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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债券 (00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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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债券00873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1-12     基金规模:79.85亿份     基金经理: 张昆 
基金全称: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封闭期:3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13%
  • 近一季增长率
    0.44%
  • 近半年增长率
    1.13%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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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0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9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9

§4 管理人报告......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6

§6 审计报告......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19

7.1 资产负债表 ......19

7.2 利润表 ......21

7.3 净资产变动表......22

7.4 报表附注 ......24

§8 投资组合报告......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4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5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5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56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5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6
§11 重大事件揭示......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60

§13 备查文件目录......61

13.1 备查文件目录......61

13.2 存放地点......61

13.3 查阅方式......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7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09,999,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
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封闭期配置策略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3)放大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
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郭冬青 张轶达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10-56711600 0551-62667851

人 电子邮箱 guodq@huianfund.cn tggz@hs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56711690 40088-96588

传真 010-56711640 0551-65970481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 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
号2楼215室 徽银大厦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

办公地址 号中青旅大厦13层;上海市虹 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
口区东大名路501号白玉兰大 徽银大厦

厦36层

邮政编码 100007 230000

法定代表人 刘强 严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上海证券报
露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huian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点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
(特殊普通合伙) 滩中心42楼

注册登记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
玉兰广场36层02单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01月12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 2023年 2022年 (基金合同生效
标 日)-2021年12月31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5,816,231.85 136,215,444.70 124,545,999.76

本期利润 115,816,231.85 136,215,444.70 124,545,999.7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289 0.0340 0.031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利润率 2.82% 3.33% 3.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2.87% 3.37% 3.11%

3.1.2 期末数据和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5,247,858.60 69,806,589.25 64,396,014.7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088 0.0174 0.01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45,246,858.60 4,079,805,589.25 4,074,395,014.7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8 1.0174 1.016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增长率 9.65% 6.59% 3.1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0.84% 0.02% 1.08% 0.01% -0.24% 0.01%

过去六个月 1.43% 0.01% 2.17% 0.01% -0.74% 0.00%

过去一年 2.87% 0.01% 4.34% 0.01% -1.47%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9.65% 0.01% 13.45% 0.01% -3.80%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月12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 年度利润分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放总额 发放总额 配合计

2023年 0.375 150,374,962. - 150,374,962. -

50 50

2022年 0.325 130,324,967. - 130,324,967. -

50 50

2021年 0.150 60,149,985.0 - 60,149,985.0 -

0 0

合计 0.850 340,849,915. - 340,849,915. -

00 00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表格所示:如有未列示年份即代表当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2016年4月25日正式成立,是业内首家全自然人、由内部核心专业人士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上海市,设北京、上海双总部。公司目前具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62只公募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资产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趋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鼎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中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宜创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上证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鑫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消费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恒鑫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泓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恒利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鑫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泓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鑫泽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兴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信泰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优势企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永利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润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永福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添利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价值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张昆先生,清华大学金融学
硕士研究生,10年银行、基
金行业从业经验。曾任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信评经理;雅
利(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理;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四部总监。2020年2月加
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担任多策略组混合资
产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2
021年2月2日至2022年7月7
多策略组基金经理、 日,任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
张昆 2021- - 7年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01-12 经理;2021年4月21日至202
2年8月16日,任汇安稳裕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9月23日至2023
年7月11日,任汇安恒鑫12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2年4月18日至202
3年8月18日,任汇安丰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0年9月23
日至今,任汇安裕鑫12个月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23日至今,任汇
安恒利39个月定期开放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1月12日至
今,任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10月12日至今,任汇安裕兴
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6月22日至
今,任汇安裕同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
22年8月16日至今,任汇安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0月
12日至今,任汇安裕盈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不存在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其在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
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国内局势变化较大,但周期差在收敛。海外主要经济体经济数据持续超预期,延后了加息周期的结束。国内经济一季度总体呈现向好态势,后三季度有所放缓。从需求侧来看,地产投资拖累了固投增速,基建投资相对稳定,制造业受PPI影响增速相对缓慢;社会消费总额呈现稳中向好的局面,略低于预期;出口增速仍旧较为稳定,人民币结算有序推进。从供给侧来看,工业增加值相对稳定,为经济提供了较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债券市场呈现广谱收益率整体下行的特征。本基金积极采取套息策略,进一步增厚组合收益。信用债方面,本基金严格控制组合信用风险,优选具有一定性价比的品种,适度把握投资机会,提升组合静态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8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一是宏观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态势继续维持,“先立后破”与结构转型相互促进,为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提供助力;二是物价水平持续在一定区间内波动,未来不存在长期通胀或者通缩的基础;三是流动性水平持续合理充裕预计将贯穿全年,为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保驾护航;四是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仍将持续发力,为稳增长和稳预期提供支持;五是社会融资规模预计企稳回升,助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增长。

债券市场预计仍将维持宽幅波动行情,本基金将采取杠杆策略,力争进一步提升组合收益,为持有人持续创造价值。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积极推动主动合规管理;全面加强风险控制,不断提高风险控制水平;有计划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管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新法规的实施、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坚持从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合规风控部不断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及时贯彻落实新的监管要求,并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包括对基金投资运作、基金投资交易、基金销售与宣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客户服务、产品开发、信息披露、反洗钱工作、信息系统与信息安全、基金运营等方面进行监察稽核,及时发现上述业务开展中的相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积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运营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投资部门、合规风控部和运营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本基金以截至2023年9月1日基金可分配收益144,637,040.14元为基准,以2023年9月11日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于2023年9月12日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派发2023年度第一次分红,每1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25元;

本基金以截至2023年11月10日基金可分配收益65,076,728.31元为基准,以2023年11月23日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于2023年11月24日为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派发2023年度第二次分红,每1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125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截至报告期末成立不满三年,本项不适用。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228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汇安盛鑫三年定
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
审计意见 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
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


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汇安盛鑫三
年定开纯债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其他信息 不适用

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安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
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汇安
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汇安盛鑫
三年定开纯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
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
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
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
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汇安盛鑫三年定开纯债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汇安盛
鑫三年定开纯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
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
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
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沈兆杰 陶文欣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03-28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965,132.22 4,276,278.52

结算备付金 272,862.24 1,601,368.92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213,469,922.94 -

债权投资 7.4.7.5 2,830,253,218.23 5,345,094,929.78

其中:债券投资 2,830,253,218.23 5,345,094,929.78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 -

其他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046,961,135.63 5,350,972,577.22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69,409,390.26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29,153.52 1,040,754.08

应付托管费 287,655.93 346,918.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23,979.89 89,563.8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7 273,487.69 280,361.75

负债合计 1,714,277.03 1,271,166,987.9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8 4,009,999,000.00 4,009,999,000.00

未分配利润 7.4.7.9 35,247,858.60 69,806,589.25

净资产合计 4,045,246,858.60 4,079,805,589.2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046,961,135.63 5,350,972,577.22

注: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88元,基金份额总额
4,009,999,000.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年01月01日至2 2022年01月01日至2
023年12月31日 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48,486,676.64 177,186,602.80

1.利息收入 148,486,676.64 177,186,602.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0 60,183.66 60,597.99

债券利息收入 145,823,736.21 177,108,380.7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2,602,756.77 17,624.0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 -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1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7.4.7.1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7.4.7.17 - -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7.4.7.18 - -
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32,670,444.79 40,971,158.1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303,100.95 12,270,964.45

2.托管费 7.4.10.2.2 4,045,638.42 4,090,321.53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6,272,973.94 24,229,702.4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16,272,973.94 24,229,702.49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359,017.06 -12,172.06

7.税金及附加 150,548.54 134,941.69

8.其他费用 7.4.7.20 257,200.00 257,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15,816,231.85 136,215,444.7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5,816,231.85 136,215,444.70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816,231.85 136,215,444.70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4,009,999,000.00 69,806,589.25 4,079,805,589.25

二、本期期初净资 4,009,999,000.00 69,806,589.25 4,079,805,589.2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 -34,558,730.65 -34,558,730.65
填列)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115,816,231.85 115,816,231.8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 - -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 - -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150,374,962.50 -150,374,962.50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4,009,999,000.00 35,247,858.60 4,045,246,858.60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4,009,999,000.00 64,396,014.76 4,074,395,014.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79,902.71 -479,902.71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 4,009,999,000.00 63,916,112.05 4,073,915,112.0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 5,890,477.20 5,890,477.20

填列)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136,215,444.70 136,215,444.70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 - -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 - -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130,324,967.50 -130,324,967.50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4,009,999,000.00 69,806,589.25 4,079,805,589.2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强 王嘉浩 江士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91号《关于准予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2020]3387号《关于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注册,由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4,009,999,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002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09,999,000.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以三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4,045,246,858.60元,且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将于未来12个月内生效满三年,本基金的管理人预计基金资产净值届时将高于人民币两亿元,故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对于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不适用。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
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
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对手方的信用行为。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所包含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并确定相关参数、减值阶段划分的判断标准以及用于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信息及其权重的采用等。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划分减值阶段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获取的外部评级、外部报告和外部统计数据等,并定期监控和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具体信息请参考附注7.4.13.2。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基金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3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20%和20%。本基金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国内生产总值等。2023年度,本基金已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用于计算中证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系数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率在“基准”、“不利”及“有利”场景下的预测值为4.9%、2.5%、7.3%。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965,132.22 4,276,278.52

等于:本金 2,964,871.16 4,275,813.59

加:应计利息 261.06 464.93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 -


存款期限1-3个 - -


存款期限3个月 - -
以上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965,132.22 4,276,278.5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无。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213,469,922.94 -

合计 1,213,469,922.94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150,000,00 14,971.68 3,247,101.3 7,509.84 153,254,56
0.00 8 3.22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640,000,0 71,821.56 37,028,037. 101,203.75 2,676,998,6
00.00 20 55.01

小计 2,790,000,0 86,793.24 40,275,138. 108,713.59 2,830,253,2
00.00 58 18.23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2,790,000,0 86,793.24 40,275,138. 108,713.59 2,830,253,2
00.00 58 18.23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减:减值准 账面价值


交易所市场 200,000,00 -939,381.8 736,438.36 68,130.80 199,728,92
0.00 0 5.76

债券 银行间市场 5,080,000,0 -351,421.3 66,117,025. 399,599.85 5,145,366,0
00.00 3 20 04.02

小计 5,280,000,0 -1,290,803. 66,853,463. 467,730.65 5,345,094,9
00.00 13 56 29.78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5,280,000,0 -1,290,803. 66,853,463. 467,730.65 5,345,094,9
00.00 13 56 29.78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减值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合计

期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未 期信用损失(已

发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467,730.65 - - 467,730.65

本期从其他阶

段转入 - - - -

本期转出至其

他阶段 - - - -

本期新增 1,150,839.22 - - 1,150,839.22

本期转回 1,509,856.28 - - 1,509,856.28

其他变动 - - - -

期末余额 108,713.59 - - 108,713.59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53,487.69 60,361.75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53,487.69 60,361.75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审计费 100,000.00 100,000.00

预提费用-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273,487.69 280,361.75

7.4.7.8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009,999,000.00 4,009,999,000.00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009,999,000.00 4,009,999,000.00

注:

1.根据《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以三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至本报告期末处于封闭期,因此未发生申购赎回。

7.4.7.9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69,806,589.25 - 69,806,589.25

本期期初 69,806,589.25 - 69,806,589.25

本期利润 115,816,231.85 - 115,816,231.8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50,374,962.50 - -150,374,962.50

本期末 35,247,858.60 - 35,247,858.60

7.4.7.10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5,684.33 35,073.8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4,260.55 25,524.17

其他 238.78 -

合计 60,183.66 60,597.99

7.4.7.11 股票投资收益
7.4.7.11.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无。

7.4.7.11.2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 7,706,655,240.77 -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7,560,000,000.00 -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46,655,240.77 -

减:交易费用 -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 -

7.4.7.12.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2.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无。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7.4.7.18 其他收入


无。
7.4.7.19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银行存款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359,017.06 -12,172.06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359,017.06 -12,172.06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审计费用 100,000.00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账户维护费-中债登 18,000.00 18,000.00

其他 1,200.00 1,400.00

账户维护费-上清所 18,000.00 18,000.00

合计 257,200.00 257,40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月8日宣告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向截至2024年1月9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85元。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何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秦军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郭小峰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任建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刘强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郭兆强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尹喜杰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王福德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权证交易

无。
7.4.10.1.3 债券交易

无。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 2022年01月01日至20
23年12月31日 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303,100.95 12,270,964.45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2,303,100.95 12,270,964.4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045,638.42 4,090,321.53

注:于2023年12月22日前,支付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根据《关于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自2023年12月22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05% /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 2022年01月0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25% 0.25%

注: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本基金适用的认(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称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徽商银行

股份有限 2,965,132.22 45,684.33 4,276,278.52 35,073.82
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之外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 再投资形

序 权益 除息日 金 现金形式 式发放总 本期利润 备
号 登记日 份额分红 发放总额 额 分配合计 注


1 2023-09 2023-09- 0.250 100,249,97 - 100,249,97 -
-11 11 5.00 5.00

2 2023-11 2023-11- 0.125 50,124,987. - 50,124,987. -
-23 23 50 50

合 150,374,96 150,374,96

计 0.375 2.50 - 2.50 -

7.4.12 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的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总经理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规风控部以及各个业务部门组成。

公司致力于实行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通过制定系统化的风险管理程序,对风险管理的整个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公司奉行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彼此牵制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构建由四大防线共同筑成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一道防线由各个业务部门构成,各业务部门总监作为风险责任人;第二道监控防线由合规风控部构成,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或潜在的各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并就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第三道防线是由总经理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构成,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管理工作。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防控;第四道监控防线由董事会及其下设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董事会下设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确立公司风险取向,风险总量、风险限额,制定和调整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原则、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
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工具所处的信用风险状况划分为三个阶段。本基金对于债券减值阶段划分的依据是债券信用风险水平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根据债券市场历史违约情况、境内外信用债市场等级划分和分布情况及债券市场定价信息,将减值阶段划分如下:在资产负债表日,若相关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不低于初始确认日的隐含评级或高于AA-等级,则处于第一阶段;若相关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低于初始确认日的隐含评级且不高于AA-等级,则处于第二阶段;若相关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中证市场隐含评级处于C等级或发生违约,则处于第三阶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153,254,563.22 -

A-1以下 - -

未评级 1,390,658,220.19 -

合计 1,543,912,783.41 -

注:未评级部分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1 - -

A-1以下 - -


未评级 509,586,025.05 -

合计 509,586,025.05 -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AA 165,036,854.05 2,426,995,256.01

AAA以下 - -

未评级 611,717,555.72 2,918,099,673.77

合计 776,754,409.77 5,345,094,929.78

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均处于减值第一阶段。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内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且于基金开放期内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流动性受限资产。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
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
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因此固定利率类金
融工具的利率变动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使本基金
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合理配置债券组合的到期期限,
管理利率波动带来的再投资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月31



资产
货币资

金 2,965,132.22 - - - 2,965,132.22

结算备

付金 272,862.24 - - - 272,862.24

买入返

售金融 1,213,469,922.94 - - - 1,213,469,922.94
资产
债权投

资 2,830,253,218.23 - - - 2,830,253,218.23

资产总

计 4,046,961,135.63 - - - 4,046,961,135.63

负债
应付管

理人报 - - - 1,029,153.52 1,029,153.52

应付托

管费 - - - 287,655.93 287,655.93

应交税

费 - - - 123,979.89 123,979.89

其他负

债 - - - 273,487.69 273,487.69

负债总

计 - - - 1,714,277.03 1,714,277.03

利率敏

感度缺 4,046,961,135.63 - - -1,714,277.03 4,045,246,858.60

上年度



2022年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月31


资产
货币资

金 4,276,278.52 - - - 4,276,278.52

结算备

付金 1,601,368.92 - - - 1,601,368.92

债权投

资 4,730,689,264.64 614,405,665.14 - - 5,345,094,929.78

资产总

计 4,736,566,912.08 614,405,665.14 - - 5,350,972,577.22

负债
卖出回

购金融 1,269,409,390.26 - - - 1,269,409,390.26
资产款
应付管

理人报 - - - 1,040,754.08 1,040,754.08

应付托

管费 - - - 346,918.03 346,918.03

应交税

费 - - - 89,563.85 89,563.85

其他负

债 - - - 280,361.75 280,361.75

负债总

计 1,269,409,390.26 - - 1,757,597.71 1,271,166,987.97

利率敏

感度缺 3,467,157,521.82 614,405,665.14 - -1,757,597.71 4,079,805,589.25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
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浮动利率类的固定收益品种(2022年12月31日:
同),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年12月31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上年度末:同)。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年12月31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等(上年度末:同)。

除债权投资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830,253,218.23元,公允价值为2,833,980,138.58元;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345,094,929.78元,公允价值为5,382,941,463.56元。债权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ii)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iii)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上述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属于第二层次(2022年12月31日:同)。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30,253,218.23 69.94

其中:债券 2,830,253,218.23 69.9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13,469,922.94 29.9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37,994.46 0.08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4,046,961,135.63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卖出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11,717,555.72 15.1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11,717,555.72 15.12

4 企业债券 153,254,563.22 3.7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390,658,220.19 34.38

6 中期票据 165,036,854.05 4.0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509,586,025.05 12.60

9 其他 - -

10 合计 2,830,253,218.23 69.9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号 净值比例(%)

1 170404 17农发04 4,100,000 425,519,595.0 10.52
2

2 012384382 23华能SCP019 2,000,000 200,223,012.8 4.95
4


3 112306016 23交通银行CD0 2,000,000 199,830,926.3 4.94
16 7

4 072310075 23平安证券CP0 1,800,000 182,952,352.3 4.52
04 2

5 101900007 19中航集MTN0 1,600,000 165,036,854.0 4.08
01 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曾受公开处罚,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无。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人户 额

数(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2 2,004,999,500.00 4,009,999,000.0 100.00% 0.00 0.00%
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 3年

有资金 10,000,000.00 0.25% 10,000,000.00 0.25%

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经理等人

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股

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0,000,000.00 0.25% 10,000,000.00 0.25%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1月12日)基金份额总额 4,009,999,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09,999,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09,999,000.00

注:

1.根据《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以三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
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至本报告期末处于封闭期,因此未发生申购赎回。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自本基金成立日(2021年1月12日)起至今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100,000.00元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 单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
名称 元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注
数 额的比例 比例



华西

证券 2 - - - - -

注: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综合实力较强 、市场信誉良好 ;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 ,并能根据特
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 ;能够积极进行业务交流 ,定期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能够提供实地调研等多种类型的研究服务 ;

5、具有佣金费率优势 ,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 、稳定、便捷 、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
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

6、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管理人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

(2) 选择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选用的券商。

2、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新增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名 占当 占当 占当 占当
称 成交金额 期债 成交金额 期债 成交 期权 成交 期基
券成 券回 金额 证成 金额 金成
交总 购成 交总 交总


额的 交总 额的 额的
比例 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华西证 260,893,35 100.0 1,321,000,0 100.0

券 0.00 0% 00.00 0%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01-01
月31日份额净值公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2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01-19
2022年第4季度报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3 过期身份证件及其他身份基 2023-02-27
本信息的公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4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03-31
2022年年度报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5 (2023年第1号)招募说明书 2023-04-14
(更新)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6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04-1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7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04-22
2023年第1季度报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8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07-21


2023年第2季度报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9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08-31
2023年中期报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10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09-08
分红公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11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10-25
2023年第3季度报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12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11-22
分红公告

关于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13 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修改法 2023-12-22
律文件的公告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14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12-22
基金合同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15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12-22
托管协议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16 (2023年第2号)招募说明书 2023-12-22
(更新)

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

17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规定报刊和/或公司网站 2023-12-22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投 情况

资 持有基金

者 份额比例

类 序 达到或者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别 号 超过20% 比

的时间区



机 20230101- 3,999,999,00 3,999,999,

构 1 20231231 0.00 - - 000.00 99.7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况,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本基金因持有人集中度较高而产生的相应风险,具 体包括:巨额赎回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基金 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以及基金收益水平波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运作中对 以上风险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文件

(2)《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汇安盛鑫三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在规定报刊及规定网站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白玉兰大厦36层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56711690。

公司网站:http://www.huianfund.cn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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