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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进取 (1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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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多利分级债券进取150033
基金类型:封闭式、创新封闭式、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1-03-23     基金规模:0.04亿份     基金经理: 王茜 
基金全称: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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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是基金组合份额,简称“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和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送达表决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
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即召开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即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
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含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和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送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
明其作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作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征集授权短信的提示以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短信授权仅支持授权给基金管理人模式。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7:00 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
式送达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会议计票日(即 2020 年 10 月 28 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
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本基金管理人可自行授权 3 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
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份额级别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
时间为准。2020 年 10 月 26 日 17:00 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不视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4、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受托人提交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若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或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通过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审议,同时符合以下情形时方视为表决通过并做出有效决议:
1、按照本公告对有效表决票的认定标准,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2、对《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所代表的表决权,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各自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2、监督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电话:0755-83199084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 5 号北京 INN 大厦 5 层

联系人:原莹
联系电话:010-85197530
邮政编码:100010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八、重要提示:
1.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获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本基金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和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快递或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送达表决票截止时间前送达。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嘉实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4、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本基金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开市
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 10:30 止停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6、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投资人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正常办理申购、赎回及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业务受理不受影响。相关业务受理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发布相关公告。7、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转型事宜获表决通过,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8、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8 日

附件一:《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附件五:《〈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一:
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四《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为实施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和转型后开放式基金的特征,对《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转型实施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方案实施安排并提前公告,并在转型实施完成后,就转型结果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事宜发布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5 日

附件二:

嘉实多利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表决票

基金份额 持有人姓 名或名称
基金份额 持有人证 件号码
(身份证件 号/营业执 照号)
基金账户 号/证券账 户号

持有基金 份额类别 □ 嘉实多 利基金份 额 □ 嘉实多 利优先份 额 □ 嘉实多 利进取份 额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 于 嘉实 多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转型 及 基 金 合 同 修 改

有关 事项的议 案
基金份额 持有人/受 托人签字 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 议事项后 注明表决 意见。持有 人必须选 择一种且 只能选择 一种表决 意见。
表决 意见代表 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

持全部基 金份额(包 括嘉实多 利基金份 额、嘉实多 利优先份 额和嘉实多利进取份额 )的 表 决 意
见 。如 表 决 票 上 的 表 决 意 见 未 选 、多 选

或无法 辨认、表决 意见模糊 不清或相 互矛盾,但 其他各项 符合会议 通知规定 的,视为 弃 权 表
决 ,计 入有 效 表 决 票 ,并 按 “弃 权 ”计 入对

应的 表决结果 , 其所代表 的基金份 额计入参 加本次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 额总数。 如
表决票上 的签字或 盖章部分 填写 不完

整、不清晰的 ,或未能提 供有效证 明基金份 额持有人身份或受 托人经有 效授权的 证 明 文 件 的
,或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之 前 送 达 基 金 管 理

人的,计 为无效表 决票。

“基金份额 持有人证 件号码(身 份证件号/营业执照 号)”,仅指基 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 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 基金账号 当前所 使 用的 证

件 号码,基金 份额持有 人若因证 件号码发 生过更新 或其他原 因不确定 其基金账 户当前所 使用的

服务电话 400-600-8800(免长途话 费)或 010-85712266 查询 。

“基金账户 号”指持有 嘉实多利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 基金账 户 号 ,“证 券 账
户 号 ”指 持 有 嘉实多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场内份额 的证券账 户号。 同一 基金份额 持有人拥 有多个此 类账户号 且需要按 照不
同 账户持有 基金份额 分别行使 表决 权

的 ,应当填写 基金账户 号/证券账 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 处空白、多 填、错填、无 法识别
等 情况,将被 默认为代表此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所持有 的本基金 所有份额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布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证件号码: ,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 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其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3. 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号当前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因证件号码发生过更新或其他原因不确定其基金账户当前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或 010-85712266 查询。
4. 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指持有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证券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视为授权受托人就其全部账户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5.具体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请参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正文。
6.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则其授权无效。附件四:
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各自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各自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本基金转型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1、基金名称变更
基金名称由“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基金”)。
2、变更运作方式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拟转型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终止分级运作,因而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份额折算与配对转换等机制。
3、终止上市交易
目前上市交易的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全部转转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基金基金份额,不再进行上市交易。
4、投资范围的变更
修改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可以投资所有一级、二级市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债券(含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修改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5、投资策略的变更
修改前,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
“为持续稳妥地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本基金首先运用“嘉实下行风险波动模型”,控制基金组合的年下行波动风险。在此前提下,本基金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趋势、国家宏观政策趋势、行业及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及预期收益等,挖掘风险收益优化、满足组合收益和流动性要求的投资机会,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嘉实下行风险波动模型
嘉实下行风险波动模型从组合层面以及个券层面分别度量组合潜在的下行风险,并根据宏观环境以及证券市场表现,设置一定的阀值,将组合的可能亏损控制在低风险偏好投资人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组合层面,本基金将使用下方波动率、CVAR(条件在险价值)等指标,结合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的方
法,评价组合在未来一段时间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遭受的亏损金额。
在个券层面,本基金将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通过不同板块的估值情况以及历史波动率等指标,限制组合在高估值以及历史波动率过高的股票的投资比例。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将通过凸度分析法,将债券的凸度与宏观环境相联系,当预期未来进入加息通道、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持续上移时,本基金根据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目标,通过凸性分析选择波动特性最优的债券,从而降低组合可能面临的下行风险。
2、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趋势、国家宏观政策趋势、行业及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及预期收益等方面的动态分析,在限定资产配置范围内,决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跟踪影响资产配置策略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定期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采取“总收益策略”(Total Return Strategy),以信用较好的中短期债券为核心资产配置,运用定性定量模型,动态分析比较本基金投资范围内的各子市场中的风险收益特征,以满足基金组合下行波动风险既定阀值和流动性需求的条件下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各类投资工具中优化选择,配置和调整组合的卫星资产。从而,本基金在谋求持续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顺应证券市场变化,以低风险偏好投资人可接受的安全边际,力争在投资利率或信用工具中,或在少量择机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中,或在各类工具套利投资中,持续获得增强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1)构建组合
本基金以信用较好的中短期债券为主,构建本基金组合的核心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单个债券选择上,首先,根据个券的剩余期限、久期、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决定是否将该债券纳入组合的债券备选池;其次,根据个券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本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券的流动性指标(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决定个券的投资总量。
(2)嘉实债券组合风险控制措施
在利率风险控制上,本基金主要从组合层面、个券层面、及交易场所选择等方面,防范和控制价格波动风险。在组合层面,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动趋势的主动预测及模型测试,调整和控制组合久期。在个券层面,本基金通过凸性分析,在债券备选池中选择波动特性较优的单个债券。在交易场所选择上,本基金
根据对影响流动性因素的动态分析,适当控制在同一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且现券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现券资产的配置比例。此外,在预测利率走势、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幅度、保持组合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以适当降低机会成本风险和再投资风险。
在信用风险控制上,本基金根据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依靠嘉实信用分析团队、及嘉实中央研究平台的其他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展趋势等情况,严格遵守嘉实信用分析流程、执行嘉实信用投资纪律。
在流动性风险控制上,日常运作中,本基金优先由现金和到期的短期债券逆回购提供一级流动性保障;由现券或个股提供二级流动性保障,本基金通过适当配置流动性较好的类属品种、控制个券信用等级、分散化组合投资,保持二级流动性保障。
(3)优化组合
在嘉实债券组合风险控制措施下,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趋势、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债券市场供求关系、信用息差水平等因素的动态分析,还可对部分资产,适当运用久期调整、期限结构调整、互换、息差等积极的主动投资策略,挖掘生息资产的内在价值,优化组合的风险收益和流动性。
① 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② 期限结构调整策略
本基金通过考察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可适当调整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的配置方式,以求适当降低机会成本风险和再投资风险,或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本基金期限结构调整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
③ 互换策略
本基金可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利用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的差别,赚取收益率差。
④ 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4、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其债性,根据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 Delta 系数大小来判断其股性强弱。当可转债类属资产的债性较强时,将参照债券类资产的投资策略予以管理,当可转债类属资产的股性较强时,将参照股票类资产的投资策略予以管理。
5、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包括新股申购、公开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1) 新股申购、公开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嘉实基金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充分考虑中签率、锁定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2) 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本基金将依据自上而下的动态研究,发挥时机选择能力,通过流动性较高的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运用嘉实研究平台,配置行业和个股,优化组合。本基金重点关注已经或即将进入成长期但距离成熟期和衰退期较远的行业,辅之以“行业轮换”策略,同时关注嘉实研究平台构建的动态“主题型企业群”,精选流动性高、安全边际高、具有上涨潜力的个股,力求增强组合的当期收益。
(3) 套利策略
本基金依托嘉实研究平台,采用定性定量方法,分析企业兼并收购中的风险收益,寻找低风险的套利机会,择机运用并购套利等策略适当操作,及时跟踪市场反映,更新评估分析,动态调整组合,力争在保持组合
较低波动幅度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7、投资决策
(1) 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执行状况,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 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2)相关研究部门或岗位对宏观经济主要是利率走势等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并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5)监察稽核部负责监控基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监控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
变更后,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达到控制基金组合风险,实现良好收益率的目标,会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趋势,深入分析财政及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结合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波动性及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在规避基金组合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基金组合收益。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嘉实信用分析系统”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分析,包括宏观信用环境分析、行业趋势分析、管理层素质与公司治理分析、运营与财务状况分析、债务契约分析、特殊事项风险分析等。依靠嘉实信用分析团队及嘉实中央研究平台的其他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展趋势等情况,严格遵守嘉实信用分析流程,执行嘉实信用投资纪律。在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的策略,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构造和优化组合。
(1)个别债券选择
首先,本基金依据“嘉实信用分析系统”的研究成果,执行“嘉实投资备选库流程”, 生成或更新买入信用债券备选库,强化投资纪律,保护组合质量。
其次,本基金主要从信用债券备选库中选择或调整个债。本基金根据个债的类属、信用评级、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剩余期限、久期、凸性、流动性(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等指标,结合组合管理层面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个债纳入组合及其投资数量。
再有,因信用改善而支持本基金投资的个债信用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更稳定或增强的现金流、通过自由现金流增强去杠杆的财务能力、资产估值更利于支持债务、更强大的公司管理、更稳定或更高的市场占有率、更易于获得资金等;个债因信用恶化而支持本基金卖出的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发债企业出现坏于分析师预期的情况、发债企业没有去杠杆的财务能力、发债企业覆盖债务的资产减少、发债企业市场竞争地位恶化、发债企业获得资金的途径减少、发债企业发生管理层的重大变化、个债已达到本基金对其设定的目标价格、本基金对该个债评估的价格上行空间有限等。
(2)行业配置

宏观信用环境变化,影响同一发债人的违约概率,影响不同发债人间的违约相关度,影响既定信用等级发债人在信用周期不同阶段的违约损失率,影响不同信用等级发债人的违约概率。同时,不同行业对宏观经济的相关性差异显著,不同行业的潜在违约率差异显著。本基金借助“嘉实信用分析系统”及嘉实中央研究平台,基于深入的宏观信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基本面研究,运用定性定量模型,在自下而上的个债精选策略基础上,采取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从组合层面动态优化风险收益。
3、杠杆放大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通过债券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以获得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在采用杠杆效用的同时注意控制杠杆放大的风险。
4、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他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嘉实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本基金期限结构调整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
(3)换券策略
考虑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税收、信用级别、久期等的差别,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以获取更高的收益率差。或在不同的市场中对风险特性相近的同类产品进行换券,以获取收益更高的产品。
5、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将依据自上而下的动态研究,发挥时机选择能力,通过流动性较高的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运用嘉实研究平台,配置行业和个股,优化组合,精选流动性高、安全边际高、具有上涨潜力的个股,力求增强组合的当期收益。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1)有效控制投资组合杠杆水平,做多利率债品种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影响利率水平各项指标的基础上,预判利率债品种的后期表现,在有效控制组合杠杆水平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利用国债期货保证金交易特点,灵活调整组合国债期货多头仓位。
(2)国债期货的套期保值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经济基本面、资金面和政策面的基础上,结合组合内各利率债持仓结构的基础上,按照“利率风险评估一一套期保值比例计算一一保证金、期现价格变化等风险控制”的流程,构建并实时调整利率债的套期保值组合。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
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8、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宏观经济和证券发行人的基本面数据。
·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程序
· 基金管理人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证券发行人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部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6、投资限制的变更
变更前,本基金的投资限制为:
“(1)债券(含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6)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级以上(含 BBB)或相当于 BBB 级,在本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
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变更后,本基金的投资限制为: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4)本基金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投资限制:
①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③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④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⑤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7、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变更前,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 90%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 10%”

变更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90%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 10%”

8、收益分配方式
变更前,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本基金(包括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变更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9、其他合同修订
除上述主要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考虑到自《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变更后的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后文附件五。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基金的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10、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以及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或赎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上述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转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在选择期内豁免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等限制,并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1、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转型选择期届满的下一工作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同日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终止上市。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转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将转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将转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
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转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基金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存在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较少的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面临因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不足 1 份被计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基金份额折算转换公式如下:
将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折算成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
份额转换基准日,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按届时各自份额净值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净值之比折算为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
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折算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数=(折算前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数×NAVA)÷ NAVt
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折算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数=(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数×NAVB)÷ NAVt
折算前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数:指份额转换基准日闭市后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数
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数:指份额转换基准日闭市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数
NAVt:份额转换基准日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
NAVA:份额转换基准日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份额净值
NAVB:份额转换基准日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
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折算成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数,场内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折算最终结果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和基金份额净值不变的前提下,将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统一转换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相应地转换成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
12、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及后续安排
自份额转换基准日次日起,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销售机构等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13、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和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请基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转型实施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1、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沿革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80 号)和 2011 年 2 月 12 日《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

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78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1 年 2 月 24 日至 2011 年 3 月 17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生效。

2、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投资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转型后的运作进行了充分分析。根据新的市场情况和特点,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法律方面
本基金由分级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修订内容包括删去基金份额分级、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上市与交易、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基金份额折算、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终止运作等基金份额分级相关条款,对本基金基金名称、基金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以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的变更。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事宜属于《基金合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规定的“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根据《基金合同》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规定的“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且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按特别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各自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因此,本次基金转型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3)基金转型运作方面
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转型有关的会计处理、登记、系统准备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的沟通和协作,做好了基金转型的相关准备。本次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本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持有人、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份额类别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方可举行。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基金份额持有人,积极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投票。
如果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本基金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和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按照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相关事项的安排进行公告。
2、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未获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本基金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和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相关事项的安排进行公告。
3、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为应对基金转型可能引发的大规模赎回,本基金会尽可能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应对可能的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将进入财产清算程序,具体安排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4、预防及控制基金转型过程中的操作及市场风险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基金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的申购赎回或市场风险对基金净值造成大幅波动,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申购赎回情况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市场投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保持相对合理的仓位水平,科学有效地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 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附件五: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拟转型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拟修改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具体条款的修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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