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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A (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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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A018821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4-03-06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胡银玉 
基金全称: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25%
  • 近一月增长率
    2.09%
  • 近一季增长率
    --
  • 近半年增长率
    --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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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3-14
送出日期:2024-03-15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8821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A 下属基金代码 018821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C 下属基金代码 018822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24-03-06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胡银玉 2024-03-06 2014-08-04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 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

金的投资”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新材料产业中的优质企业,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创业板股票、
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符合“新材料”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
挑选公司。在“自上而下”选择的细分行业中,针对每一个公司从定性和定量两
个角度对公司进行研究,从定性的角度分析公司的管理层经营能力、治理结构、
经营机制、销售模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公司的成长性、财
务状况和估值水平等指标是否达到标准。综合来看,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优
秀管理团队,并且在财务质量和成长性方面达到要求的公司才可以进入本基金的
基础股票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 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500 万元≤M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赎回费 30 日≤N<365 日 0.50%

365 日≤N<730 日 0.25%

730 日≤N 0%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 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有期限(N)

N<7 日 1.50%

赎回费 7 日≤N<30 日 0.50%

30 日≤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 售 服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 -

务费 式A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 0.40%

式C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
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证券价格受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会产生波

动,从而对本基金的投资产生潜在风险,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2、主题投资风险

3、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面临的风险

(1)港股通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2)汇率风险

(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

(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7)法律和政治风险

(8)税务风险

4、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5、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6、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7、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

8、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9、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10、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11、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12、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13、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

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14、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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