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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河君荣混合I (5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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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荣混合I519621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6-09-05     基金规模:0.39亿份     基金经理: 刘铭 
基金全称: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03%
  • 近一月增长率
    2.67%
  • 近一季增长率
    6.57%
  • 近半年增长率
    2.2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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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13日《关于准予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70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3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00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500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2500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2500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50012.5%

合计2000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2016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

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

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2017年1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袁曦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2007年12月加入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研究金融、汽车和休闲服装行业,历任研究员、资深研究员,现担任基金经理。

2015年12月起担任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担任银河创新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担任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起担任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铭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7年金融行业相关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

收益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从事固定收益交易、研究与投资相关工作,2016年7月加

入我公司固定收益部。2016年12月起担任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银河君

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6月起担任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担任银河铭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杨鑫先生: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韩晶先生: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

袁曦女士:2016年12月至今;刘铭先生:2017年4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1996年0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88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66223695

传真:010-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21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

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2017年,北京银行提出未来

三年打造十大银行的中期愿景,引领全行发展。城市副中心分行、青岛分行、赣州分行获批筹建,株洲分行、延安分行正式开业,全行分支机构总数达到532家;同时,村镇银行建设加快,全行区域布局更加完善。坚持创新发展,积极争取直销银行牌照,各投资机构均取得了良好业绩。各项战略的稳步实施和深入推进,为北京银行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截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11.55亿元,同比增长4.51%。截至报告期末,表内外资产2.96万

亿元,其中表内资产2.2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80%;贷款总额1.0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41%;存款

总额1.2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17%;不良贷款率1.18%;拨备覆盖率237.03%,经营指标和资产质量保

持同业优秀水平。伴随业绩增长,北京银行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至365亿元,保持中国银行业第7位;按

一级资本在全球千家大银行的最新排名提升至第73位,连续四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受到国际国内高度

赞誉。

2017年,北京银行业务创新呈现良好态势。公司业务成功发行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创新推出农权贷产品,

发展基础持续筑牢夯实。零售业务深化一体两翼战略,个人理财余额突破3,000亿元,创新推出京彩易联

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连续9次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奖。金融市场业务加大产

品创新力度,深化银登中心合作,成功开展租赁收益权项目;托管资产规模达到1.68万亿元;自贸联动

业务取得积极突破。

二、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

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

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1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2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jijin.txsec.com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王虹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3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stock.pingan.com

(3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3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3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程博怡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e5618.com

(3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层

法人代表:高利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联系人:程博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4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4)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6)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7)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9)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1307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0500

网址:www.rffund.com

(1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1)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站:www.cmiwm.com

(1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13)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4)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电话:(021)22288888

第四节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君荣混合

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所孕育的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

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

(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

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2)市场需求变化: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场估值等因素来确定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景气分析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销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指标进行跟踪。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2)财务分析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量,同时也是对行业景气分析结论的进一步确认。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债务结构等等。

3)估值分析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同时参考可比国家类似行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并将合理估值水平与市场估值水平相比较,从而得出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法进行辅助判断。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情形下对行业配置进行战术性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与反转策略,行业间相关性跟踪与分析等。

(2)精选个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及需求变化,都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PE、PB、PEG、PS等。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时,本基金将会考量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选择合适时机投资于低估的债券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

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3)套利交易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债与金融债)、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在正常条件下它们之间的收益率利差是稳定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比如若某个行业在经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便被打破,若能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少损失。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对那些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景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

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在任何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

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0%-95%;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等上述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上证国债指数能够反映国债市场基本情况,市场认同度较高、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沪深300指数能够

较为全面反映股票市场的情况,市场认同度较高、指数编制方法比较科学。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沪

深300指数收益率50%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比较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利于投资者对本基

金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判断。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在不对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63,742,662.7630.99

其中:股票63,742,662.7630.99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17,438,551.808.48

其中:债券17,438,551.808.48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5金融衍生品投资--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0,800,000.0029.5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3,240,275.4830.74

8其他资产490,807.100.24

9合计205,712,297.14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8,100,550.005.61

C制造业24,858,122.7617.20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24,699,490.0017.09

K房地产业6,084,500.004.21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63,742,662.7644.12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519贵州茅台8,8006,137,912.004.25

2600048保利地产430,0006,084,500.004.21

3601318中国平安83,0005,808,340.004.02

4600036招商银行170,0004,933,400.003.41

5601398工商银行670,0004,154,000.002.87

6601088中国神华175,0004,054,750.002.81

7600028中国石化660,0004,045,800.002.80

8601166兴业银行235,0003,992,650.002.76

9600585海螺水泥135,0003,959,550.002.74

10600887伊利股份120,0003,862,800.002.6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7,438,551.8012.07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可交换债)--

8同业存单--

9其他--

10合计17,438,551.8012.0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1955717国债03174,63017,438,551.8012.0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对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47,526.88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443,280.22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490,807.1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六节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

银河君荣混合A

阶段净值增长率净值增长率标准差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2016.09.05(合同生效日)-2016.12.31-0.09%0.06%0.16%0.36%-0.25%-0.30%

2017.01.01-2017.12.317.91%0.14%10.86%0.32%-2.95%-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今7.81%0.13%11.03%0.33%-3.22%-0.20%

银河君荣混合C

阶段净值增长率净值增长率标准差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2016.09.05(合同生效日)-2016.12.31-0.24%0.06%0.16%0.36%-0.40%-0.30%

2017.01.01-2017.12.317.44%0.14%10.86%0.32%-3.42%-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今7.18%0.13%11.03%0.33%-3.85%-0.20%

银河君荣混合I

阶段净值增长率净值增长率标准差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2016.09.05(合同生效日)-2016.12.310.00%0.00%0.00%0.00%0.00%0.00%

2017.01.01-2017.12.310.15%0.24%0.17%0.45%-0.02%-0.2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今0.15%0.24%0.17%0.45%-0.02%-0.2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2.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9月5日,根据《银河君荣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七节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0.05%。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在通常情况下,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I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I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I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八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3月5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8年4月18日前公告。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托管人提供的资料更新了的相关信息。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十、基金的投资之(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

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九)、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7年

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6、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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