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C (019343)
点赞|评论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C019343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4-02-06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刘莉莉 
基金全称:富国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46%
  • 近一月增长率
    9.05%
  • 近一季增长率
    11.49%
  • 近半年增长率
    --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工银国家战略股票 1.8530 4.45%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ETF发起式联接A 1.2078 4.44%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ETF发起式联接C 1.2065 4.43%
泰康香港银行指数C 1.1063 3.88%
泰康香港银行指数A 1.1290 3.87%
景顺长城中国回报混合A 1.2580 3.80%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A 0.8914 3.75%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C 0.8720 3.74%
景顺长城中国回报混合C 1.2530 3.73%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 0.4280 3.63%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1.269 8.09%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 1.5 7.14%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 0.934 4.01%
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B 1.442 3.89%
富国融丰两年定期开放… 0.8794 3.75%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富国天时货币B 0.6464 2.17%
富国天时货币D 0.6436 2.16%
富国安益货币A 0.5183 1.94%
富国安益货币B 0.5183 1.94%
富国天时货币A 0.5884 1.93%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24%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26%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73%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247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
019342
契约型开放式
2024年2月6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4年3月8日
2024年3月8日
本基金自2024年3月8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入业务。
本基金自2024年3月8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自2024年3月8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A
019342

富国价值发现混合C
019343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
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
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
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
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
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
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
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
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A类基
金份额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金额分别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
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
外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M<100万元
1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申购费率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
户)
0 . 15%
0 . 12%
每笔1,000元
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者)
1 . 50%
1 . 20%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N<7日
7日≤N<30日
30日≤N<365日
365日≤N<730日
N≥730日
赎回费率
1.50%
0 . 75%
0.50%
0.30%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N<7日
7日≤N<30日
N≥30日
赎回费率
1 . 50%
0 . 50%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
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
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自2024年3月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
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
的赎回费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21年3
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
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
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
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
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
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
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
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10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
券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
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4年3月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3年12月25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价值发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
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在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代销
机构的规定。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
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了解基
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