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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A (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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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A160419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5-06-09     基金规模:3.34亿份     基金经理: 苏卿云 
基金全称: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5.17%
  • 近一月增长率
    1.70%
  • 近一季增长率
    2.04%
  • 近半年增长率
    -7.13%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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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40页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证券股基

基金主代码 160419

交易代码 160419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9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0,158,252.3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

上市日期 2015年6月18日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华安中证全指证 华安中证全指证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公司指数分级A 券公司指数分级 券公司指数分级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证券股A 证券股B 证券股基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301 150302 1604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4,598,738.00份 44,598,738.00份 80,960,776.32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

指数(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

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

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

数量的股票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

将采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并可在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

投资策略 跟踪误差,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适度

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

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

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

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

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

第3页共40页

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

的效果。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

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具有低风险、

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

益的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钱鲲 田青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7595096

负责人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

www.huaan.com.cn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996,618.61 -238,566,144.81

本期利润 -59,062,638.19 -219,511,542.3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0.3081 -0.4650

第4页共40页

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17.10% -18.4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0.5727 -0.4971

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2,162,767.51 340,251,366.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05 1.323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于2015年6月9日成立。

5、合同生效日当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3个月 -1.34% 1.13% -0.90% 1.12% -0.44% 0.01%

过去6个月 -1.58% 1.16% -2.25% 1.17% 0.67% -0.01%

过去1年 -17.10% 2.12% -17.81% 2.13% 0.71% -0.01%

自基金成立起 -32.41% 2.60% -48.32% 2.92% 15.91% -0.32%

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成分股及其备第5页共40页

选成分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于2015年6月9日成立,2015年12月8日建仓期截止。建仓期结束日,本基金

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合同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第6页共40页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没有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

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

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现金

富利货币、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宏利混合、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动态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混合、华安上证180ETF、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ETF、华安上证龙头ETF联接、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债、华安深证300指数(LOF)、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华第7页共40页

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标普石油指数基金(QDII-LOF)、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华安逆向策略混合、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华安纯债、华安保本混合、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华安安信消费混合、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华安黄金易ETF、华安黄金ETF联接、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华安年年红债券、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华安新活力混合、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汇财通货币、华安国际龙头(DAX)ETF、华安国际龙头(DAX)ETF联接、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联接、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华安新机遇保本混合、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华安中证全指证券指数分级、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华安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华安添颐养老混合发起式、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华安新乐享保本混合、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华安安康保本混合、华安安华保本混合、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华安全球美元票息债券、华安创业板50ETF、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发起式、华安聚利18个月定开债、华安智增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华安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华安睿享定开混合发起式、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华安鼎丰债券发起式、华安新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新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华安新丰利灵活配置混合等89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632.85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理学博士,13年证券、基金从业

经验,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

。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

经理,指数与 2015-06- 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

许之彦 量化投资事业 09 - 13年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

总部高级总监 数量策略分析师,2008年4月至

2012年12月担任华安MSCI中

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同时

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第8页共40页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0年11月至

2012年12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深证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担任

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2013年

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3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1月起担任华安中证高

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

任本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6月起担任华安创

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硕士,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曾任国信证券分析师。

2014年12月加入华安基金,任

指数投资部量化分析师。

2015年5月起担任华安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

本基金的基金 2015-06- 本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

钱晶 经理 09 - 5年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5年8月起担任华安中

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8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9页共40页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

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

(3)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

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第10页共40页

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

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9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经济增长仍处于底部位置,全年GDP增速6.7%,较15年下降0.2%。在上半年,楼

市狂欢之后,房地产政策收紧,房地产销售增速下降,预计将对经济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货币政策从“稳健略偏宽松”到“稳健中性”,长久期国债在11、12月份大幅调整,市场利率中枢抬升。股票市场分化严重,低估值蓝筹显着跑赢高估值小股票。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并利用量化工具进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控制每日跟踪误差、以及净值表现与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0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1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7.81%。

第11页共40页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股市较为低迷,全年日均成交额5641亿,同比下降49%。两融余额16年年末

9392亿元,较15年减少2350亿元。全行业平均佣金率降至0.038%,较2015年下降34%。受此影

响,证券行业2016年业绩较2015年大幅回落。尽管如此,2016年,券商整体还是实现了收入结

构的优化,整体盈利能力持续增加。

展望2017年,我们认为监管的基调依旧是保持金融市场总体稳定。券商板块的基本面和政策

面将维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如果宏观经济回暖,市场活跃度提升,券商板块将具有较高的向上弹性。

总的来看,券商板块当前市盈率20倍,估值不贵,且向上有弹性,可以适当配置。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负责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翁启森,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总经理助理,工业工程学硕士。曾在台湾JP证

券任金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投资第12页共40页

总监助理,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安香港

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的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

杨明,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研究生学历。曾在上海银行从事信贷员、交易员及风险管理。

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策略优选混合、

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安禧保本的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贺涛,金融学硕士,固定收益部总监。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可转债、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华安汇财通货币、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式债券、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华安新乐享保本、华安乐惠保本、华安安华保本、华安安进保本、华安新希望混合、华安睿享定开混合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许之彦,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 理学博士,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

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现任华安上证180ETF及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深证300指数

(LOF)、华安易富黄金ETF及联接、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华安创业板50ETF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

陈林,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

员。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核算部

副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许之彦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基金的估值方法的讨论与确认。

第13页共40页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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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华 丁鹏飞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971571_B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9,948,183.44 22,152,894.00

结算备付金 13,288.72 1,497,840.84

存出保证金 14,188.47 756,507.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3,039,204.37 318,878,689.35

其中:股票投资 173,039,204.37 318,878,689.3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088.42 5,884.4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703.94 584,408.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3,023,657.36 343,876,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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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4,275.24 2,601,194.4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1,521.49 310,821.21

应付托管费 35,534.75 68,380.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9,039.19 324,658.0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30,519.18 319,803.36

负债合计 860,889.85 3,624,857.72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272,684,605.41 422,333,777.12

未分配利润 -90,521,837.90 -82,082,411.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162,767.51 340,251,366.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3,023,657.36 343,876,223.82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705元,基金份额总额

170,158,252.32份,其中: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净值1.0705元,份额总额80,960,776.32份;华安中证

证券A份额参考净值1.0024元,份额总额44,598,738.00份;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参考净值

1.1386元,份额总额44,598,738.00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9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第16页共40页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5年6月9日(基金合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

同生效日)至2015年

2016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一、收入 -55,502,718.45 -211,407,550.01

1.利息收入 99,161.40 580,303.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9,161.40 580,303.6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830,426.49 -232,664,632.7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0,176,919.08 -234,625,599.8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346,492.59 1,960,967.1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066,019.58 19,054,602.5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94,566.22 1,622,176.57

减:二、费用 3,559,919.74 8,103,9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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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报酬 2,123,999.31 2,316,920.53

2.托管费 467,279.83 509,722.5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84,826.91 4,832,260.5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583,813.69 445,088.6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9,062,638.19 -219,511,542.3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062,638.19 -219,511,542.30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422,333,777.12 -82,082,411.02 340,251,366.10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59,062,638.19 -59,062,638.19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49,649,171.71 50,623,211.31 -99,025,960.40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1,887,935.82 -63,946,937.67 137,940,998.15

2.基金赎回款 -351,537,107.53 114,570,148.98 -236,966,958.55

第18页共40页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72,684,605.41 -90,521,837.90 182,162,767.51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49,384,967.95 - 249,384,967.95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219,511,542.30 -219,511,542.30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72,948,809.17 137,429,131.28 310,377,940.45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97,457,346.89 -493,778,732.81 1,603,678,614.08

2.基金赎回款 -1,924,508,537.72 631,207,864.09 -1,293,300,673.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22,333,777.12 -82,082,411.02 340,251,366.10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国富,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第19页共40页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11号《关于准予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9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49,384,967.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其中,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在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

准日(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当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或当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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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第21页共40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

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第22页共40页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

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第23页共40页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第24页共40页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6月9日(基金合同

项目

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23,999.31 2,316,920.5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81,791.67 77,549.45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6月9日(基金合同

项目

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67,279.83 509,722.55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第25页共40页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关联方名称

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9,948,183.44 95,979.29 22,152,894.00 548,611.68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9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复牌

股票 股票 停牌 停牌 期末估 复牌开 数量 期末 期末

备注

代码 名称 日期 原因 值单价 日期 盘单 (单位: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00016申万宏 2016- 筹划重 6.25 2017- 6.291,132,384.08,897,474.797,077,400.00-

6 源 12-21 大事项 01-26 0

00075国海证 2016- 筹划重 6.97 2017- 6.27396,629.00 2,979,062.112,764,504.13-

0 券 12-15 大事项 01-20

第26页共40页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63,197,300.2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9,841,904.13元,无

属于第三层次余额。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00,709,727.3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8,168,962.00元,无属于

第三层次余额。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第27页共40页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7年3月24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

例(%)

1 权益投资 173,039,204.37 94.54

其中:股票 173,039,204.37 94.54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第28页共40页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961,472.16 5.44

7 其他各项资产 22,980.83 0.01

8 合计 183,023,657.36 100.00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73,039,204.37 94.9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第29页共40页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3,039,204.37 94.99

8.2.2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比例(%)

1 600837 海通证券 1,505,626 23,713,609.50 13.02

2 600030 中信证券 1,464,528 23,520,319.68 12.91

3 601688 华泰证券 607,728 10,854,022.08 5.96

4 000776 广发证券 550,678 9,284,431.08 5.10

5 600999 招商证券 540,283 8,822,821.39 4.84

6 600958 东方证券 491,374 7,631,038.22 4.19

7 002736 国信证券 457,662 7,116,644.10 3.91

8 000166 申万宏源 1,132,384 7,077,400.00 3.89

9 601377 兴业证券 872,109 6,671,633.85 3.66

10 601099 太平洋 1,268,301 6,531,750.15 3.59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0030 中信证券 7,018,933.17 2.06

2 600958 东方证券 6,901,704.00 2.03

3 600837 海通证券 6,202,809.53 1.82

4 002736 国信证券 5,668,842.48 1.67

5 600061 国投安信 4,680,141.05 1.38

第30页共40页

6 601198 东兴证券 3,995,299.00 1.17

7 601377 兴业证券 3,782,361.00 1.11

8 000750 国海证券 3,186,559.46 0.94

9 601688 华泰证券 3,040,499.52 0.89

10 600999 招商证券 2,573,717.00 0.76

11 000776 广发证券 2,510,990.00 0.74

12 002673 西部证券 2,449,696.00 0.72

13 000166 申万宏源 1,950,683.50 0.57

14 000783 长江证券 1,791,484.50 0.53

15 601211 国泰君安 1,658,923.00 0.49

16 601901 方正证券 1,613,798.00 0.47

17 601099 太平洋 1,479,909.00 0.43

18 601555 东吴证券 1,401,830.00 0.41

19 600109 国金证券 1,240,353.05 0.36

20 000728 国元证券 1,199,934.00 0.35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0030 中信证券 23,175,284.68 6.81

2 600837 海通证券 20,678,027.24 6.08

3 601688 华泰证券 10,003,521.71 2.94

4 600999 招商证券 8,782,008.51 2.58

5 000776 广发证券 8,343,871.85 2.45

6 601377 兴业证券 7,036,799.45 2.07

7 000166 申万宏源 6,628,380.18 1.95

8 000783 长江证券 6,058,686.66 1.78

9 601901 方正证券 5,470,157.49 1.61

10 601099 太平洋 5,238,874.08 1.54

11 601211 国泰君安 5,219,209.39 1.53

12 601555 东吴证券 4,970,943.10 1.46

13 000750 国海证券 4,853,920.56 1.43

14 002673 西部证券 4,572,282.56 1.34

15 002736 国信证券 4,241,820.70 1.25

16 600109 国金证券 4,206,691.41 1.24

17 600958 东方证券 4,089,891.55 1.20

第31页共40页

18 600369 西南证券 3,957,691.17 1.16

19 000728 国元证券 3,881,302.98 1.14

20 601788 光大证券 3,663,096.68 1.08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70,755,926.28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56,352,472.60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发生大第32页共40页

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2015年11月2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2015年 11月 26 日,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2016年11月28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7号),原因为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2016年6月12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2016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2016年11月

26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8号),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的处罚,

原因为公司存在未能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第33页共40页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188.4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88.42

5 应收申购款 6,703.9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980.83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允价值 值比例(%)

1 000166 申万宏源 7,077,400.00 3.89-

8.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第34页共40页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华安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指数分级 256 174,213.82 30,699,496.00 68.83% 13,899,242.00 31.17%

A

华安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指数分级 2,597 17,173.18 3,333,544.00 7.47% 41,265,194.00 92.53%

B

华安中证全指证

8,652 9,357.46 11,171,331.14 13.80% 69,789,445.18 86.20%

券公司指数分级

合计 11,505 14,789.94 45,204,371.14 26.57% 124,953,881.18 73.43%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1,638,876.00 26.09%

-万能-个险万能

2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8,336,229.00 18.69%

-万能-团体万能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5,996,229.00 13.44%

公司

4 张文江 2,220,289.00 4.98%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1,456,318.00 3.27%

公司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

7 公司-明汯CTA一号 1,017,527.00 2.28%

基金

8 王雁波 1,000,000.00 2.24%

9 李德芳 640,683.00 1.44%

10 陈娜佳 620,000.00 1.39%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上海申毅投资股份有限

1 公司-申毅多策略量化 1,671,072.00 3.75%

套利7号

2 俞建平 1,149,600.00 2.58%

第35页共40页

3 黄东 1,137,200.00 2.55%

4 黄森棋 977,147.00 2.19%

5 俞波 919,700.00 2.06%

6 柳强 730,486.00 1.64%

7 汤凤美 650,000.00 1.46%

8 贾贤业 636,000.00 1.43%

9 董卫民 624,991.00 1.40%

10 周敏 593,551.00 1.33%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91,247.00 0.73%

-万能-个险万能

2 徐建荣 428,815.00 0.53%

3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23,474.00 0.52%

-万能-团体万能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

4 有限公司-安心收益投 307,526.00 0.38%

资产品

5 陈富尧 231,523.00 0.29%

6 吴国珍 208,439.00 0.26%

7 蔡坚 187,215.00 0.23%

8 何少红 187,213.00 0.23%

9 李治丽 170,679.00 0.21%

10 阴慧敏 156,012.00 0.19%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 -

指数分级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 -

员持有本基金 指数分级B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124.43 0.00%

指数分级

合计 124.43 0.0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第36页共40页

9.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分级A 公司指数分级B 公司指数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 101,534,190.00 101,534,190.00 46,316,587.95

9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009,825.00 61,009,825.00 134,994,570.0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201,887,935.8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351,537,107.5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6,411,087.00 -16,411,087.00 95,615,378.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598,738.00 44,598,738.00 80,960,776.32

拆分变动份额含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后的调整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50,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第37页共40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万联证券 1 - - - --

财富证券 1 - - - --

中山证券 1 - - - --

湘财证券 1 - - - --

申万宏源 1 - - - --

国信证券 1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招商证券 3 - - - --

财达证券 1 - - - --

中银国际 1 - - - --

华泰证券 1 - - - --

联讯证券 1 - - - --

国盛证券 1 - - - --

中信证券 1 - - - --

广发证券 1 43,534,165.15 19.32% 40,543.13 19.45%-

华安证券 1 38,962,351.18 17.29% 36,285.53 17.40%-

国泰君安 1 35,814,445.75 15.90% 32,637.66 15.65%-

中金公司 1 26,954,339.08 11.96% 25,101.94 12.04%-

中信建投 1 17,340,830.56 7.70% 16,149.51 7.75%-

长江证券 1 10,743,876.16 4.77% 10,005.97 4.80%-

方正证券 1 10,612,450.08 4.71% 9,671.20 4.64%-

东北证券 1 10,469,433.60 4.65% 9,750.19 4.68%-

瑞银证券 1 5,149,423.90 2.29% 4,692.82 2.25%-

申万宏源 2 5,020,517.37 2.23% 4,575.25 2.19%-

银河证券 1 4,975,855.92 2.21% 4,633.88 2.22%-

光大证券 1 4,607,414.53 2.04% 4,198.75 2.01%-

中泰证券 1 3,265,656.90 1.45% 2,975.96 1.43%-

海通证券 1 2,798,553.00 1.24% 2,606.09 1.25%-

广州证券 2 2,084,136.34 0.93% 1,940.96 0.93%-

天风证券 2 1,554,142.00 0.69% 1,416.32 0.68%-

西南证券 1 934,559.00 0.41% 851.68 0.41%-

上海证券 2 488,455.00 0.22% 445.15 0.21%-

兴业证券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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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16年2月完成退租托管在建设银行的德邦证券上海33187交易单元

2016年3月完成退租托管在建设银行的长城证券上海27450交易单元

2016年5月完成租用托管在建设银行的申万宏源证券深圳000793交易单元

2016年9月完成租用托管在建设银行的天风证券深圳001624交易单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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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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