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4季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年01月22日
目录
§1 重要提示...... 3
§2 基金产品概况...... 3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4
3.1 主要财务指标 ......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 4
§4 管理人报告...... 5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5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6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7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7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7
§5 投资组合报告...... 8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8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9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9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10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10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10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14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14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15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5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15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15
§9 备查文件目录...... 15
9.1 备查文件目录 ...... 15
9.2 存放地点 ...... 16
9.3 查阅方式 ...... 16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10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 620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09月1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8,075,755.46份
本基金在正确认识中国经济发展特点的基础
上,重点投资于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过程中充分
投资目标 受益的消费主题行业及其中的优势企业,致力
于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投
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系采用主题投资方法的混合型基金产
品,主要投资标的是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过程中
充分受益的消费主题行业及其中的优势企业,
投资策略 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投资
机会。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股票选择,深入挖
掘消费主题股票的获利机会,实现动态优化的
投资布局。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
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
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
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年10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63,164.12
2.本期利润 -11,235,222.6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4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9,876,163.3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87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6.98% 0.68% -5.46% 0.63% -1.52% 0.05%
过去六个月 -3.95% 0.81% -8.45% 0.68% 4.50% 0.13%
过去一年 -8.21% 0.83% -8.78% 0.67% 0.57% 0.16%
过去三年 -19.45% 1.16% -27.29% 0.89% 7.84% 0.27%
过去五年 68.12% 1.25% 13.84% 0.97% 54.28% 0.2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8.70% 1.46% 20.55% 1.10% 18.15% 0.3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9月15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09月14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主题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名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
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盛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
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产业
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
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
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
闵杭 总经理助理、投资总 2015- 29年 投资总监。2015年8月加入
监、本基金基金经理 10-16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
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
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
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9年
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
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和交易部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国内资本市场由于对宏观经济预期悲观出现持续调整的态势,各大指数先后创出新低。上证综合指数下跌4.36%,深证成指下跌5.79%,创业板指下跌5.62%,资金涌入高息类股票避险。本基金持仓相对稳定,维持偏高仓位,行业配置上以银行、食品饮料和家电、生物医药等低估值蓝筹股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387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27,945,783.02 85.17
其中:股票 127,945,783.02 85.1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041,863.01 5.35
其中:债券 8,041,863.01 5.3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76.43 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5,125,201.15 3.41
8 其他资产 9,107,097.15 6.06
9 合计 150,218,967.9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7,856,321.51 38.6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D 产和供应业 32,207.85 0.02
E 建筑业 2,173.05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28,838.80 0.0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50.65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 术服务业 67,207.89 0.04
J 金融业 63,998,540.37 42.70
K 房地产业 124,474.00 0.0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42,007.49 0.5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527.38 0.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N 理业 15,490.39 0.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O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955,043.64 3.3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7,945,783.02 85.37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7,600 13,117,600.00 8.75
2 000001 平安银行 937,800 8,805,942.00 5.88
3 002001 新 和 成 490,320 8,315,827.20 5.55
4 002142 宁波银行 388,420 7,811,126.20 5.21
5 600030 中信证券 356,615 7,264,247.55 4.85
6 601166 兴业银行 430,722 6,982,003.62 4.66
7 000333 美的集团 111,000 6,063,930.00 4.05
8 600887 伊利股份 203,400 5,440,950.00 3.63
9 601628 中国人寿 187,300 5,309,955.00 3.54
10 000858 五 粮 液 33,100 4,644,261.00 3.1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8,041,863.01 5.3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041,863.01 5.37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1 019709 23国债16 80,000 8,041,863.01 5.37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000001.SZ)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3年01月18日披露自律处分信息: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联席主承销商,未按发行文件约定,取利率区间上限开展余额包销,相关行为挤占了其他市场投资人的份额,损害了其他投资人权益,并影响了发行利率,对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初审、复审,对平安银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本基金管理人做出说明如下:
(1)投资决策程序:通过对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认为基本面发展势头良好,业绩表现符合预期,后续业务持续发展尚有一定的潜力;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联席主承销商,未按发行文件约定,取利率区间上限开展余额包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平安银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经过分析,我们认为该事项对公司影响可控,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
2、中信证券(600030.SH)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深证函〔2023〕226号),主要内容如下:
在担任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生物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对发行人境外存货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实际开展的核查工作与披露情况存在差异
二、 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境外销售交易存在的异常情形并进行审慎核查
三、 未充分关注发行人销售、采购、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 对发行人转贷、与供应商异常资金往来等事项核查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承担了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的核查验证等职责,但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境外存货、境外销售、内部控制等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2号),主要内容如下:
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并开展审慎核查,未能督导发行人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第二、对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未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
中信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第四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4条等有关规定。徐欣、宋永新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4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信证券及徐欣、宋永新予以监管警示。
(3)中国证监会2023年07月13日公布《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02号)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方兴、侯敏、何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01号)。
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信证券在2023年6月19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以下简称《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方兴作为中信证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中心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技术工作,侯敏作为信息技术中心分管运维负责人,何涛作为信息技术中心机房与网络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依据《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1〕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方兴、侯敏、何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做出说明如下:
(1)投资决策程序:通过对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认为基本面发展势头良好,业绩表现符合预期,后续业务持续发展尚有一定的潜力;
(2)因在担任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问题相关人员收到上交所监管警示,因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过分析,我们认为该事项对公司影响可控,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
3、兴业银行(601166.SH)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3年01月18日发布公告,兴业银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影响了市场正常秩序。二是多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自律处分会议还考量了兴业银行曾于2020年5月因承销环节违规受到自律处分的情况。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兴业银行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2)关于福建证监局于2023年5月8日作出的关于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兴业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在销售产品准入集中统一管理、基金销售业务数据统计质量等方面存在不足。
上述问题分别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基金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做出说明如下:
(1)投资决策程序:通过对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认为基本面发展势头良好,业绩表现符合预期,后续业务持续发展尚有一定的潜力;
(2)因在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包销中存在的问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3年01月18日对兴业银行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因在基金业务中存在问题,福建证监局于2023年5月8日作出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过分析,我们认为该事项对公司影响可控,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05.6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003,905.7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01,485.78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9,107,097.1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8,006,667.2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93,221.9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24,133.6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8,075,755.4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红利再投资等交易。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
者 序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号 超过20%的时
别 间区间
2023年10月0 50,393,592.5
1 1 日 - 2023 年 50,393,592.51 - - 1 46.63%
个 12 月 31 日
人 2023年10月0 51,246,107.4
2 1 日 - 2023 年 51,246,107.43 - - 3 47.42%
12 月 31 日
产品特有风险
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使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中
小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需要与高比例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赎回款项延期获得。
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若高比例
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相应的赎回费用按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
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从而使得基金投资及运作管理的难度增加。本基金管理人
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2、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3、2023年11月0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1月04日更新];
4、2023年11月0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年11月04日更新]。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4、《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申请募集注册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至办公地点进行查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存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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