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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A (0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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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稳添利纯债A00265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5-13     基金规模:11.51亿份     基金经理: 纪文静 
基金全称: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6%
  • 近一月增长率
    0.36%
  • 近一季增长率
    1.15%
  • 近半年增长率
    2.16%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7%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7% 无折扣

100元起购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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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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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B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含)起增加东方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
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含)起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相关事项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现有的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增加 B 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B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19100),分别计算及公
布基金净值信息。B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首日(即 2023 年 8 月 25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同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B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
目标基金以及职业年金计划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4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1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2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B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 日 1.50%

7 日≤L<30 日 0.10%

L≥30 日 0


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B 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B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 A 类基金
份额相同。

4、B 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上交易系统,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B 类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后续公示的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披露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5、相关业务规则

(1)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

2)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0.01份。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 B 类份额将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可与
本 基 金 办 理 转 换 业 务 的 基 金 明 细 详 见
https://www.dfham.com/service/selfhelp/zhuanhuan/index.html。转换业务规则及交易限制详见基金相关公告。

(3)本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的要求进行披露。

6、《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因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属
于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的内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了适当程序。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1《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附件 2《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并按照《信披办法》的要求进行披露。

2、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本公
司 网 站 ( https://www.dfham.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信披办法》的规则及时更新《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相应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1: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部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分 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金的基 取方式及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取方式及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本情况 为不同的类别。 为不同的类别。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在投
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
赎回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而不计提销售服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在投 责任公司。

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在投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 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本基金 C 类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上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本基金 C 类
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
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 计算公式为:

额余额总数。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
额余额总数。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分 途 途

基金份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额的申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购与赎 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
回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按四舍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 申购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产享有或承担。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
费用。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分 途 途

基金份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


额的申 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份额的申购费用分别由申购 A 类基金份
购与赎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额和 B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回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十四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部分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基金资 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产估值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 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为避免歧义,自 C 类基金份额和 E 公告。为避免歧义,自 B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开始办理申购业务首日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开始办
起,开始计算并依约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 理申购业务首日起,开始计算并依约披露
基金净值信息。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第十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部分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基金费 3、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 3、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
用与税 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

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
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 E 类基金份 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本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计 日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算方法如下: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
费率÷当年天数 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净值

基金合同摘要根据正文调整

附件 2: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位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
金资产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净值计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算、估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值和会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计核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份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
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基金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为避免歧义,自 C 类基金份额和 E 信息。为避免歧义,自 B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开始办理申购业务首日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开始办
起,开始计算并依约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 理申购业务首日起,开始计算并依约披露
基金净值信息。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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