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指定证券投
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
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景顺长城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82,场内简称:创业 50ETF):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景顺长城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10,场内简称:500ETF 增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57,场内简称:电池 30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景顺长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33,场内简称:消费电子 50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35,场内简称:景顺中证 500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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