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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大成月添利一个月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B (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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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月添利一个月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B091021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09-20     基金规模:0.21亿份     基金经理: 曾婷婷 
基金全称:大成月添利一个月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31%
  • 近一季增长率
    0.97%
  • 近半年增长率
    2.1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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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并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并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颁布的《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的规定,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并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将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投资限制、申购和赎回价格、基金资产估值、收益分配、升降级业务、信息披露等内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而开展,并已履行规定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亦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取消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

《基金合同》的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本基金债券的估值方法不再采用“摊余成本法”,而
是按照“市值法”计量基金资产净值。相应的,净值披露方式等内容同步调整。

2、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部分及投资组合限制
部分增加“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的规定,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3、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将从原来的“红利再投资”
变更为“现金分红”,并且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020 年 6 月 30 日(不含当日)前的未

结转收益将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进行统一结转。

4、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本基金取消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自动
升降级业务,即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5、本基金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调整信息披露相关条款。

6、其他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调整内容修改了《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且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与此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在后续对《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风险提示: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将与普通债券型基金一致,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敬请投资者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及投资目标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同时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投资限制、申购和赎回价格、基金资产估值、收益分配、升降级业务、信息披露等方面变化,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及投资目标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cfund.com.cn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附件:《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二部分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6、招募说明书:指《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订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0、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
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61、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
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62、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月结转份额方式将最近七
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
年收益率
64、基金份额分级: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 类

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 61、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 类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 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净值信息
68、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
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
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
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其中,E
类基金份额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升级
69、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
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
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
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其中,E
类基金份额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降级
7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65、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
请 请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办
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 1、基金份额类别

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 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相关规定见招募 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说明书。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 金净值信息。相关规定见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实际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响的前提下,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份额分类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并在履行
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并公告。 适当程序后,对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并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不同
基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但依据招募说明书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约定因认(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不同
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基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具体见基金 额、B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具体见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 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 的具体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中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每份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基金份额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在结算该基金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后,
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赎回款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
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
规定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规定在规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均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元;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为零,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1.00 元,计算公式如下: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 1.00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
元确定,计算结果保留 到小数点 2 位,小数点后两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产。 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为零,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
1.00 元。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支付收益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人,将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产。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3、本基金于每个申购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各类基 告。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
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的第 2 个自然日,披
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
年化收益率。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 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 工作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刊登暂停申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当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当发生 上述第 5、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上述第 5、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 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 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法律法规、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调整导致上述第 5 项内容取消或变更的,基监管要求调整导致上述第 5 项内容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修改上述内容,不需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修改上述内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 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动转入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自动转入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工作日的该类基金延期的赎回申请以该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算赎回金额。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动延期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并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并在两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
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 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
行公告。 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

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 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刊登暂停公告。

介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第 2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第 2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 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 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告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告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
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
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 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 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
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
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
通知方式 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 30 日,在规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
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八、生效与公告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
序 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
金管理人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 金管理人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规
定媒介公告。 定媒介公告。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
金托管人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 金托管人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规
定媒介公告。 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
序。 序。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权利 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权利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 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媒介上公告;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投资限制

十、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3、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回售期限)不超过 397 80%;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
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除上述 2、12、13、14、15 之条款外,因基金规模或
除上述 11、12、13、14 之条款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 市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已达到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已达到上述标 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
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
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四、估值方法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 四、估值方法
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 (1)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选取估值日第三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具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 体估值机构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另行协商约定;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 (2)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
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 (3)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 公 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 下,按成本估值。
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2、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的 0.25%时,基金管 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 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 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 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时基金管理人应 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 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 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 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
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 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 公 值。

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 5、债券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的 0.25%时,基金管 期内逐日计提利息。
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 6、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照约定利率在持有期内逐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 日计提应收利息,在利息到账日以实收利息入账。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 映其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时基金管理人应 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 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 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
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 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
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
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
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
第 5 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指最近七个自然
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
率,精确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 五、估值程序

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1、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余额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 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资产的估值导致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 4 应急调整机制。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位以内(含第 4 位),或者基金 7 日年化收益率小数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
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误。当估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计价错误
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
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四)项第 2、3 条款进行估
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第 7 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
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权; 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红利再投资的方式; 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
3、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 分配;
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期末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采用“截位法”处理,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余额划归基金资产,留待下次分配;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本类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4、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累计收益支付方 权;
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若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在运作期期末累计收益支付时,累计收益为正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 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通过在基金 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份额运作期到期日赎回基金份额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 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 告。
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
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投资者还可以获得自
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
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
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
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按日分配收益,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
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每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开放日公告前一个
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
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 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媒介公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本基金每个运作期末例行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 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 计。
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
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 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 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金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 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
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 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 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 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 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 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
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 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 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 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 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
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同》摘要登载在规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 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
定媒介上。 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
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规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公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公告和 (四)基金净值信息

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上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 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基 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
当日基金总份额]×10000
上述收益的精度为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4
位。
本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ΣRi/7)×365)/10000]
×100%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公历日(i=1,2??7)的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
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不足 7 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
似计算。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
各级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
年化收益率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 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
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
方式。

(六)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
上。 上。

(21)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
过 0.5%;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 (十)清算报告
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披露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 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
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 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 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
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
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算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之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之日
起在指定媒介公告。 起在规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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