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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A (16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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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中短利率债(LOF)A16750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06-26     基金规模:1.64亿份     基金经理: 李君 黄琬舒 
基金全称: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3%
  • 近一月增长率
    0.29%
  • 近一季增长率
    1.06%
  • 近半年增长率
    2.0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3%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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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D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D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
基金主代码 1675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A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C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D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7504 167505 01912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备注: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

转换业务。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本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

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场外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场外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场外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场外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赎回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 天 1.50%
T≥7 天 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可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本基金其他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1、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份额尚在锁定持有期内,则该基金不能办理转换转出业务。
2、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若转入基金申购费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零。
3、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规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 日),并在 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直销机构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或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转出申请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10 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 10 份将会确认失败,如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 5 份,剩余部分将会强制赎回。若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需一次性全部转出。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入申请最低金额遵循申购金额限制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相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无。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不开设场内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者仅可以通过场外方式申购、赎回 D 类基金份额。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参加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投资者在开展对应基金促销活动的机构办理业务的适用该销售机构的费率,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本公告仅对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D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3 年 8 月 21 日登
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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