函 梁明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29279006 021-63890689

电子邮箱 zhuhan@ccfund.com.cn liangming@hf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95395

传真 0755-29279000 021-6389070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8 号

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36 层

DEF 单元、38 层、39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 上海市黄浦区开平路 88 号瀛通
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36 层 绿地大厦 16 楼

DEF 单元、38 层、39 层

邮政编码 518046 200023

法定代表人 王军 辛树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c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
广电金融中心 36 层 DEF 单元、38 层、39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2021 年 11 月 17 日(基金合
1 期 2023 年 2022 年 同生效日)-2021 年 12 月 31
间数 日

据和 长城恒 长城恒 长城恒
指标 长城恒利债券 A 长城恒利债券 A 长城恒利债券 A

利债券 C 利债券 C 利债券 C

本期

已实 43,843,229.99 112.92 54,503,921.88 144.28 1,984,484.36 7.36
现收


本期 50,030,479.34 129.67 39,326,543.55 91.62 3,627,050.63 11.93
利润
加权
平均

基金 0.0350 0.0328 0.0222 0.0175 0.0032 0.0020
份额
本期
利润
本期
加权

平均 3.44% 3.17% 2.20% 1.73% 0.32% 0.20%
净值
利润

本期
基金

份额 3.51% 3.21% 1.85% 1.52% 0.23% 0.20%
净值
增长

3.1.
2 期

末数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据和
指标
期末

可供 48,809,087.50 144.62 -1,221,391.08 73.04 2,987,154.17 6.72
分配
利润

期末 0.0342 0.0499 -0.0009 0.0172 0.0015 0.0012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1,477,289,354. 3,042.3 1,427,258,905. 4,313.8 2,003,126,179. 5,533.1
资产 27 3 63 0 83 0
净值
期末

基金 1.0342 1.0499 0.9991 1.0172 1.0023 1.0020
份额
净值
3.1.
3 累

计期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末指

基金
份额

累计 5.67% 4.99% 2.08% 1.72% 0.23% 0.20%
净值
增长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城恒利债券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6% 0.02% 0.82% 0.04% -0.06% -0.02%

过去六个月 1.26% 0.02% 0.83% 0.04% 0.43% -0.02%


过去一年 3.51% 0.02% 2.06% 0.04% 1.45% -0.02%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5.67% 0.04% 3.15% 0.05% 2.52% -0.01%
起至今

长城恒利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68% 0.02% 0.82% 0.04% -0.14% -0.02%

过去六个月 1.12% 0.02% 0.83% 0.04% 0.29% -0.02%

过去一年 3.21% 0.02% 2.06% 0.04% 1.15% -0.02%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4.99% 0.04% 3.15% 0.05% 1.84% -0.01%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长城恒利债券 A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合计

2022 年 0.2170 32,138,028.0 - 32,138,028.0 -

0 0

合计 0.2170 32,138,028.0 - 32,138,028.0 -

0 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 15 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5%)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
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
股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资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港股通价值精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裕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恒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选增强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选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价值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选添瑞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选稳进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债 5-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药科技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悦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优选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兴华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健康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信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选招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价值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鑫利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锦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裕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集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国企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精选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长城均衡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智盈添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男,中国籍,硕士。2008 年 7 月-2020 年
2月曾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固定收益部研究员,自 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7 月
至 2022 年 7 月任“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
2021 年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魏建 本基金的 11 月 17 - 15 年 自 2020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长城久
基金经理 日 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
年 7 月至今任“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自 2021 年 6 月至今任“长城悦
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长城恒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12 月至今


任“长城信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6 月
至今任“长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至今任“长
城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2 年 12 月至今任“长城永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息系统以及人工控制等方法,严格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和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对象库和交易对手库管理制度、投资信息保密措施,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分配的原则,保证了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平。在风险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并对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的组合执行更长周期的交易价差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同一组合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同一组合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
差进行强化的监测和事后分析,对不同时间窗的(同日、3 日内、5 日内、7 日内、9 日内、11 日
内、13 日内)同向交易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分析,并结成交顺序、价格偏差、产品规模、成交量等因素对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的情形进行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同一组合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现象。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稳增长和支持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持续出台,宏观和中观基本面数据结构性企稳或好转,国内经济筑底迹象明显,但是仍然呈现需求偏弱的格局,全年债市表现亮眼,A 股表现疲软。一季度,市场主要交易疫后复苏,债市震荡,股市大涨。4 月至 8 月,疫后复苏低于预期、高质量发展定调和一定程度资产荒等背景下,债市表现突出,股市回调。8 月底,地产新政等一系列宽信用政策阶段性扭转市场预期,债市经历了大概两个月的调整,股市短暂反弹。10 月下旬开始,地产新政效果证伪,叠加货币宽松预期,债市重回上涨通道,股市进一步下跌。

2023 年,组合资产配置保持了稳健风格,主要配置收益率有优势的中短期信用债,并据经济
基本面和宏观政策的变化做了部分资产的置换,以提升静态和优化组合结构。

近年来,随着全球各大经济体在外交、军事、贸易和产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的深化,传统的宏观和债市研究框架面临一定的挑战,个人也在努力适应这些变化并尽力做到及时更新和升级自己的框架,比如适当关注右侧交易,借助趋势交易模型辅助判断,加大对机构配置行为的研究等等,以期更好的为投资者带来稳健且有竞争力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城恒利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4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06%;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城恒利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9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国内来看,预计经济基本面已经筑底,但向上的弹性取决于需求何时能起来,核心还是看一揽子化债下地方政府积极性如何以及一手房销售能否企稳回升。海外来看,主要关注美国,从就业和通胀等数据来看,美国经济韧性较强,未来软着陆概率较大。综上,未来建议关注国内宏观政策和重点行业中微观数据,股债都有可能有阶段性表现机会,大类资产上应择机进行轮动。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健全、独立、有效、相互制约和成本效益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基本管理制度、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认真执行了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了三层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本报告期内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运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监察稽核程序、方法和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独立地开展工作,实时监察关键业务风险点,每季进行定期稽核,监察稽核内容涵盖了基金投资、基金交易、研究策划、产品创新、基金销售等各项业务的每个环节和公司信息技术、运作保障、综合管理等工作。监察稽核人员在历次监察稽核工作中,认真、有效地提出了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督促各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防范和化解了业务风险。

监察稽核和内部控制的重点是确保公司经营及所管理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建立健全投资监控体系和风险评价体系,加强投资决策流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严格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内幕交易行为和其他有损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严格防范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履行基金合同的承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和不当关联交易行为,维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坚持“规范、专业、高效、拼搏”的经营理念,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实时监督和控制,完善电子监控手段,使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得到提高。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佳利益并使本基金管理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情况等
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7655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
城恒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审计意见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城恒利债券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
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城恒
利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其他信息 不适用

长城恒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任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长城恒
利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长城恒利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长城恒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任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城
恒利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城恒利债券基
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炯 肖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442,889.74 234,804.7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8,917.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925,101,245.93 1,655,111,386.2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25,101,245.93 1,655,111,386.2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1,926,553,053.44 1,655,346,190.96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48,522,511.33 227,187,208.86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5,430.55 363,083.00

应付托管费 125,143.51 121,027.67

应付销售服务费 0.83 1.2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42,822.62 207,470.5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94,748.00 204,180.22

负债合计 449,260,656.84 228,082,971.5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1,428,483,164.48 1,428,484,537.47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48,809,232.12 -1,221,318.04

净资产合计 1,477,292,396.60 1,427,263,219.4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26,553,053.44 1,655,346,190.9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428,483,164.48 份,其中长城恒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342 元,基金份额 1,428,480,266.77 份;长城恒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99 元,基金份额 2,897.7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61,570,310.80 55,582,828.32

1.利息收入 100,835.55 207,351.9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7,595.35 59,676.4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3,240.20 147,675.42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55,282,209.15 70,552,907.41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55,282,209.15 70,552,907.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6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0 6,187,266.10 -15,177,430.99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 -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539,701.79 16,256,193.1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367,940.67 5,388,013.03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1,455,980.22 1,796,004.31

3.销售服务费 11.51 17.61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5,309,610.99 8,588,784.9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5,309,610.99 8,588,784.91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165,443.77 254,320.82

8.其他费用 7.4.7.23 240,714.63 229,052.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50,030,609.01 39,326,635.17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0,030,609.01 39,326,635.17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030,609.01 39,326,635.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1,428,484,537. - -1,221,318.04 1,427,263,219.4
资产


47 3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428,484,537. 1,427,263,219.4
资产 - -1,221,318.04

47 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372.99 - 50,030,550.16 50,029,177.1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50,030,609.01 50,030,609.0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372.99 - -58.85 -1,431.84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 - -
购款

2.基金赎 -1,372.99 - -58.85 -1,431.84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1,428,483,164. 1,477,292,396.6
资产 - 48,809,232.12

48 0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1,998,488,554. 2,003,131,712.9
资产 - 4,643,158.56

37 3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998,488,554. 2,003,131,712.9
资产 - 4,643,158.56

37 3

三、本期增减变 -570,004,016.9

动额(减少以“-” - -5,864,476.60 -575,868,493.50
号填列) 0

(一)、综合收益 - - 39,326,635.17 39,326,635.17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570,004,016.9

净资产变动数 - -13,053,083.77 -583,057,100.67
(净资产减少以 0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9.04 - 0.13 9.17
购款

2.基金赎 -570,004,025.9

回款 - -13,053,083.90 -583,057,109.84
4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32,138,028.00 -32,138,028.00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1,428,484,537. 1,427,263,219.4
资产 - -1,221,318.04

47 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军 邱春杨 赵永强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00 号《关于准予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02,006,387.96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08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2,006,388.5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0.5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

根据《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而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两种
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永续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信
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永续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券。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
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
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442,889.74 234,804.72

等于:本金 1,441,592.05 234,689.60

加:应计利息 1,297.69 115.12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442,889.74 234,804.7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 - - - -
交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147,856,596.99 1,842,163.29 148,647,563.29 -1,051,196.99


债券 银行间市 1,754,946,197.06 27,803,882.64 1,776,453,682.64 -6,296,397.06


合计 1,902,802,794.05 29,646,045.93 1,925,101,245.93 -7,347,594.0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902,802,794.05 29,646,045.93 1,925,101,245.93 -7,347,594.05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 - - - -
交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247,870,975.07 1,957,187.95 247,727,987.95 -2,100,175.07


债券 银行间市 1,399,333,385.08 19,484,698.29 1,407,383,398.29 -11,434,685.08


合计 1,647,204,360.15 21,441,886.24 1,655,111,386.24 -13,534,860.1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647,204,360.15 21,441,886.24 1,655,111,386.24 -13,534,860.1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无。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注:无。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注: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无。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注:无。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无。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无。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无。

7.4.7.8 其他资产
注:无。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5,748.00 35,180.22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25,748.00 35,180.22

应付利息 - -

预提审计费 60,000.00 4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 120,000.00

预提中债登债券账户维护费 4,500.00 4,500.00

预提上清所债券账户维护费 4,500.00 4,500.00

合计 94,748.00 204,180.22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城恒利债券 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428,480,296.71 1,428,480,296.71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9.94 -29.94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428,480,266.77 1,428,480,266.77

长城恒利债券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240.76 4,240.76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343.05 -1,343.0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897.71 2,897.71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如有);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如有)。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长城恒利债券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5,010,442.05 -16,231,833.13 -1,221,391.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5,010,442.05 -16,231,833.13 -1,221,391.08

本期利润 43,843,229.99 6,187,249.35 50,030,479.3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0.97 0.21 -0.7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0.97 0.21 -0.7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8,853,671.07 -10,044,583.57 48,809,087.50

长城恒利债券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21.38 -48.34 73.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21.38 -48.34 73.04

本期利润 112.92 16.75 129.6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69.43 11.34 -58.09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69.43 11.34 -58.0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4.87 -20.25 144.62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544.41 44,791.6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14,498.20

其他 50.94 386.62

合计 7,595.35 59,676.48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无。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无。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55,276,865.52 77,775,436.15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5,343.63 -7,222,528.74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55,282,209.15 70,552,907.41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1,386,477,516.97 2,849,892,102.84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1,366,466,365.05 2,808,666,584.07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9,991,340.79 48,425,225.70

减:交易费用 14,467.50 22,821.8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5,343.63 -7,222,528.74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无。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无。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无。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无。

7.4.7.19 股利收益
注:无。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187,266.10 -15,177,430.99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6,187,266.10 -15,177,430.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6,187,266.10 -15,177,430.99

7.4.7.21 其他收入
注:无。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注:无。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23,514.63 30,952.47

其他 - 1,200.00

中债登债券账户服务费 18,000.00 18,000.00

上清所债券账户服务费 18,000.00 18,000.00

上清所查询费 1,200.00 900.00

合计 240,714.63 229,052.47

7.4.7.24 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
部报告。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际”)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信”)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10.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例(%) (%)

长城证券 100,875,754.52 100.00 146,285,360.01 100.00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占当期债券回 占当期债券回
成交金额 购 成交金额 购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例(%)

长城证券 - - 652,500,000.00 100.00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367,940.67 5,388,013.03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4,367,940.67 5,388,013.03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55,980.22 1,796,004.31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城恒利债券 A 长城恒利债券 C 合计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51 11.51

合计 - 11.51 11.51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城恒利债券 A 长城恒利债券 C 合计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61 17.61

合计 - 17.61 17.61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于本期末及
上年度末亦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长城恒利债券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比例(%) (%)

恒丰银行

股份有限 1,428,479,215.83 99.9997 1,428,479,215.83 99.9996
公司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恒丰银行 1,442,889.74 7,544.41 234,804.72 44,791.6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前的利润分配情况,请参阅本财务报表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448,522,511.33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900216 19 南浦口 2024 年 1 月 2 104.09 40,000 4,163,610.52
MTN001 日

101900286 19 陕投集 2024 年 1 月 2 104.02 500,000 52,010,491.80
团 MTN001 日

102100303 21 陆金开 2024 年 1 月 2 103.36 500,000 51,681,794.52
MTN001 日

102100381 21 国盛 2024 年 1 月 2 103.13 900,000 92,814,344.26
MTN001 日

102101553 21 诚通控 2024 年 1 月 2 101.67 195,000 19,824,754.92
股 MTN003 日

112313221 23 浙商银 2024 年 1 月 2 97.72 800,000 78,177,949.73
行 CD221 日

112321366 23 渤海银 2024 年 1 月 2 98.54 1,000,000 98,537,402.92
行 CD366 日

112370786 23 宁波银 2024 年 1 月 2 99.14 860,000 85,261,904.53
行 CD211 日

合计 4,795,000 482,472,253.20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无质押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三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的 10%。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为 124.79%(2022 年 12 月 31 日:110.39%)。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有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外(如有),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如有)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
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流动性受限资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
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202

3年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

31




货 1,442,889.74 - - - - - 1,442,889.74







保 8,917.77 - - - - - 8,917.77





性 30,884,549.5 597,805,458 941,103,906 355,307,331.6 1,925,101,245
金 9 .19 .49 6 - - .93





产 32,336,357.1 597,805,458 941,103,906355,307,331.6 - -1,926,553,053
总 0 .19 .49 6 .44






管 375,430.

理 - - - - - 55 375,430.55





付 125,143.

托 - - - - - 51 125,143.51






购 448,522,511. 448,522,511.3
金 33 - - - - - 3






付 - - - - - 0.83 0.83








交 - - - - -142,822. 142,822.62
税 62




他 - - - - -94,748.0 94,748.00
负 0




债 448,522,511. - - - -738,145.449,260,656.8
总 33 51 4



敏 -416,186,154 597,805,458 941,103,906355,307,331.6

感 .23 .19 .49 6 -









202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年
12

31





币 234,804.72 - - - - - 234,804.72





性 - - 575,751,9121,009,190,473 70,169,000 -1,655,111,386
金 .26 .98 .00 .24






产 234,804.72 - 575,751,9121,009,190,473 70,169,000 -1,655,346,190
总 .26 .98 .00 .96






管 363,083.

理 - - - - - 00 363,083.00





付 121,027.

托 - - - - - 67 121,027.67






购 227,187,208. 227,187,208.8
金 86 - - - - - 6








售 - - - - - 1.24 1.24





交 - - - - -207,470. 207,470.54
税 54




他 - - - - -204,180. 204,180.22
负 22



负 227,187,208. - - - -895,762.228,082,971.5
债 86 67 3






敏 -226,952,404 575,751,9121,009,190,473 70,169,000

感 .14 - .26 .98 .00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本期末(2023年12月31日)

31 日 )

分析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

3,462,650.13 5,352,064.90
基点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

-3,442,688.04 -5,315,955.54
基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于本期末及上期末,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注:无。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无。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
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面临的整体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1,925,101,245.93 130.31 1,655,111,386.24 115.96
产-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1,925,101,245.93 130.31 1,655,111,386.24 115.96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未持有股票投资、权证投资等其他权益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无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7.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注:无。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1,925,101,245.93 1,655,111,386.24

第三层次 - -

合计 1,925,101,245.93 1,655,111,386.24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
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初及上年度期初均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注: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无。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25,101,245.93 99.92

其中:债券 1,925,101,245.93 99.9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42,889.74 0.07

8 其他各项资产 8,917.77 0.00

9 合计 1,926,553,053.44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无。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无。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4,502,393.44 12.4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1,598,295.08 5.52

4 企业债券 190,212,066.02 12.8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353,687.43 4.09


6 中期票据 1,079,513,998.04 73.0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75,857,102.10 18.67

9 其他 134,661,998.90 9.12

10 合计 1,925,101,245.93 130.3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928009 19 农业银行二 1,000,000 103,550,710.38 7.01
级 04

2 102382482 23 鄂联投 1,000,000 103,356,065.57 7.00
MTN004

3 102100664 21 福州建发 1,000,000 102,957,934.43 6.97
MTN001

4 102100745 21 成都产投 1,000,000 102,951,311.48 6.97
MTN001

5 2128010 21 光大银行小 1,000,000 102,904,098.36 6.97
微债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0.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农业银行、渤海银行和宁波银行发行主体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因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等案由,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案由,
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等。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
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等案由,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
市分局处以罚款等。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因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案由,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处以罚款。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因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不准确等案由,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处以罚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因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等案由,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等。

根据宁波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因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等案由,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被宁波银保监局处以罚款。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因监管标准化数据与 1104 数据交叉核验不一致及消
费者个人信息管理不到位等案由,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处以
罚款。

以上发行主体涉及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917.77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917.77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长城恒利 90 15,872,002.96 1,428,479,215.83 100.00 1,050.94 0.00
债券 A

长城恒利 178 16.28 - - 2,897.71 100.00
债券 C

合计 268 5,330,161.06 1,428,479,215.83 100.00 3,948.65 0.00

注:上述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长城恒利债券 A 43.92 0.0000
理人所

有从业 长城恒利债券 C 1,465.00 50.5572

人员持
有本基


合计 1,508.92 0.0001

注:上述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长城恒利债券 A 0~1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长城恒利债券 C 0~10
基金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长城恒利债券 A 0

本开放式基金 长城恒利债券 C 0

合计 0

注:同时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的,分别计算在内。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无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城恒利债券 A 长城恒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17 201,999,836.69 6,551.81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1,428,480,296.71 4,240.76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 -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29.94 1,343.05
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1,428,480,266.77 2,897.71
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起,张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何小乐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车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

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祝函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本期未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陆万元。

3、目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持续至本报告期。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数量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2 - - - - -

注:1、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变化,截止报告期末共 2 个交易单元。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称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长城证 100,875,754 100.00 - - - -
券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1 月 19 日
者谨防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公告 网站

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2 月 6 日


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3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4 月 10 日
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4 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 网站 2023 年 6 月 19 日
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5 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 网站 2023 年 7 月 1 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凤凰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6 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 网站 2023 年 9 月 4 日
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7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9 月 16 日
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8 开展线上直销系统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网站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11 月 23 日
者谨防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公告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机构 1 20230101-202 1,428,479 - - 1,428,479,215 99.99
31231 ,215.83 .83 97

产品特有风险

如投资者进行大额赎回,可能存在以下的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来应对大额赎回,基金仓位调整困难,从而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及暂停赎回风险
若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大额赎回会导致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需要,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基金净值估值四舍五入法或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的影响,大额赎回可能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投资受限风险
大额赎回后若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5、基金合同终止或转型风险
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面临合同终止财产清算或转型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279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