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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0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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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000151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6-18     基金规模:0.50亿份     基金经理: 岳帅 
基金全称: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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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公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9月17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1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151)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3】58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于2013年6月1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3、本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的条款以及《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

基金登记机构于2018年8月20日完成对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8年8月17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业务确认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为23,921,623.36元,已触发了《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自2018年8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止。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2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交易代码0001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
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
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
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

在封闭期内,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
期的流动性需求,原则上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
期进行适当的匹配。同时,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2、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
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
额赎回的准备。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企业债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普通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20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8年8月20日
资产:
银行存款18,286,725.35
结算备付金65,454.55
存出保证金2,410.04
交易性金融资产8,028,4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154,758.50
资产总计26,537,748.44
负债:
应付赎回款2,503,302.54
应付管理费16,922.57
应付托管费4,835.01
应付交易费3,233.81
应交税费2,023.63
其他负债85,807.52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85号)批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1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165,047,769.2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61,923.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回购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2、清算原因

本基金于开放期最后一日2018年8月17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满足基金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应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2018年8月21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8月21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65,454.55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9月17日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410.04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9月17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终止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8,028,400.00元,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151,388.93元,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交易平台债券名称债券代码
终止日估
值单价
数量终止日成本总额终止日估值总额终止日应收利息
银行间
17冀中能源
SCP009
011760185100.8340,0004,000,120.554,033,200.00127,780.82
银行间
16环球租赁
MTN001
10166902099.8840,0003,939,655.683,995,200.0023,608.11

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18年8月27日已全部变现并划入托管账户。清算期间共发生处置损失人民币32,869.70元,交易费用人民币160.00元。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503,302.54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2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人民币16,922.5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835.0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3,233.81元,其中债券结算费3,000.00元已于2018年9月13日支付,剩余的债券交易手续费233.81元,待2018年第3季度缴费通知单公告后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2,023.63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10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85,807.52元,其中22,246.48元为预提审计费,该款项将于2018年9月17日后支付;其中63,561.04为预提信息披露费,该款项将于2018年9月17日后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1、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36,032.01
2、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12,807.08
3、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损失)-32,869.70
清算收入小计15,969.39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160.00
2、清算律师费40,000.00
3、清算审计费7,753.52
4、银行汇划费97.56
5、信息披露费1,438.96
6、银行间账户维护费9,000.00
7、询证函费用及邮递费425.00
8、增值税及附加税1,175.40
清算费用小计60,050.44
三、清算净收益-44,081.05

注1:由于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8月21日,此处的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20日基金净资产23,921,623.3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44,081.05
二、2018年9月17日基金净资产23,877,542.31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8年9月1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3,877,542.31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8月21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清算起始日2018年8月21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当天因支付清算相关费用及划出清算款产生的汇划费亦由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9月17日划入托管账户人民币540,000.00元,用以垫付应收利息及结算备付金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八、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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