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上证50 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588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公告依据 金合同》、《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9月2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上证 50 ETF 联 建信上证 50 ETF 联 建信上证 50 ETF 发
接A 接C 起联接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880 005881 01344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1.1716 1.1548 1.1549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7,842,416.43 5,643,027.53 575,683.37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784,241.65 564,302.76 57,568.3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0.180 0.160 0.160
额)
注:(1)每年第三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
润大于零,则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
配比例不低于该次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
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
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0月18日
除息日 2023年10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0月1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3年10月19日直接计
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0月20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
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
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
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
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
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
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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