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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LOF) (1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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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内需精选混合(LOF)161810
基金类型:混合型、LOF     成立日期:2009-07-01     基金规模:6.86亿份     基金经理: 刘辉 王利刚 
基金全称: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60%
  • 近一月增长率
    -3.98%
  • 近一季增长率
    20.40%
  • 近半年增长率
    7.04%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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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07-12
送出日期:2023-08-1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LOF) 基金代码 161810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07-0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10-16

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刘辉 2017-03-15 1999-07-05

王利刚 2021-04-26 2012-07-09

其他 场内简称 银华内需 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在控制投资
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
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
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资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
争力的优势企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LOF)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50 万元 1.50% 场内、场外

50 万元≤M<100 万元 1.20% 场内、场外

申购费(前收费)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0% 场内、场外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场内、场外

500 万元≤M 1,000 元每笔 场内、场外

赎回费 N<7 天 1.50% 场外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7 天≤N<365 天 0.50% 场外

365 天≤N<730 天 0.20% 场外

730 天≤N 0% 场外

N<7 天 1.50% 场内

7 天≤N 0.50% 场内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

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中,股票投资部分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

争力的优势企业。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特定类型股票所具有的特有风险,也

可能由于股票投资比例较高而带来较高的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将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

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人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

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

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此外,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还包括: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

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

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
(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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