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开债(QDII)美元 (004650)
点赞|评论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开债(QDII)美元004650
基金类型:QDII     成立日期:2018-03-15     基金规模:0.16亿份     基金经理: 杨帆 
基金全称: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 基金定投 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开… 0.7756 3.34%
长信港股通指数 1.187 2.33%
长信创新驱动股票 0.903 1.12%
长信合利混合C 1.034 1.10%
长信合利混合A 1.0184 1.09%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 0.6641 2.55%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A 0.5988 2.31%
长信长金通货币B 0.4708 1.92%
长信长金通货币A 0.4317 1.78%
长信长金通货币C 0.4066 1.68%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05%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2.13%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65%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902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53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53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备案,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53只基金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对部分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

本次修改所涉基金见下表,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53只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各基金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将一并修改。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且基金管理人

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序号 基金名称

1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 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1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4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 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 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 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6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7 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8 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7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长信富泰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 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 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3 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4 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 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6 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7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8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0 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1 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52 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53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部分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

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部分基金或份额类别的赎回费率或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将相应调整。

1、基金管理人将下述基金或份额类别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对应

的赎回费率调整为1.5%,并将上述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序号 基金/份额类别名称

1 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E类

6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8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C类

10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12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C类

13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14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15 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17 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18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19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20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1 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22 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23 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25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6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27 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28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美元份额

29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长信富泰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32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33 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6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37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举例: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调整

调整前: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2年 0.5%

2年<N≤3年 0.25%

N﹥3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费和

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调整后: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2年 0.5%

2年<N≤3年 0.25%

N﹥3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扣除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2、转换业务涉及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等事项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三、上述基金合同的修改及部分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自

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我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

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

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

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53只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4日

1.《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

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 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

题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分级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在满足相关流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为确保基金平稳工作,避免诱发系统

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 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 (2)本基金前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投资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本基金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

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

除外。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一个工作日内的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 若一个工作日内的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的余额)超过前

请总数的余额)超过前一日该基金总份数的10%,即认为是发生 一日该基金总份数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单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

无 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采取延期办

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者的申购申请: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无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无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五、基金的投资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6、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7、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3、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集中度,对上述第1、2项投资组合实施如下调整:

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计不得低于10%;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

8、本基金持有的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超过30%; 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金投资组

……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除第6和11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8、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中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超过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

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1、8、11、15和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九)投资禁止 (九)投资禁止及特殊交易行为

无 3、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

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十七、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种类、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二)信息披露的种类、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 ……

(3)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 (3)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9)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时;

2.《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一、前言

(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流动性风险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规的规定。

五、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的费用 3、赎回的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其余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75%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无 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十)拒绝或暂停支付赎回款的情形 (十)拒绝或暂停支付赎回款的情形

1、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 1、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

……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无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

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六、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1、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2、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十一、基金的投资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无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组合处于调整过程中,造成本 除上述第4、5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组合处于调整过程中,造成本基金在某一时间

基金在某一时间无法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 无法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积极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

将在10个交易日内积极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 上述比例限制。

上述比例限制。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分别报中国证监 ……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范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五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 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

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扣

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无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 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的措施。

发生上述(1)到(4)、(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无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

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

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

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30号3、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200002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成立时间:2003年4月28日 成立时间:2003年5月9日

实收资本:1亿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39.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16.18亿元人民币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无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5、因基金规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调整等原因导致投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以达到上述标准;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8、因基金规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调整等原因导致投资

组合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除上述第4、5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十、建仓期及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十、建仓期及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本基金的建仓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本基金的建仓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4、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无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长信

务,规范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

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

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则基础上,特订立《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第五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

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 金额的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

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1)到(4)、(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无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

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30号3-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200002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成立时间:2003年4月28日 成立时间:2003年5月9日

实收资本:1亿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法定代表人:洪崎

注册资本:2,586,721,300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四、资产配置 四、资产配置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类资产的比例范围是60%—95%;投资于债券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类资产的比例范围是60%—95%;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

类资产的比例范围是0%—35%;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范围是 范围是0%—35%;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范围是5%—40%(其中现金(不包括

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本基金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 于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

的规定。 定。

十二、投资限制 十二、投资限制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府债券; 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的投资;

(1)-(3)项以及(5)-(8)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

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1)-(3)项以及(6)、(7)、(10)、(11)

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5.《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规。

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

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的上限,具体 总数的比例的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 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无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

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

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

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30号3、4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30号3、4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200002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注册资金:361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发【1979】056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比例 (1)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

30-8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15- 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15-6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

产净值的5%;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律 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除上述第(5)、(8)、(9)项外,因证券市场

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

模变动等非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 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上述(1)-(3)项以及(5)-(8)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无 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6.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

募说明书。 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 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要的手续费。 除此之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无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

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

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

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资 短期融资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资产的20%;投

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资产的2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 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种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的政府债券; 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 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1)-(3)项以及 除上述第(5)、(14)、(15)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5)-(12)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无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7.《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应归基金财产, 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发生上述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九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人民币

十二、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资产

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 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

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的比 80%。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

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七)投资限制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6)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 (6)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

资于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

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40%;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 (7)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及到

股票资产的80%;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8)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7)、

(13)、(16)、(17)项以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无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7、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8.《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一)订立《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

见招募说明书。 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详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针对A类基金份额: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不低于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针对C类基金份额:对于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 针对A类基金份额:对于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有期不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将不低于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针对C类基金份额:对

支付市场推广费、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

持有期不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

于支付市场推广费、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接受全

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

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4)项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4)、(7)、(8)项情形时……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十二、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

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 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 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

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产的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利用数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股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

票资产的80%。 基金利用数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5)本基金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5)本基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

产净值的5%;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除上述第(八)条第2款第(5)、(7)、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12)、(14)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9.《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订立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 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应当归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

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

收取的赎回费用的25%应当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

续费。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

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接受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申请: ……

…… (8)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措施;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3]63号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钢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十四、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对标普100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的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对标普100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为基金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80%-95%;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到期日 资产净值的80%-9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政府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等价物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政府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

5%-20%;主动投资部分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15%,投资于在美国证的5%-20%;主动投资部分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15%,投资于在美国证券市场公开

券市场公开发行或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 发行或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衍生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工具。

(五)投资和组合管理策略 (五)投资和组合管理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体现了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在最小化跟踪误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体现了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在 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出标的指数回报。基金资产净值80%-95%的部分将投资于标普

最小化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出标的指数回报。基金资产净 1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增强型部分将主要投资于在美国证

值80%-95%的部分将投资于标普1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基金资产 券市场公开发行或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

净值0%-15%的增强型部分将主要投资于在美国证券市场公开发行或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法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现金等价物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现金、现金 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20%。资产配置比例主要取决于基

等价物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 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估值水平、技术因素等的分析和判断以及对本基金现金流的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20%。资产配置比例主要取决于基金管理 预计和管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人对宏观经济、估值水平、技术因素等的分析和判断以及对本基金 ……

现金流的预计和管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 ……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定期报告 (五)定期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0.《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一)订立《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

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

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 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 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

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用

总额的25%。 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

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6)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至投资者。发生上述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7)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至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5)、

(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注册资本:410亿元 注册资本:810.31亿元

十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5%。 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七)投资限制 (七)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

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或者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七)条第2、12、15、16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 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 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之日起开始。

十八、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临时报告 8、临时报告

无 (3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1.《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一)订立《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

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目的、依据和原则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 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 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无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1-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公告…… 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1-4、6、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

“(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现金、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

现金、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 资产的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

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对于受益于内需增长且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

的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 资产的80%。

基金对于受益于内需增长且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

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6、本基金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6、本基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

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30%;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6、9、11、1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

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

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无 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2.《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一)订立《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 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 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和赎回费用的基 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

/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

赎回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金的A类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发生上述1-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1-4、6、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

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

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348,501.3762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142489.478700万元人民币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

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 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

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1、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 1、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

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

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 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 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管理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例不在限制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 受限资产的投资;

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基金管理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除上述第2、10、13、14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

比例不在限制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无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临时报告 8、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3.《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一)订立《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

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

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 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

赎回费总额的25%。 费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

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6)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申购款项本金将全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告。…… (7)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申购款项本金将全额退还投

资者。发生上述(1)到(5)、(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53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216.18亿元

十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 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不包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七)投资限制 (七)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

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七)条第2、12、16、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 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八、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

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临时报告 8、临时报告

无 (3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4.《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

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 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金的A类基金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本 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申购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从该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

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

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

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

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 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

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

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0)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除上述第(2)、(8)、(10)、(11)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5.《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一)订立《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

详见招募说明书。 /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详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3、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

过赎回总额(含赎回费用)的5%。两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 回总额(含赎回费用)的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两类基金份额的具

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

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接受全部赎回”或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

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无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4)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将本基金暂停申购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的情况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

措施;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4)、(7)、(8)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将本基金暂停申

购的情况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六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注册资金:470亿元 注册资金:810.31亿元

十二、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1)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1)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八)款第2项中的(7)、(11)、(13)、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14)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

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定期报告 (三)定期报告

…… ……

无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7、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6.《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6、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

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 (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

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

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对于受益于全面市

对于受益于全面市场化改革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场化改革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

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6)、(14)、(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7.《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中小盘

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 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银行定期存款以及法律法 持证券、股指期货、银行定期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 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的5%-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内的政府债券; 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8.《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7、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申购

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

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6)、(14)、(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9.《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8、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 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

权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

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14)、(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

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

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0.《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无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

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

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

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无 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1.《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 施。

支付;……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

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

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43楼(4301-4316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5,919,291,464.00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资产的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3)、(20)、(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2.《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

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

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16)项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无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

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3.《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 ……

支付;……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

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4301-4316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5,919,291,464.00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2)、(19)、(20)项以

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无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

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4.《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9、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手续费。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

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95%;除

的80%-95%;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本 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府债券。 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

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5.《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施。

…… ……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医疗保健行

95%;投资于医疗保健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

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产的投资;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从其规定。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4)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6.《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7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八部分 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施。

……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包括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长信一带一路B份额和长信一带一路份额,下同)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4301-4316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5,919,291,464.00元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

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 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

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府债券。

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产的投资;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从其规定。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0)、(16)、(1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八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无 3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7.《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3、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出的修订

54、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

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 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各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取赎回费。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基金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 ……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

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

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

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

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

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 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

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 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

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 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

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 (11)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8)、(11)、(1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8.《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55、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出的修订

56、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 ……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

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 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

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

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赎回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的手续费。 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无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

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

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

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

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

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11)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产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定的,从其规定。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2)、(8)、(11)、(12)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9.《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 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

付;……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 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20)项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4、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58

30.《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5、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的基金份额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 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

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

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

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

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 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

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其规定。 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 告

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1.《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7、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赎回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

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

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871,393.38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值的90%,其中,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其中,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受限资产的投资;

从其规定。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0)、(16)、(1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无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70

32.《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时做出的修订

54、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0、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金额为 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 (2)……。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

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

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

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 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 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

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

受该比例的限制; 的限制;

(6)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除上述第(2)、(6)、(9)、(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

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3.《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5、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时做出的修订

56、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1、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必要的手续费。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

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

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

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 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

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 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

受该比例的限制; 的限制;

(6)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除上述第(2)、(6)、(9)、(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5、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4.《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

手续费。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

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

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

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本基金持有全 金资产的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

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除上述第(2)、(13)、(20)、(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5.《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文件。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5、《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

手续费。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8、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4、6、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4、6、7、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拒绝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

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

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而被延期

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

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两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两 在每次开放期前两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 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

制;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2)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7、除上述第1条的第(2)、(12)、(1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9、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6.《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 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

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5,123,350,416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 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1)、(17)、(18)项以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无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

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7.《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

手续费。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无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5347亿元 注册资本:216.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

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 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值的5%。 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11)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产的投资;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2)、(11)、(18)、(19)项

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4、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8.《长信富泰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5、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 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

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费。 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

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

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

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

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

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

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捌拾柒亿壹仟叄佰玖拾叁万叁仟捌佰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 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

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

比例的限制。 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

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定的,从其规定。 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无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

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9.《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 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

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电子信息行业的证券

0%-95%;投资于电子信息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

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17)项外,基金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无 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0.《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

无 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

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无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

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伍拾壹亿贰仟叁百叁拾伍万零肆佰壹拾陆元 注册资本:1142489.478700万元整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

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

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

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无 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1.《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2、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本基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 (2)……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

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

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

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

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

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0%。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0%。本基金持

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期内, 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国债期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2)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一倍的现金;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

时,从其规定。 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2.《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3、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

必要的手续费。 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

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

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创新驱

95%,其中投资于创新驱动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动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

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

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 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

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定执行。

构的规定执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除上述第(2)、(6)、(14)、(16)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基金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

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3.《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 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

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

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 (2)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

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5)、(9)、(10)项外,基金管理

比例的,除上述第(7)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 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无 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4.《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4、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

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

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14)、(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

从其规定。 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40

45.《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基金份额

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

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

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1年

5%。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1年

……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的,从其规定。 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

(2)、(8)、(14)、(15)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无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

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6.《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但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认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购本基金超过50%的,其不受本款限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请的措施。

人应足额支付;……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及时予以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

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捌拾柒亿壹仟叄佰玖拾叁万叁仟捌佰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

为90%-95%,其中投资于上证港股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95%,其中投资于上证港股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90%。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资产的90%。本基金投资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 限资产的投资;

规定。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除上述第(2)、(10)、(15)、(16)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9、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7.《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且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55、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时做出的修订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55、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赎回费,且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

说明书》。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金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

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

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

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3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后3个工作日 开放期前3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后3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 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

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

制; 例的限制;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规定的,从其规定。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8.《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请的措施。

理人应足额支付;……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

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国防军工

95%;投资于国防军工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

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资产的投资;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除上述第(2)、(12)、(20)、(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9.《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5、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7、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1、2、3、6、7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

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

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 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的5%;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4)、

第(11)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13)、(19)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50.《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 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

付;……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

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金、应收申购款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

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基金资产净值的5%;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7)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从其规定。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8)、(16)、

(17)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51.《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情形第1、2、3、5、6、7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

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不低于80%。

比例为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例的,除上述第(10)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资产的投资;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

此限制;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0)、

(16)、(17)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形, 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52.《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

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 号<货币市场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6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 4、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

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并在招募说明书或 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并在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中列明。 相关公告中列明。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 1、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为确保基金平稳运行,避免

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 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 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 (2)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投资

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本基金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

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

形除外。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1、2、3、6、7、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6、7、8、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购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一)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一)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项:

…… ……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1、2、3、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1、2、3、6、7、8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

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

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7)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

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8)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3)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集中度,对上述第(1)、(2)项投资组合实施

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如下调整:

合计不得低于10%; 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

(9)本基金持有的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

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超过30%;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9)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

得超过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因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基金管理人之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1)、(9)、(12)、

(1)、(7)及(12)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13)、(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禁止行为 3、禁止行为及特殊交易行为

无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

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本基金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10 名份额持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 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险分析等。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8、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53.《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1、2、3、6、7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第1、2、3、6、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

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场外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场外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

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871,393.38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权证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第(12)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2)、

(20)、(21)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 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