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6818,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6819,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 17:00 止
(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2022 年 7 月 1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0,542,351.3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19,848,804.51 份的 53.1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0,542,351.36 份基金份额同意,0.00 份基金份额反对,0.0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0,000
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7 月 13 日
公 证 书
(2022)京长安内经证字第 27282 号
申请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674847XF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男,1972 年 10 月 13 日出生,公
民身份号码:412326197210133013
委托代理人:孙昊,女,1992 年 6 月 18 日出生,公民
身份号码:110105199206180021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
人”)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委托代理人孙昊向我处提出申请,
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计票统计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申请人作为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经审查:
申请人向我处提交的营业执照、公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有关身份证件、《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申请报告》等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申请人作为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具有召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戴岳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1、2022 年 6 月 6 日,申请人通过《证券日报》等媒体
发布了正式公告,就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的事项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并确定 2022 年 6 月 9 日
为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分别
于 2022 年 6 月 7 日、2022 年 6 月 8 日通过《证券日报》发
布了提示性公告。
3、根据上述公告确定的表决起止时间和载明的方式,
申请人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8 日 17 时止,
向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了表决票。
4、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戴岳在上述公告载明的计票
日,即 2022 年 7 月 11 日,来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二号国投金融大厦 501 的会议室,现场监督了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过程。出席上述会议的还有申请人委派的主持人暨监督员孙昊、监督员刘宜,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朱彦奇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律师袁静。首先,由主持人宣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截止日表决票的汇总情况: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
19,848,804.51 份,截止至 2022 年 7 月 8 日 17 时止,共收
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讯表决票 9 份。计票统计结果如下: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0,542,351.36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3.11%,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0,542,351.36 份,占参加此次通讯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加此次通讯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加此次通讯会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最后,参会人员签署了《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见附件一),并现场通过了《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见附件二)。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
申请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过程符合《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满足会议有效召开及决议生效的条件,根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附件:1、《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一份;
2、《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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