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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ETF (51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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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ETF511290
基金类型:ET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8-03-26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李伟 
基金全称: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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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若公布)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另外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可设定场内份额申购、赎回上限,对于当日超出设定份额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基金费用、交易成本、组合持仓与标的指数成份券之间存在差异、基金估值方法与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之间存在差异等因素,可能造成本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指数收益率存在偏离。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债券参与网下债券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年8月5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828

7、联系人:邱春杨

8、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51.135%、15.763%、15.763%、9.458%和
7.881%的股权。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股东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

易阳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员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4、基金经理

代宇女士,金融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6月5日至2015年7月23日)、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11日)、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14日至2018年1月12日)、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28日至2018年6月12日)、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2月8日至2018年10月30日)。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8月5日起任职)、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3月13日起任职)、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8月21日起任职)、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2月17日起任职)、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5月14日起任职)、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7日起任职)、广发安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7月26日起任职)、广发安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19日起任职)、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9日起任职)、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6日起任职)、广发汇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2月13日起任职)、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31日起任职)、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部债券研究员。现任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9月5日起任职)、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9月5日起任职)、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0月16日起任职)。

5、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李巍先生、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投委会主席。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韩晟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投委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74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1、场内份额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50938888

传真:010-59378907

2、场外份额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人代表:毛鞍宁
联系人:020-28812888
电话:020-28812618
传真:赵雅
经办注册会计:赵雅、李明明


债券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指数跟踪方法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除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外,本基金可适量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在不违反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属于国债指数基金,是债券基金中投资风险较低的品种;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1月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1,202,000.00 95.20

其中:债券 51,202,000.00 95.20

资产支持证券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11,349.68 3.93

7 其他各项资产 471,404.83 0.88

8 合计 53,784,754.51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下表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1,202,000.00 95.4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1,202,000.00 95.4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17国债

1 019580 200,000 20,512,000.00 38.25
25

17附息国

1 170025 债25 200,000 20,512,000.00 38.25
18附息国

2 180011 债11 100,000 10,178,000.00 18.9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0,671.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6,447.8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164,285.44

8 其他 -

9 合计 471,404.8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业绩比

份额净 业绩比

份额净 较基准

值增长 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率标准 收益率

率① 标准差

差② ③



2018.3.26-

2.00% 0.20% 3.05% 0.14% -1.05% 0.06%

2018.6.3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2.00% 0.20% 3.05% 0.14% -1.05% 0.06%

至今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场内份额的注册登记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用;

11、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2.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指数许可使用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下一个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登记结算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4.在“第六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精简与概括。

5.在“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新增了“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
7.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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