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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宝盈货币B (2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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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货币B213909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09-08-05     基金规模:25.18亿份     基金经理: 吕姝仪 卢贤海 
基金全称: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500万元起购, 单日限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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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货币: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基金财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4、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5、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宝盈货币A



2. 宝盈货币B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8月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宝盈货币A

(2009年8月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2、宝盈货币B

(2009年8月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1、宝盈货币A



注:1、宝盈货币A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合同生效不足五年

2、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是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照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本柱状图显示的2009年的宝盈货币A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从2009年8月5日到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收益率。

2、宝盈货币B



注:1、宝盈货币B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合同生效不足五年

2、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是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照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本柱状图显示的2009年的宝盈货币B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从2009年8月5日到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收益率。

3.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宝盈货币A

单位:人民币元



2、宝盈货币B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基金鸿阳、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增长、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优选、宝盈核心优势、宝盈货币、宝盈中证100九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 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为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截至2011年12月31日。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组合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投资组合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投资风格的差异,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与管理人旗下其它组合的投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通胀压力高企,央行持续收紧货币政策,累计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三次加息。下半年,随着海外经济增长不确定性加大,以及前期紧缩政策逐渐发挥作用,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由于通胀水平仍居高不下,央行仍维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只在11月份下调1次存款准备金率以对冲公开市场到期资金和外汇占款大幅减少对市场流动性紧张的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由于货币政策基调基本以紧缩为主,货币市场资金利率中枢水平较前年有明显提高。简单算术平均看,2010年银行间1天回购利率、7天回购利率均值为1.72%和2.14%,2011年银行间1天回购利率、7天回购利率均值为3.28%和4.04%,分别大幅上行156bp和190bp。

报告期内,央票收益率先上后下,上半年在政策收紧和资金利率上行的带动下,央票收益率持续走高,3个月央票和1年央票收益率在年中一度达到3.72%和4.05%的水平,较年初大幅上行63bp和69bp。下半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对政策放松预期,3个月央票和1年央票收益率又有所回落,到年末较年中高点下行28bp和58bp。信用产品收益率走势则受信用风险加大的担忧,AAA短融和AA短融的信用利差持续扩大。

报告期内,基于对全年货币市场资金面总体保持偏紧状态的判断,我们维持以shibor浮息债和短融券为主的组合,并择机增加银行协议存款配置,以提高组合的收益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货币A: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3.165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是0.4697%。

货币B: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3.41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是0.469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我们认为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在上半年仍将处于下降周期,而本轮经济下滑很大程度上缘于通胀压力下政府主动采取持续紧缩的调控措施。随着经济增长下行,通胀压力减轻,在“稳增长”的基调下,未来货币政策将逐渐趋于宽松。2012年上半年,经济增长有望触底回升,经济出现硬着陆的可能性很低,而通胀压力或在2012年下半年重新显现。

随着紧缩货币政策逐渐趋于宽松,银行间资金面偏紧态势有望改善,资金利率中枢水平将逐步下行,从而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构成支撑。经济基本面的好转,也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对于信用风险的担忧,前期信用利差持续扩大的信用产品或将迎来较好的投资机会。而银行由于存贷比限制放贷能力,吸存压力依然较大,预计银行协议存款利率仍将居高不下。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将择机减持短久期shibor浮息债,增加银行协议存款配置,同时谨慎选择信用资质良好的短融券,以提高组合收益率。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结果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工作小组,估值工作小组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任小组长,由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基金事务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投资部、研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金融工程部负责对估值模型及方法进行筛选,选择最具适用性的估值模型及参数,并负责估值模型的选择及测算 基金事务部负责进行日常估值,并与托管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基金未接受任何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支付。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A类1,945,414.68元,B类3,640,779.68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第206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85,719,798.50份。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73,957,700.52份。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的合计份额总数259,677,499.0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汪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坤,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瑜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532号《关于核准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455,089,424.24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报(验)字(09)第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55,160,265.4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0,841.2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据此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B类基金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本基金A类、B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的更正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以及B类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 当年天数。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01 %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本期末存放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活期存款余额为2,997,725.62元,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本期末存放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协议存款余额为75,000,000.00元,按约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余额。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90,401,076.23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级的余额(2010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389,140,817.78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合同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8.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8.8.2本报告期内10国开36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8.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8.5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标题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1、本基金采用分级模式核算,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基金份额来计算。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0月2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军红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50,000元,目前事务所已连续3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租用交易单元。

(2)退租交易单元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退租交易单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1年10月28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根据国家金融工作的需要,郭树清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提出辞呈,请求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郭树清先生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 年1 月16 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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