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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海富通上证城投债ETF (5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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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上证城投债ETF511220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4-11-13     基金规模:5.19亿份     基金经理: 陈轶平 唐灵儿 陶斐然 
基金全称: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2%
  • 近一月增长率
    0.69%
  • 近一季增长率
    1.44%
  • 近半年增长率
    3.05%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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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8
§5 托管人报告 ......19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9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9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9
§6 审计报告 ......19

6.1 审计意见......19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20

6.3 其他信息......20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20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20
§7 年度财务报表 ......22

7.1 资产负债表......22

7.2 利润表......23

7.3 净资产变动表......24

7.4 报表附注......26
§8 投资组合报告 ......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2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5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4

8. 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5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8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8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62

13.2 存放地点......62

13.3 查阅方式......62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

场内简称 城投债 ETF

基金主代码 511220

交易代码 5112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9,481,35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12-16

注: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生效,并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
金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转型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将继续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投资目标 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年化跟踪
误差不超过 3%。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
基准进行跟踪。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
投资策略 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
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外
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城投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城
投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
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岳冲 许俊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650788 010-66596688

电子邮箱 chongyue@hftfund.com fxjd_hq@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 95566

传真 021-33830166 010-6659494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注册地址 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8 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1802-1803 室以及 19 层

1901-1908 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办公地址 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8 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1802-1803 室以及 19 层

1901-1908 室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f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特殊普通合伙)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
楼 8 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
任公司 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本期已实现收益 56,091,224.85 46,084,586.08 46,819,905.69

本期利润 83,263,721.94 19,977,066.89 67,622,758.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4812 1.5022 5.057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利润率 4.86% 1.52% 5.1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5.25% 1.77% 5.29%

3.1.2 期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9,622,311.77 -74,636,431.16 -68,190,738.7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3096 -5.3935 -5.51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16,024,735.86 1,337,384,014.94 1,215,337,231.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733 96.6448 98.2636

3.1.3 累计期末指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增长率 19.96% 13.97% 12.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自 2019 年 4 月 24 日起,由《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5、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 10,即每 1 份基金
份额拆成 10 份。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1.21% 0.03% 0.72% 0.02% 0.49% 0.01%



过去六个 2.11% 0.03% 0.93% 0.03% 1.18% 0.00%



过去一年 5.25% 0.03% 2.56% 0.03% 2.69% 0.00%

过去三年 12.77% 0.04% 2.03% 0.04% 10.74%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9.96% 0.04% 2.66% 0.05% 17.30% -0.01%

至今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基金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进行了转型。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起 3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中列示的 2019 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 4 月 2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金份额分 总额 总额 合计 备注
红数

2023 年 0.960 13,599,409.60 - 13,599,409.60 -

2022 年 33.500 44,695,752.25 - 44,695,752.25 -

2021 年 40.000 52,622,540.00 - 52,622,540.00 -

合计 74.460 110,917,701.85 - 110,917,701.85 -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 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
司”)于 2003 年 4 月 1 日共同发起设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 88 只公募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弘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鼎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电子信息传媒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通 30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益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弘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成长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消费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债 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策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恒益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盈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产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轶平 本基金的基 2014-11-1 - 14 年 博士,CFA。持有基金从业


金经理;固 3 人 员 资 格 证 书 。 历 任
定收益投资 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总监兼债券 LLC 数量金融分析师、瑞
基金部总 银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
监。 司固定收益交易组合研究
支持部副董事,2011 年 10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债券投资经
理、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债
券基金部总监,现任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兼债券基金部
总监。2013 年 8 月至 2020
年7月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
理。2014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
财债券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可
质押城投债 ETF(现为海富
通上证城投债 ETF)基金经
理。2015 年 12 月起兼任海
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
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7月兼任海富通稳进增利
债券(LOF)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
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
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富祥混
合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瑞
丰一年定开债券(现为海富
通瑞丰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兼任海富通瑞益债券基
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美
元债(QDII)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兼任
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
ETF 基金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兼任海富
通瑞利债券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
海富通富源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瑞合纯债基
金经理。2017年5月至2019
年9月兼任海富通富睿混合
(现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
强)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海富
通瑞福一年定开债券(现为
海富通瑞福债券)、海富通
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
理。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兼任海富通欣悦混合
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起兼
任海富通恒丰定开债券基
金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兼任海富通上
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起
兼任海富通弘丰定开债券
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兼任海富通上
清所短融债券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
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ETF
基金经理。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08 月兼任海富通添
鑫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20
年7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投
资级可转债 ETF 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
利率债债券基金经理。2022
年3月起兼任海富通恒益一
年定开债券发起式基金经
理。2022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
通中证短融 ETF 基金经理。
2023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
盈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经理。2023 年 11 月起
兼任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
持有期债券基金经理。

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证书。2017 年 7 月加入海
唐灵儿 本基金的基 2022-07-1 - 6 年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金经理 8 任固定收益研究部助理固
定收益分析师、债券基金部
基金经理助理。2022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
方政府债 ETF、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
ETF、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海富通中证短融 ETF
基金经理。

金融学硕士,持有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证书。2014 年 12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助理交易员、
交易员、高级交易员。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债
陶斐然 本基金的基 2023-06-0 - 9 年 券基金部基金经理助理。
金经理 2 2023 年 6 月起任海富通上
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
ETF、海富通中证短融 ETF、
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
府债 ETF、海富通上证城投
债 ETF 基金经理。

金融学硕士,持有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证书。2014 年 12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助理交易员、
交易员、高级交易员。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债
陶斐然 本基金的基 2022-07-2 2023-06-0 9 年 券基金部基金经理助理。
金经理助理 6 2 2023 年 6 月起任海富通上
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
ETF、海富通中证短融 ETF、
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
府债 ETF、海富通上证城投
债 ETF 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以及公司内部的证券分配,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贡献度、交易占优比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结果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国内经济总体维持修复的状态,全年实现5.2%的实际GDP增速。具体来看,投资端表现偏弱,基建与制造业的高增被地产投资拖累;消费受到 2022 年积压需求集中释放的影响,出行链相关消费总体呈现超季节性修复的特征,总体带动第三产业修复;出口受到美国加息、欧洲经济磨底、逆全球化背景下需求转移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总体承压,但结构上仍有一定亮点。通胀方面,由于需求端弹性不足,无论是 CPI 还是 PPI均面临负增的压力。货币政策方面总体维持适量宽松的操作,全年 2 次降准,2 次降息。财政发力更为主动,除了 2023 年初预算内额度外,年末增发万亿国债用于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增发约 1.4 万亿特殊再融资债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债券市场方面,2023 年总体演绎牛市行情。开年 1-2 月债券市场空头情绪浓重,主
要反映的是对稳增长政策的期待和经济强劲复苏的预期,利率整体上行。3-4 月市场对政策的预期回归中性,经济增长环比动能略显不足,叠加配置需求较强,利率逐渐向下行趋势切换。5-8 月,在经济环比偏弱、央行 2 次降息的背景下,利率迅速下探至年内低点。9-12 月债市在宽财政与宽货币的碰撞下收益率总体呈现先上后下的行情。

城投债方面,上半年,“大行放贷、小行买债”使得信用债供不应求,“资产荒”行情持续演绎,高等级短久期-高等级中长久期-低等级短久期信用债利差依次下行。下半年,政策面与资金面扰动增加,7 月政治局会议提到“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化债预期带动城投债明显走强;9 月受地产政策出台、地方债供给上量、机构止盈等因素影响,市场调整明显;进入 10 月后,特殊再融资债重启发行,截至 12 月末发行规模约 1.4 万亿元,本轮特殊再融资债规模、范围和用途均超预期,同时表内信贷用于地方化债方案持续推进,化债行情下城投债持续走强。

作为城投债指数基金,在操作上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在充分分散投资、关注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降低组合与指数的偏离度,控制跟踪误差。同时,本基金采用了适度的杠杆套息策略,力争覆盖部分管理费、托管费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5.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56%,基金净值跑赢业绩比较基准 2.69 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内经济方面,2024 年仍然处于新旧动能切换期,向上的修复需要政策的加持。旧动能方面,地产作为过去经济的核心驱动因素之一,面临需求下滑的情况没有改变,政策端希望通过城中村改造、保障房等方式直接拉动投资端,减缓地产对经济的拖累。地方化债背景下,城投平台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手段受限,地方加杠杆空间被压缩,要维持偏强的基建投资增速就需要中央财政更加积极有为。新动能方面,高技术产业投资维持高增,新能源和汽车的产业优势也会支撑相关出口需求。随着居民消费倾向的修复和收入的改善,消费的修复进程也不会结束。总体来说,2024 年经济数据将面临正常的基数。财政政策方面,2024 年将延续地方去杠杆、中央加杠杆的局面。货币政策方面,2024年大基调可能还是以稳为主,在宣布2月初年内第一次降准后,预计年内仍有降息空间。2023 年年底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融资成本持续下降”,目前商业银行的净息差已基本降至历史最低,广谱利率的下调并未结束,政策利率也有下行空间,节奏上取决于 2024 年经济的复苏情况和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操作。对于债券市场而言,2024 年财政端地方债务化解、中央加杠杆,和货币政策端的宽松或成为主导债券市场的关键因素。

城投债方面,银行支持化债或带来城投债供给减少,随着化债政策相继落地,短期风险降低,叠加 2024 年高息资产收缩,短期下沉票息思路未变,合适层级个券可适度
拉长久期;当前行情从前期纯化债情绪带动走向中期的化债预期落地验证阶段,需关注区域化债推进落地的预期差可能带来的估值波动。

未来,本组合将在关注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继续采用抽样复制的方法,力争降低组合与指数的偏离度,控制跟踪误差。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3 年,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业务审核、合规检查、系统监控、重点抽查、专项稽核等一系列方式开展工作,强化基金运作和公司运营的合规性,督促业务部门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合规管理,持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健全内控体系,落实内控责任。
报告期内,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为依据,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各项业务开展提供全面的合规咨询、审核、监测与检查,确保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业务发展及公司管理需要,新增和修订了多项内部制度和流程,并持续倡导合规文化建设,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二、客观开展内外部内控评估,进一步完善内控措施。

根据法规、监管要求并结合风险导向和全覆盖原则,公司继续通过日常业务的定期合规检查、不定期自查等方式,重点关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一道防线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投资运作与产品合同约定的一致性。同时,对各部门的业务有重点的开展了多项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另外,根据法规和公司管理需要,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等方面的审计。针对上述内外部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均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及时跟踪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控制了各部门的主要风险,加强并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三、有效推进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

报告期内,结合反洗钱法规及公司业务特点完善了反洗钱制度及流程,组织多场反洗钱专项培训和宣传活动;基于风险为本的工作思路,继续开展客户信息数据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代销机构分类管理工作,全面升级反洗钱系统,持续优化监测模型,强化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面的监控,并按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相关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完成了 2022 年度洗钱固有风险评估工作,有效管控公司洗钱固有风险敞口。另外,公司加大反洗钱课题研习工作力度,组织反洗钱专兼职人员深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

四、强化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内外部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及风险意识。

本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全员的合规意识,加大了合规培训力度,强化主动合规意识培育。公司进一步加强组织各类合规培训频率,及时对法规、监管精神和公司要求进行宣导,并通过制作合规法务月刊等多样化的合规宣传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宣
导工作的及时性,丰富合规宣导工作的形式,激发全体员工学习合规内控政策的积极性,营造合规文化浓厚氛围。另外,通过考试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将法规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通过培训,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员工的主动识别和控制业务风险的积极性和能力。

通过上述工作,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财产安全、合规、诚信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基金合同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完成。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稽核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合规、风控、证券研究、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委员会对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并和托管人充分协商后,提交估值建议报告,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基金运营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报告期内进行过两次分配,分别以截止 2023 年 03 月 15 日,2023 年 06 月
09 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两次分红分别于 2023 年 03 月 24 日,2023 年 06
月 20 日完成权益登记,单位分红金额分别为 0.0520 元,0.0440 元,合计利润分配金额
13,599,409.60 元,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0380 号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该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该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倪益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2024 年 3 月 27 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032,647.66 38,901,396.39

结算备付金 12,398,526.67 9,179,165.25

存出保证金 887,698.76 203,572.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029,847,931.96 1,397,844,270.2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029,847,931.96 1,397,844,270.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102,478,905.74 162,735.0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2,965,996.01 -

资产总计 3,149,611,706.80 1,446,291,139.18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0,876,603.26 72,467,359.62

应付清算款 101,193,587.02 35,526,112.50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67,695.06 355,157.64

应付托管费 222,565.04 118,385.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322,265.86 188,509.4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304,254.70 251,599.21

负债合计 233,586,970.94 108,907,124.2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894,813,512.49 1,383,813,510.03

未分配利润 7.4.7.8 21,211,223.37 -46,429,495.09

净资产合计 2,916,024,735.86 1,337,384,014.9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149,611,706.80 1,446,291,139.18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733 元,基金份额总额

289,481,350.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94,032,213.96 27,831,793.90

1.利息收入 222,446.71 89,682.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137,657.79 72,166.2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4,788.92 17,515.9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6,256,962.95 53,848,185.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66,256,962.95 53,848,185.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2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5 27,172,497.09 -26,107,519.19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380,307.21 1,445.78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768,492.02 7,854,727.01

1.管理人报酬 7.4.10.2.

1 5,119,882.32 3,931,026.84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若有) - -

2.托管费 7.4.10.2.

2 1,706,627.51 1,310,342.32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3,094,425.02 1,899,593.1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094,425.02 1,899,593.16

6. 信用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272,752.13 223,596.70

8.其他费用 7.4.7.17 574,805.04 490,167.9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3,263,721.94 19,977,066.8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83,263,721.94 19,977,066.8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3,263,721.94 19,977,066.89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1,383,813,510. 1,337,384,
资产 03 - -46,429,495.09 014.94

二、本期期初净 1,383,813,510.03 - -46,429,495.09 1,337,384,01
资产 4.94

三、本期增减变 1,511,000,002.46 - 67,640,718.46 1,578,640,72
动额(减少以 0.92

“-”号填列)

(一)、综合收 - - 83,263,721.94 83,263,721.9
益总额 4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1,511,000,002.46 - -2,023,593.88 1,508,976,40
动数(净资产减 8.58
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 1,551,000,002.27 - -2,778,715.12 1,548,221,28
购款 7.15

2. 基 金 -39,999,999.81 - 755,121.24 -39,244,878.
赎回款 57

(三 )、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13,599,409.
生的净资产变 - - -13,599,409.60 60
动(净资产减少
以 “-” 号 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 2,894,813,512.49 - 21,211,223.37 2,916,024,73
资产 5.86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1,236,813,509. 1,215,337,
资产 34 - -21,476,277.57 231.77

二、本期期初净 1,236,813,509. - -21,476,277.57 1,215,337,
资产 34 231.77

三、本期增减变 122,046,783.
动额(减少以 147,000,000.69 - -24,953,217.52 17
“-”号填列)

(一)、综合收 - - 19,977,066.89 19,977,066.8
益总额 9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147,000,000.69 - -234,532.16 146,765,468.
动数(净资产减 53
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 240,000,001.59 - -2,556,949.00 237,443,052.
购款 59


2. 基 金 -93,000,000.90 - 2,322,416.84 -90,677,584.
赎回款 06

(三 )、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44,695,752.
生的净资产变 - - -44,695,752.25 25
动(净资产减少
以 “-” 号 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 1,383,813,510.03 - -46,429,495.09 1,337,384,01
资产 4.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任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光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正万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是由原上证可质
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2 号《关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687,472,613.00 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30.00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40,917.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9 年 4 月 24 日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改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963 号文)。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即《上证城投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自 2019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上证城投债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该部分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城投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批
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
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

(d)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
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支出。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0.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除外) 和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d)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032,647.66 38,901,396.39

等于:本金 1,032,432.31 38,900,649.11

加:应计利息 215.35 747.28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

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1,032,647.66 38,901,396.3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
成本 公允价值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2,918,929,898.2 61,392,817.47 2,988,996,407.

8,673,691.59
5 31

债券 银行间市场 39,866,451.00 938,524.65 40,851,524.65 46,549.00

合计 2,958,796,349.2 62,331,342.12 3,029,847,931.

8,720,240.59
5 96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958,796,349.2 62,331,342.12 3,029,847,931.

8,720,240.59
5 96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
成本 公允价值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355,918,931.0 31,505,136.40 1,369,012,043. -18,412,023.5
6 90 6


银行间市场 28,067,232.94 805,226.30 28,832,226.30 -40,232.94

合计 1,383,986,164.0 32,310,362.70 1,397,844,270. -18,452,256.5
0 20 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383,986,164.0 32,310,362.70 1,397,844,270. -18,452,256.5
0 20 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可退替代款 2,965,996.01 -

合计 2,965,996.01 -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5,060.77 625.00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5,060.77 625.00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80,000.00 180,00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119,193.93 70,974.21

合计 304,254.70 251,599.21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838,135.00 1,383,813,510.03

本期申购 600,000.00 59,999,999.6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14,438,135.00 1,443,813,509.7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129,943,215.00 —

本期申购 149,100,000.00 1,491,000,002.6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000,000.00 -39,999,999.81

本期末 289,481,350.00 2,894,813,512.49

注:1、根据《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和《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拆分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确定 2023 年 1 月 13 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当日拆
分前基金份额总额为 14,438,135.00 份,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96.9879 元。根据基金份额拆分公式,基金份额按照 1:10 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144,381,350.00 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9.6988 元。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3 日)日终,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已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并进行了变更登记。

2、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4,636,431.16 28,206,936.07 -46,429,495.09

本期期初 -74,636,431.16 28,206,936.07 -46,429,495.09

本期利润 56,091,224.85 27,172,497.09 83,263,721.9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57,477,695.86 55,454,101.98 -2,023,593.88

其中:基金申购款 -59,387,300.09 56,608,584.97 -2,778,715.12

基金赎回款 1,909,604.23 -1,154,482.99 755,121.24

本期已分配利润 -13,599,409.60 - -13,599,409.60

本期末 -89,622,311.77 110,833,535.14 21,211,223.37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1,686.07 11,296.2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21,500.64 59,418.44

其他 4,471.08 1,451.53

合计 137,657.79 72,166.24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75,679,273.54 62,092,567.7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 -9,251,703.07 -7,809,286.45
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170,607.52 -435,096.16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66,256,962.95 53,848,185.11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462,367,149.26 389,029,906.85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463,679,717.90 388,782,152.63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7,927,944.43 8,053,346.75

减:交易费用 11,190.00 3,693.92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9,251,703.07 -7,809,286.45

7.4.7.11.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39,244,878.57 90,677,584.06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205,619.54 441,382.66

减:赎回债券成本总额 38,699,321.62 88,611,096.16

减:赎回债券应计利息总额 921,784.01 2,060,201.40

减:交易费用 - -

赎回差价收入 -170,607.52 -435,096.16

7.4.7.11.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股利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7,172,497.09 -26,107,519.19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27,172,497.09 -26,107,519.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27,172,497.09 -26,107,519.19

7.4.7.1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 380,307.21 1,445.78

合计 380,307.21 1,445.78

7.4.7.17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月31日 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划款手续费 16,279.44 10,899.57

指数使用费 341,325.60 262,068.42

其他费用 1,200.00 1,200.00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合计 574,805.04 490,167.99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BNP Paribas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Asset Management BE Holding)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119,882.32 3,931,026.8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护费 -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5,119,882.32 3,931,026.8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06,627.51 1,310,342.3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0%/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 持有的基金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份额占基金 持有的基金份额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总份额的比
例 例

海通证券 - - 12,500.00 0.09%


合计 - - 12,500.00 0.09%

注:上述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相关费用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032,647.66 11,686.07 38,901,396.39 11,296.27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 10 份 再投资形

序 权益登 除息日 基金份 现金形式 式发放总 本期利润 备注
号 记日 额分红 发放总额 额 分配合计



1 2023-03-2 2023-03-27 0.520 7,383,030. - 7,383,030. -

4 21 21

2 2023-06-2 2023-06-21 0.440 6,216,379. - 6,216,379. -

0 39 39

合计 0.960 13,599,409 - 13,599,409 -

.60 .60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
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30,876,603.26 元,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
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上证城投债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通过对各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建组合,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当在因特殊情况(如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风险控制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采取合理措施,力求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所制定的各项风险管理政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督察稽核部及相关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构成的三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
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银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
和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03.90%(2022 年 12 月 31 日:104.52%)。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1,321,139,254.51 609,540,348.91

AAA 以下 1,698,249,444.38 778,139,167.86

未评级 10,355,753.43 10,164,753.43

合计 3,029,744,452.32 1,397,844,270.20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部分为无第三方评级机构评级的债券。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
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证券外,本基金所持大部分投资品种均能及时变现。本基金的负债水平也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因此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
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 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 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 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032,647.66 - - -1,032,647.66

结算备付金 12,398,526.67 - - -12,398,526.6
7

存出保证金 887,698.76 - - - 887,698.76

交易性金融资 509,865,312.052,333,888,033.31 185,991,106.96 103,479.643,029,847,93
产 1.96

应收清算款 - - - 102,478,905.74102,478,905.
74

其他资产 - - - 2,965,996.012,965,996.01

资产总计 524,184,185.142,333,888,033.31 185,991,106.96 105,548,381.39 3,149,611,70
6.8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 130,876,603.26 - - -130,876,603.
资产款 26

应付清算款 - - - 101,193,587.02101,193,587.
02

应付管理人报 - - - 667,695.06 667,695.06


应付托管费 - - - 222,565.04 222,565.04

应交税费 - - - 322,265.86 322,265.86

其他负债 - - - 304,254.70 304,254.70

负债总计 130,876,603.26 - - 102,710,367.68233,586,970.
94

利率敏感度缺 2,916,024,73
口 393,307,581.882,333,888,033.31 185,991,106.96 2,838,013.71 5.86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38,901,396.39 - - -38,901,396.3
9

结算备付金 9,179,165.25 - - -9,179,165.25

存出保证金 203,572.34 - - - 203,572.34

交易性金融资 183,544,743.491,129,670,279.01 84,629,247.70 -1,397,844,27
产 0.20

应收清算款 - - - 162,735.00 162,735.00

资产总计 231,828,877.471,129,670,279.01 84,629,247.70 162,735.001,446,291,13
9.18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 72,467,359.62 - - -72,467,359.6
资产款 2

应付清算款 - - - 35,526,112.50 35,526,112.5
0

应付管理人报 - - - 355,157.64 355,157.64


应付托管费 - - - 118,385.85 118,385.85

应交税费 - - - 188,509.42 188,509.42

其他负债 - - - 251,599.21 251,599.21

负债总计 72,467,359.62 - - 36,439,764.62108,907,124.
24

利率敏感度缺 159,361,517.851,129,670,279.01 84,629,247.70 -36,277,029.621,337,384,01


口 4.94

注:1、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 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2、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息项为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17,917,303.32 -7,708,730.47

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18,121,537.29 7,794,011.71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 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跟踪。本基金将首 先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债券的信用评级、历史流动性及收益率等进行分析,初步选 择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作为备选,其次将通过对标的指数按照久期、剩余期限、信用等 级、到期收益率以及债券发行主体所在区域等进行分层抽样,以使构建组合与标的指数 在以上特征上尽可能相似,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由于采用抽样复 制,本基金组合中的个券只数、权重和债券品种与标的指数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基金 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可通过风险可控的积极管理获得超额收益,以弥补基金费用 等管理成本,控制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
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
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3,029,847,931.96 1,397,844,270.20

第三层次 - -

合计 3,029,847,931.96 1,397,844,270.20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029,847,931.96 96.20

其中:债券 3,029,847,931.96 96.2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3,431,174.33 0.43

8 其他各项资产 106,332,600.51 3.38

9 合计 3,149,611,706.80 100.00

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029,744,452.32 103.9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103,479.64 0.00

10 合计 3,029,847,931.96 103.90

注:上述其他债券投资包括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52414 20 昆高新 400,000 33,388,938.08 1.15

2 152829 21 盐资 02 300,000 32,076,534.25 1.10

3 152928 21 天投 01 300,000 31,385,794.52 1.08

4 115107 23 相城 01 300,000 30,973,249.31 1.06

5 184459 22 上虞 01 300,000 30,911,539.73 1.0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87,698.76

2 应收清算款 102,478,905.7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2,965,996.01

9 合计 106,332,600.5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2,175 133,094.87 274,278,102.0 94.75% 15,203,248.00 5.25%
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


1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 22,066,900.00 7.62%


银理财招睿金鼎(金葵花20

年)二十月封闭固定收益类

理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2 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10,216,600.00 3.53%
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449,216.00 3.26%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

4 银理财招睿日开三个月滚 7,754,700.00 2.68%
动持有增强型固定收益类

理财计划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

5 银理财招睿丰和(信用精 7,488,700.00 2.59%
选)180 天持有期 1 号固定

收益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年

6 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5,965,260.00 2.06%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 5,956,250.00 2.0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

8 银理财招睿智远未来 3 号 5,215,800.00 1.80%
(三年封闭)增强型固定收

益类理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9 司-太平金世信福集合型团 5,047,300.00 1.74%
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混合

型贰号投资

1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3,733,000.00 1.29%
司-万能-团险万能

1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3,733,000.00 1.29%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4 月 24 日)基金份额总额 22,088,135.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838,135.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9,7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29,943,215.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9,481,350.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23 年 12 月 13 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何树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用是60,000.00 元。目前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是 4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单元 股票成 佣金总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佣金

交总额 量的比

的比例 例

海通证券 1 - - - - -

注:1、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研究水平和综合服务支持三个部分进行评议,形成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内部讨论,形成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2> 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评估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办公会核准。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交总额 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的比例

1,302,445, 17,565,5

海通证券 323.30 100.00% 33,000.0 100.00% - -
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城投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1-10

基金份额拆分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位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城投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1-16

拆分结果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住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2-22

变更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4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3-22

基金第十六次分红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盛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5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4-06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东海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6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4-14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公告 站

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金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023-05-25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告 站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8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6-03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金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6-03
经理助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福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0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6-08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告 站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1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6-16
基金第十七次分红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山西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7-11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上证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3 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08-05
基金合同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3-12-13
人员变更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份 持有份额 份额占
超过20%的时间 份额 份额 额 比

区间

机构 1 2023/1/1-2023 2,937 293,4 286,890 9,449,216. 3.26%


/5/4 ,087. 02,28 ,160.00 00

00 9.0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
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
发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的风险;
2、若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有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
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
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出现六十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的风险,基金可能会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
等情形;
4、其他可能的风险。
注: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申购赎回份额包含二级市场交易数据。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

从 2003 年 8 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 113 只公募基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约 1510 亿元人民币。

海富通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是首批获得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2010 年 12 月,海富通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2 年 9 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为首批保 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 年 8 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 年 12 月,海富通被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21 年 7 月,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蝉联“金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
三年期奖”。2021 年 9 月,由《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揭 晓,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 金”。

2022 年 7 月,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证券时报》颁发
的“五年持续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明星基金奖”。2022 年 8 月,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中国证券报》颁发的“五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
牛基金”。2022 年 9 月,海富通荣获“IAMAC 推介·2021 年度保险资产管理业最受欢
迎投资业务合作机构——最具进取基金公司”。2022 年 11 月,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金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三年期奖”,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金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五年期奖”。

2023 年 3 月,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上交所 2022 年度债券旗舰 ETF”。2023 年 6 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荣获《证券时报》颁发的“五年持续回报灵活配置型明星基金奖”。2023 年 8月,海富通荣获《上海证券报》颁发的“上证·中国基金投教创新案例奖”。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8 层 1802-1803 室以及 19 层
1901-1908 室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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