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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QDII) (37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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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QDII)378006
基金类型:混合型、QDII     成立日期:2011-01-30     基金规模:0.59亿份     基金经理: 张军 
基金全称: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16%
  • 近一月增长率
    0.53%
  • 近一季增长率
    5.62%
  • 近半年增长率
    7.28%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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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全球新兴市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3月)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1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 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4.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本基金的基金名称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起由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变更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
关系的变化,亦不涉及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变更,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
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零一六年三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 号文批准,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 年 8 月 12 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
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7%和
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33%变更为目前的 51%和 49%。
2006 年 6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7 年 10 月 8 日,基金管理人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
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
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开元先生,董事长

大学本科学历。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共青团上海市财政局委员会,英国伦敦 Coopers &
Lybrand 咨询公司等,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财务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起,陈开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由穆矢先生接任公司董事长
一职。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 Leicester 大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
理业务 CEO。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同时也是摩
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许立庆
台湾政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摩根富林明台湾业务总经理、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怡和(中国)有限公司主席、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商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
富时台湾交易所台湾系列五十指数咨询委员会主席。
董事:Jed Laskowitz
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主修政治)及布鲁克林法学院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环球投资管理方案联席总监。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陈兵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胡越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3
董事:章硕麟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台湾)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台湾)证券副总经理、
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刘红忠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及系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和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东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及光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主修财务)、企管硕士、经济硕士等学位。
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独立董事:俞樵
经济学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曾经在加里伯利
大学经济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监事长:郁忠民
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稽查处、机构处处长;上海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监事:Simon Walls
获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的数学学士学位。
历任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首席运营官;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首席运营官以及基础架构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日本董事长以及投资管理亚洲首席行政官。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4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监事:万隽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台湾)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台湾)证券副总经理、
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台湾金鼎证券公司、摩根富林明
(台湾)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
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公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经晓云女士,副总经理。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证券(原上海财政证券),先后担任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管理部经理,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证券
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徐汇支行副行长、
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美国 MBP 咨询公司、中国证监会。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王邦祺先生,1972年4月6日生,台湾大学历史学学士,台湾大学历史学硕士班
研究生,15年证券从业经历。2007年9月加入上投摩根基金公司,目前任职投资经理,负责
QDII海外固定收益及海外可转债投资。曾任职于香港永丰金证券(亚洲)及香港永丰金资产
(亚洲)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海外可转债及海外新兴市场固定收益部位,具有香港证券交易及
香港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资格。自2011年1月起任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2月起担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基金经理。


6.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杜猛先生,投资一部投资总监;孙芳女士,投资二部投资总监;
孟晨波女士,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赵峰先生,债券投资部总监;张军先生,基金经理;黄
栋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吴文哲先生,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5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81%;客户贷款和垫款
总额 101,571 亿元,增长 7.20%;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 亿元,增长 6.19%。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
长 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成本收入比 23.23%,同比下降 0.94 个百
分点。资本充足率 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
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19,934个、综
合柜员占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
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
达94.32%,较上年末提高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

6
客户分别增长8.19%、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
“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374.76亿
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
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
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
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
方存管客户数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
名机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
中继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
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
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
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7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www.boc.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网址:www.cebbank.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1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9
(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21-23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门户网站:www.s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
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10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 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2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李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电话:025-84457777-248
网址:www.htsc.com.cn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3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13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电话:021-58881690
(34)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www.shhxzq.com
(3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6)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1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3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4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15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4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4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44)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4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16
(4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48)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4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50)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温特莱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5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5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17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秦悦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曹阳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新兴市场企业,通过深入挖掘新
兴市场企业的投资价值,努力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拟投资的新兴市场主要根据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
界定,主要包括:中国、巴西、韩国、台湾、印度、南非、俄罗斯、墨西哥、以色列、马来

18
西亚、印度尼西亚、智利、土耳其、泰国、波兰、哥伦比亚、匈牙利、秘鲁、埃及、捷克、
菲律宾、摩洛哥等国家或地区。如果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
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备
忘录的新兴国家或地区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60%-95%,现金、债券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
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
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三)投资理念
一般而言,全球新兴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非理性、套利成本和风险较高以及投
资策略等问题,新兴市场表现出非有效性特征,而为全球理性投资者带来投资契机。本基金
在投资过程中注重寻求并确定证券定价偏差,采取价值与动量兼顾的投资策略,合理利用偏
差捕捉多重获利机会,实现非有效市场中的有效管理。
(四)投资策略
新兴市场所属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多处于转型阶段,劳动力成本低,自然资源丰富,与
发达国家与地区比较,其经济发展速度一般相对较高。本基金将充分分享新兴市场经济高增
长成果,审慎把握新兴市场的投资机会,争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健回报。
总体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首先通过考察不同国家的
发展趋势及不同行业的景气程度,决定地区与板块的基本布局;其次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
略,在对股票进行基本面分析的同时,通过深入研究股票的价值与动量特性,选取目标投资
对象。在固定收益类投资部分,本基金将综合考虑资产布局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并
结合现金管理要求等来制订具体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1)国家与行业分析
本基金将对新兴市场所处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分析,重点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
发展趋势、经济结构、行业景气、劳动力水平等指标,同时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股票市场的
整体估值,为估值水平进行排序,选取出具备明显国际比较优势和投资价值的国家和地区。
在行业层面,针对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不同行业周期、各国家与地区行业政策以及
不同行业当前发展趋势,加强配置发展前景良好或景气程度上升的行业。
2)价值与动量分析
基于本基金投资理念,主要利用价值及动量指标对初选股票进行排序,精选出同时具备

19
投资价值和趋势明确的个股。具体来说,本基金首先基于公司财务数据,运用价值型股票选
股模型,选取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价值型股票的研判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P/B ratio)、
市盈率(P/E ratio)、市值与现金盈利率(P/CE ratio)及股利收益率(Dividend Yield)等。
利用估值指标对个股排序,精选出预期未来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同时,本基金将深入
研究股票的历史走势,通过分析股票的长期、中期及短期价格变动(Price yield),结合对
股价未来走势的预测,筛选出具备明确上升惯性趋势的股票。
3)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将利用基本面分析研判市场结构性变化与长期趋势,进一步改善投资策略模型的
选股结果。国家/地区行业分析师将从区域角度甄别企业经营特质、企业财务质量、企业管
理能力等,结合具体市场特征优化股票选择。企业经营特质的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经营模式、
市场地位及发展前景等;企业财务质量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等;企业管
理能力分析要点包括管理团队的领导能力、计划实施能力及资金管理能力等。
4)股票组合构建
股票组合构建将进一步体现本基金投资理念,利用价值与动量择股策略,挖掘多重独立
超额收益来源,同时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汇率风险、组合集中度等,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特
征,构建出能够持续创造超额回报的股票投资组合。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防御及现金替代性管理的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本基金在对新兴
市场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进行分析的
基础上,综合考查利率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对债券内在价值的影响,构建固定收益类投
资组合,以追求长期低波动率的稳健回报。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本着谨慎原则,进行风险识别,适度参与衍生
品投资。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
汇率衍生品: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判断
从事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外汇互换等操作,以控制外汇汇兑风险。
指数衍生品:通过分析各市场走势,结合量化模型预测,参与指数期货或指数期权的投
资,主要目的用于套期保值及有效组合管理。
本基金衍生品投资不表示组合风险得以完全规避。
(五)基金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模式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与基金经理授权决策相结合的分级模
式。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资产配置、投资原则等宏观决策;由基金经理负责组合构建、品
种选择、汇率管理等具体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


20
总监、资深基金经理、研究总监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决定境外投资
基金的股票、固定收益、现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地区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金融衍生产品使
用、避险保值策略和外汇管理等重大策略。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运作情况,
并提出建议;基金经理可以邀请境外投资顾问的代表列席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建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所议内容在成员间达成共识后形成决议,无法达成共识时,由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做最后裁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就每次会议决议情况制作书面报告,向总经理提交,
并为监察稽核提供查核依据。
2、境外投资顾问协助
本基金境外投资顾问将提供海外市场投资建议。投资团队会不定期通过参加不同区域研
讨会、亲自拜访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分析以及参考券商研究成果外,也将定期通过会议与境外
投资顾问交流分析所投资市场、产业与各股的投资前景,境外投资顾问藉此协助本基金投研
团队检视与监督本基金组合中的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在投资流程中提供的协助以投资顾问协议为准。
3、投资管理运作
构建投资组合是基金经理职责,构建过程中有如下基本原则:
(1)遵守基金目标,基于收益预期、风险预测和可供参考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深入了解
与分析;
(2)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资产配置、国家配置、行业配置、金融衍生品、避险保值
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决议;

(3)参考来自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观点,来自全球多资产小组的资产配置建议,来自

全球货币小组的汇率管理建议,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研究专员对投资范围内的公司进行策略

评级和股票评级。

(4)允许基金经理在基金风险预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判断,对于高风险承受能力的基

金给予较高判断空间。允许判断对于那些积极、有创造力的基金经理很重要,但需受到投资

总监严密监控。

(5)基金经理在地区权重、策略分类和股票评级的基础上决定每只股票在组合中的仓

位,并在等级评定和组合要求之间出现反常因素时进行调整,以符合本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

需求。

(六)投资风险管理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本基金风险管理的最高准则。本基金将采取定量风险管理模

式,适时测算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并且对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在计算跟踪误差指标的

基础上,对跟踪误差来源按成因进行分解,为投资组合下一步的调整及跟踪目标指数偏离风


21
险的控制提供量化决策依据。本基金将组合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根据跟踪误差

的归因分析,及时对投资组合相应环节进行调整,在进行主动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控制

组合风险,持续优化投资组合信息比率,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风险调整后回报。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股票指数(总回报)。

基于较长投资周期考虑,本基金股票平均仓位一般会维持在 75%-95%之间(具体仓位会

依据基金合同规定适时调整),所以本基金选用单一股票指数基准。如果今后有更具有代表

性的、更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在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九)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
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
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 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
值的 10%;
(3)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
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
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 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境内机构
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 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资产;


22
(6) 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
总份额的 20%;
(7)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 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8)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60%-95%,现金、债
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9)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10)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
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1)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b)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
值终止交易。
(c)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2)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和规避风险,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掉
期等衍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投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分拆、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8)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
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 10
个工作日内增加 10 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
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后,可将调整时限从 30 个工作日延长
到 3 个月。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3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0)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一)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券。在进行交易清算时,以不卖空为基础进行融
券。
(十二)证券交易
1、券商经纪人的选择标准
(1)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管
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券商经纪人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
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3)券商经纪人能提供优惠合理的佣金: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
提供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4)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实现最佳价格成
交,及时、准确、高效。
2、券商经纪人的交易量分配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一家
基金公司通过一家券商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
券交易佣金的 30%”的规定,本基金将结合各券商经纪人提供研究报告及综合服务的质量,
分配基金在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每半年对各个券商经纪人进行考核和打分,并根据考
核结果拟定交易量分配比例,并至少每月调整。


24
3、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按规定将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有
关情况、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同时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对券商选择
和佣金分配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妥善处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三)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代理投票权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应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勤
勉尽责地行使其所投资股票的投票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代理投票职责过程中,可根据实际
需要,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议、委托基金托管人或其他专业
机构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保留投票
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基金的投资组合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4,545,161.31 90.37

其中:普通股 54,545,161.31 90.37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25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49,333.48 9.36

8 其他各项资产 164,127.97 0.27

9 合计 60,358,622.76 100.00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59,836,647.37元,基金份额净值为0.810元,
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0.810元。


(二)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52,129,863.21 87.12
中国台湾 1,252,578.61 2.09
南非 908,890.28 1.52
韩国 101,899.48 0.17
土耳其 40,467.51 0.07
波兰 39,876.37 0.07
墨西哥 35,714.30 0.06
印度尼西亚 26,143.98 0.04
智利 9,727.57 0.02
合计 54,545,161.31 91.16




注: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
券交易所确定。


(三)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金属与采矿 8,103,616.10 13.54
资本市场 5,857,365.20 9.79
工业集团企业 5,354,812.18 8.95
石油、天然气与消费用燃料 5,048,068.84 8.44
商业服务与商业用品 3,988,250.03 6.67
保险 3,628,974.89 6.06
机械制造 3,105,807.82 5.19

26
能源设备与服务 2,739,827.23 4.58
食品 2,728,097.08 4.56
建筑与工程 2,029,985.75 3.39
家庭耐用消费品 1,975,691.93 3.30
建筑产品 1,813,145.60 3.03
专营零售 1,794,712.52 3.00
制药 1,722,320.75 2.88
商业银行 1,708,768.43 2.86
酒店、餐馆与休闲 1,441,132.37 2.41
休闲设备与用品 1,252,578.61 2.09
个人用品 101,899.48 0.17
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 99,911.42 0.17
交通基本设施 40,467.51 0.07
饮料 9,727.57 0.02
公路与铁路 - -
合计 54,545,161.31 91.16
注:行业分类标准:MSCI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明细


在 所属 占基金
公司
序 证 国家 数量 公允价值(人 资产净
名称 证券
公司名称(英文)
号 (中 代码 券 (地 (股) 民币元) 值比例

文) 市 区) (%)




Yestar Intl 2393 中国
1 - 交 1,400,000.00 3,988,250.03 6.67
Holdings Co Ltd HK 香港




复星 656 中国
2 Fosun Intl Ltd 交 360,000.00 3,649,751.50 6.10
国际 HK 香港


Ping An 香
Insurance 中国 港
2318 中国
3 (Group) 平安 交 100,000.00 3,602,830.91 6.02
HK 香港
Company of 保险 易
China Ltd 所

Zijin Mining 2899 中国
4 - 港 2,100,000.00 3,571,829.81 5.97
Group Co Ltd HK 香港



27




883 中国
5 CNOOC Ltd - 交 490,000.00 3,313,180.07 5.54
HK 香港



Haitong 港
海通 6837 中国
6 Securities Co 交 180,000.00 2,066,181.64 3.45
证券 HK 香港
Ltd 易


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3311 中国
7 - 交 180,000.00 2,029,985.75 3.39
Intl Holdings HK 香港

Ltd


Haier 港
海尔 1169 中国
8 Electronics 交 150,000.00 1,975,691.93 3.30
电器 HK 香港
Group Co Ltd 易


Huatai 港
华泰 6886 中国
9 Securities Co 交 130,000.00 1,969,324.13 3.29
证券 HK 香港
Ltd 易



Jiangxi Copper 江西 358 中国
10 交 240,000.00 1,848,000.90 3.09
Co Ltd 铜业 HK 香港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九)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28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850.71

3 应收股利 17.87

4 应收利息 538.45

5 应收申购款 30,985.46

6 其他应收款 123,735.48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4,127.9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
净值增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基金成立日-2011/12/31 -20.80% 1.08% -22.24% 1.49% 1.44% -0.41%
2012/1/1-2012/12/31 20.33% 0.81% 14.87% 0.90% 5.46% -0.09%

29
2013/1/1-2013/12/31 -2.31% 0.77% -7.83% 0.89% 5.52% -0.12%
2014/1/1-2014/12/31 2.47% 0.67% -4.28% 0.70% 6.75% -0.03%
2015/1/1-2015/12/31 -15.09% 1.94% -11.87% 1.13% -3.22% 0.81%

八、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其中包含投资顾问费);
2.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其中包含境外托管人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其他为基金利益而产生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
税务咨询顾问服务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
称“税收”);
10.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新托管人所引起
的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主要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日计提管理费,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30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日计提托管费,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 3 到 11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
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
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
定适当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境外投资市场的规定,履行纳税义
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成立,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运作满五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 2015
年 9 月 12 日公告的《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
数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在“四、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
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3、 在“五、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
行了说明。
4、 在“六、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

31
人员、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5、 在“十八、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 在“十九、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7、 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披露期间内的重大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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