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03月26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5月6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友邦华泰货币
基金主代码 460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05月06日
基金管理人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7,414,769.62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友邦华泰货币A 友邦华泰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60006 46010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573,658.29 237,841,111.33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保持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基准的稳健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对短期货币市场工具进行投资,在投资中将充分利用现代金融工程理论以及数量分析方法来提高投资决策的及时性与合理性,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当期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较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下属两/三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A类 B类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较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较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晖 唐州徽
联系电话 021-38601777 010-66594855
电子邮箱 cs4008880001@aig-huatai.com 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 95566
传真 021-38601799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aig-huatai.com
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09年05月06日-2009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A类 B类
394,758.76 1,048,531.42
本期利润 394,758.76 1,048,531.42
本期净值收益率 0.2630% 0.422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9,573,658.29 237,841,111.3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尚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基金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分级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302% 0.0002% 0.0920% - 0.0382% 0.0002%
过去六个月 0.2162% 0.0004% 0.1840% - 0.0322% 0.0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2630% 0.0005% 0.2400% - 0.0230% 0.0005%
分级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910% 0.0002% 0.0920% - 0.0990% 0.0002%
过去六个月 0.3382% 0.0004% 0.1840% - 0.1542% 0.0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4225% 0.0005% 0.2400% - 0.1825% 0.0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未规定建仓期,本报告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5月6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A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B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5月6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A类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09 250,231.84 133,590.39 10,936.53 394,758.76 -
合计 250,231.84 133,590.39 10,936.53 394,758.76 -
B类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09 709,750.47 258,525.72 80,255.23 1,048,531.42 -
合计 709,750.47 258,525.72 80,255.23 1,048,531.4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股东构成为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基金管理规模为220.68亿元。
注:公司外方股东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 (美国国际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简称"AIGGIC")因重组原因,已于2009年 12月31日并入PineBridge Investments LLC (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简称"PineBridge Investments") ,因此AIGGIC的名称变为"PineBridge Investments LLC"。公司已将外方股东的上述变动情况及股东更名报告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尚待批准。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沈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年05月06日 - 16年 沈涛先生,经济学博士。2005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11月加入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3月起任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及流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的利益输送。首先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其次集中交易室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在交易过程中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确保公平交易的实施。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均不相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全年看09年货币市场利率是一个逐渐上升的过程。上半年大部分时间由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的流动性府泛滥使以回购利率和央票利率都保持在极低的水平 在二季度后半段由于经济复苏的良好预期和股市的财富效应逐渐提升了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在恢复IPO以后,央票利率迅速回升至一年期定存附近的水平 在三季度以后,尽管紧缩政策逐渐开始实施,但由于银行间资金充沛,央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也较为平稳,货币市场收益率也保持相对稳定。
基金从成立开始就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作为基金的主要指标,在运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低久期、低风险的组合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成立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339,948,671.0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1,222,555,997.69份 B类基金份额总额1,117,392,673.40份。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为277,414,769.62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39,573,658.29份 B类基金份额总额237,841,111.33份。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2630%,B类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4225%,业绩基准收益率为0.24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09年四季度开始,宏观刺激政策的退出时间就成为市场的主要分歧,尽管政府多次强调不会轻易退出,但宏观数据表明的经济回升态势使相关货币政策灵活地倾向紧缩已经不容质疑。
随着10年初央行三月期央票利率的提升,短期端利率也随之上行,但出于市场已经提前半年反映了通胀、升息的预期,所以一年期央票的上升速度和空间应相对有限。但可能我们对通胀的忧虑的同时,仍然不能放弃对复苏进程的稳定性的关注,这可能是今年经济形势的复杂所在,由此看来,升息恐怕也要等待更为强烈和明确的信号。
本基金仍将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作为最重要指标,尽可能为持有人争取回报。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究、风险控制、金融工程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均在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单 位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共进行了7 次基金收益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收益支付日:第1 次 2009 年6月8日 第2 次 2009 年7月6日 第3 次 2009 年8月6日 第4 次 2009 年9月7日 第5 次 2009 年10月9日 第6 次 2009 年11月6日 第7 次 2009 年12月7日。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本基金本期利润1,443,290.18元、本期已实现收益1,443,290.18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已实施1,443,290.18元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基金的年度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0)第20175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3,326,386.66
结算备付金 533,333.33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39,867,851.8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39,867,851.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48,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347,647.5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5,658,702.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77,733,921.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1,723.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50,260.12
应付托管费 15,230.35
应付销售服务费 8,278.68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641.7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91,191.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29,825.77
负债合计 319,151.7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77,414,769.62
未分配利润 7.4.7.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7,414,769.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7,733,921.4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77,414,769.62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39,573,658.29份 B类基金份额总额237,841,111.3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5月06日 至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09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226,684.31
1.利息收入 3,213,362.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73,963.50
债券利息收入 1,697,361.1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42,038.12
其他利息收入 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321.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3,321.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二、费用 -1,783,394.13
1.管理人报酬 -967,606.21
2.托管费 -293,213.92
3.销售服务费 -321,903.20
4.交易费用 7.4.7.18 -
5.利息支出 -52,652.0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2,652.00
6.其他费用 7.4.7.19 -148,018.80
三、利润总额 1,443,290.1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5月06日 至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39,948,671.09 - 2,339,948,671.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43,290.18 1,443,290.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62,533,901.47 - -2,062,533,901.4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61,634,162.75 - 761,634,162.75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2,824,168,064.22 - -2,824,168,064.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443,290.18 -1,443,290.1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7,414,769.62 - 277,414,769.6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陈国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伟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培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280号《关于核准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339,581,022.5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5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39,948,671.09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67,648.5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总额中A级基金份额1,222,555,997.69份,B级基金份额1,117,392,673.4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余额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级别,并依据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如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之和的基金份额余额超过5,000,000份(含5,000,000份),即升级为B级份额持有人,如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之和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4,000,000份(含4,000,000份),即降级为A级份额持有人。由于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的费率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当期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0]5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5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ii)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为各类应付款项。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i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iii)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不适用。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的基金,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利润科目,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本基金A、B级基金份额所对应的万分收益有所不同。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AIGGIC)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泰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基金代销机构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21号《关于核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批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已于2009年9月17日变更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权证交易
无。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67,606.2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36,076.45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33%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93,213.92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1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A级 B级 合计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6.97 7,216.28 8,973.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7,370.44 5,721.24 263,091.6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7.63 701.74 1,379.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9.22 1,699.10 1,928.32
合计 260,034.26 15,338.36 275,372.62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A类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B类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01%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2,346,527.26 - - - 295,600,000.00 26,954.41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A类
项目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
2009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5月06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B类
项目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
2009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5月06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701,284.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39,636.69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740,920.69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87% -
注: 1、基金管理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代码460106)1070万元,合同生效日利息转份额1,284.00份。投资本基金的费用均参照本基金公布的费率收取。
2、期间申购总份额为红利再投资。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类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 - -
B类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AIGGIC) 117,016,634.82 42.18% - -
注: 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AIGGIC)投资本基金的费用均参照本基金公布的费率收取。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09年05月0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326,386.66 827,335.92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5月6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2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00 元,因此没有债券作为抵押。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00元。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39,867,851.80 50.36
其中:债券 139,867,851.80 50.3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8,000,000.00 17.2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3,859,719.99 22.99
4 其他各项资产 26,006,349.61 9.36
5 合计 277,733,921.40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6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 天。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8.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0.8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7.9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3.6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0.74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99,831,881.73 35.99
3 金融债券 30,040,303.42 10.8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40,303.42 10.8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995,666.65 3.60
6 其他 - -
7 合计 139,867,851.80 50.42
8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901065 09央行票据65 500,000 49,875,915.95 17.98
2 080404 08农发04 300,000 30,040,303.42 10.83
3 0901053 09央行票据53 300,000 29,970,961.43 10.80
4 0901051 09央行票据51 200,000 19,985,004.35 7.20
5 0981112 09华能集CP01 100,000 9,995,666.65 3.60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05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424%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0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8.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8.3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47,647.58
4 应收申购款 25,658,702.03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6,006,349.61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A级 3,300.00 11,992.02 4,336,837.58 1.56% 35,236,820.71 12.70%
B级 9.00 26,426,790.15 237,841,111.33 85.74% - -
合计 3,309.00 26,438,782.17 242,177,948.91 87.30% 35,236,820.71 12.7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A类 B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5月06日)基金份额总额 1,222,555,997.69 1,117,392,673.4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90,485,244.64 671,148,918.1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273,467,584.04 1,550,700,480.1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573,658.29 237,841,111.3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基金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65,000.00元人民币,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了8个月的审计服务。报告期内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716,000,000.00 100.00% - -
注: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证券研究服务协议。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项目 发生日期 偏离度 法定披露报刊 法定披露日期
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在0.5%(含)以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