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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信保诚景华A (5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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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景华A550012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11-27     基金规模:4.60亿份     基金经理: 席行懿 陈岚 
基金全称: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3%
  • 近一月增长率
    1.06%
  • 近一季增长率
    2.42%
  • 近半年增长率
    3.84%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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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1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550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9,480,374.7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50012 55001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412,789.27份 491,067,585.45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

上,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力争成为投资者短期

理财的理想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

和风险特征,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

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同时,通过

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

究,结合对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进行积极的投资

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周浩 王永民

人 联系电话 021-686497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hao.zhou@xcfunds.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95566

传真 021-50120888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xc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间数据和 信诚理财7日盈 信诚理财7日盈 信诚理财7日盈 信诚理财7日盈 信诚理财7日盈 信诚理财7日盈

指标 债券A 债券B 债券A 债券B 债券A 债券B

本期已实 454,753.11 1,167,885.95 3,028,927.00 586,657.23 8,450,410.01 13,128,021.26

现收益

本期利润 454,753.11 1,167,885.95 3,028,927.00 586,657.23 8,450,410.01 13,128,021.26

本期净值 1.5541% 0.3657% 3.6929% 2.0899% 5.1329% 5.3858%

收益率

3.1.2期

末数据和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指标

期末基金 18,412,789.27 491,067,585.45 93,290,556.97 - 95,200,018.54 100,693,842.61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1.0000

份额净值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收益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5149% 0.0020% 0.0882% 0.0000% 0.4267% 0.0020%

过去六个月 0.9053% 0.0017% 0.1764% 0.0000% 0.7289% 0.0017%

过去一年 1.5541% 0.0017% 0.3510% 0.0000% 1.2031% 0.0017%

过去三年 10.7096% 0.0140% 1.0510% 0.0000% 9.6586% 0.0140%

自基金合同 15.7705% 0.0124% 1.4345% 0.0000% 14.3360% 0.0124%

生效起至今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收益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657% 0.0038% 0.0882% 0.0000% 0.2775% 0.0038%

过去六个月 0.3657% 0.0033% 0.1764% 0.0000% 0.1893% 0.0033%

过去一年 0.3657% 0.0025% 0.3510% 0.0000% 0.0147% 0.0025%

过去三年 7.9817% 0.0099% 1.0510% 0.0000% 6.9307% 0.0099%

自基金合同 13.2169% 0.0092% 1.4345% 0.0000% 11.7824% 0.0092%

生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标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注:1、本基金建仓日自2012年11月27日至2013年5月27日,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

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6年11月7日,本基金B级份额为0。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式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 本年变动 合计 备注



2016 465,111.22 - -10,358.11 454,753.11-

2015 3,023,741.48 - 5,185.52 3,028,927.00-

2014 8,459,089.70 - -8,679.69 8,450,410.01-

合计 11,947,942.40 - -13,852.28 11,934,090.12-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式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 本年变动 合计 备注



2016 1,067,585.45 - 100,300.50 1,167,885.95-

2015 596,523.26 - -9,866.03 586,657.23-

2014 13,160,574.96 - -32,553.70 13,128,021.26-

合计 14,824,683.67 - 57,880.77 14,882,564.44-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

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5只基金,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本基金基金 管理学硕士,17年

经理,信诚 证券、基金从业经

添金分级债 验。曾先后任职于浙

券基金、信 江国际信托投资公

诚优质纯债 司、健桥证券股份有

王国强 债券基金、 2012年11月27- 17 限公司和银河基金

信诚年年有日 管理有限公司。2006

余定期开放 年加盟信诚基金管

债券基金及 理有限公司,现任固

信诚惠报债 定收益总监,信诚理

券型基金的 财7日盈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

固定收益总 基金、信诚优质纯债

监 债券基金、信诚年年

有余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及信诚惠报债

券型基金的基金经

理。

复旦大学本科。7年

证券、基金从业经

本基金基金 验,2009年11月加

经理,信诚 入信诚基金管理有

货币市场证 限公司,历任基金会

券投资基 计经理、交易员、固

席行懿 金、信诚薪 2016年3月18日- 7 定收益研究员。现任

金宝货币市 信诚货币市场证券

场基金的基 投资基金、信诚理财

金经理 7日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信诚薪金

宝货币市场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债券市场呈现“牛转熊”的行情。上半年主要表现为“资产荒”格局,收益率总体下行,期

限利差和信用利差都极度压缩。下半年随着经济企稳、货币政策转向以及外围环境变化等因素,债券收益率快速调整。

纵观2016年,一季度,在“营改增”、央行宏观审慎框架考核的影响下,资金面一度收紧,同时在央企

中铁物资债券违约所带来的信用冲击下,债券收益率快速上升。二季度,“权威人士”发表讲话,确定了经济增长处于“L”型走势,同时委外规模快速增长,带来了巨大的债券配置需求,债券收益率重回下行趋势。三季度,英国脱欧使市场风险偏好快速下降,收益率继续一路下行,并在8月份创出新低。四季度开始,收益率在低位盘整了一个月左右,其间市场因素开始变化:资金面上,央行重启了14天和28天逆回购,通过收短放长的方式提高资金成本,货币政策整体呈现收紧的态势;基本面上,经济数据逐步向好,经济有企稳的迹象。进入10月,随着美元强势,人民币贬值压力剧增,资金面急速收紧。特朗普当选后的美元强势走势加剧了债市利空因素,收益率开始快速上行,其中短融收益率上行约200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快速上行接近90BP,最高到3.50%,远远超出市场预期,形成“债灾”,紧张情绪在央行出手救市后稍有缓解。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年度,本基金 A、B 份额净值收益率分别为 1.5541%和0.36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510%,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1.2031%,0.014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货币政策依旧会维持稳健中性的基调。在全球经济企稳的背景下,CPI中枢也有所抬

高,美国也处在加息周期中,国内经济企稳的态势在上半年难以证伪。同时,国内金融监管也逐步加强,抑泡沫、防风险是2017年政策着力的重点。在以上约束条件不改变的情况下,收益率难觅趋势性下行的机会。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6年度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充分

发挥其职能作用,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1、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不断补充和完善。

公司监察稽核部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主要包括投资、财务、风控、产品、人力资源、监察稽核等业务范畴。推进了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了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2、开展各类合规监察工作。

监察稽核部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范内幕交易,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确保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规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监管法规传递给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4、开展各类内外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常规审计、12项专项检查、协助外部审计师开展审计、配合监

管机构完成多项自查工作等。

5、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并按法律法规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6、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更新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将可疑交易报告及时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

2、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按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若投资者在运作期期末累计收益支付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在基金份额运作期到期日赎回基金份额,可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投资者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按基金份额面值1.000元

分配后转入持有人权益,每月集中宣告收益分配并将当月收益结转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本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1,622,639.06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2016年2月24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止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经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并提交了解决方案。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700043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3页的信诚理财7

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7日盈

引言段 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

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信诚7日盈基金管理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

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

评价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

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

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信诚7日盈基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

审计意见段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7日盈基金2016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

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黄小熠 张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29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3,012,582.77 27,500,640.15

结算备付金 145,454.55 73,809.52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5,596,040.92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95,596,040.9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9,962,692.45 33,900,410.8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008,088.89

应收利息 1,168,639.41 25,326.0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7,200.00 22,081,847.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09,912,610.10 93,590,123.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190.83 18,862.10

应付托管费 29,389.90 5,588.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7,480.25 17,464.90

应付交易费用 7,754.49 4,373.1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103,819.91 13,877.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4,600.00 239,400.00

负债合计 432,235.38 299,566.3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9,480,374.72 93,290,556.97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9,480,374.72 93,290,556.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9,912,610.10 93,590,123.36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基金份额总额509,480,374.72份。其中信诚理财7

日盈债券A为18,412,789.27份,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为491,067,585.45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月31日

一、收入 2,068,809.33 4,386,748.03

1.利息收入 2,107,674.49 3,643,867.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11,926.02 1,097,434.41

债券利息收入 860,254.37 1,279,319.0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35,494.10 1,267,114.18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38,865.16 742,880.38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8,865.16 742,880.3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减:二、费用 446,170.27 771,163.80

1.管理人报酬 198,701.32 280,341.95

2.托管费 58,874.33 83,064.29

3.销售服务费 85,645.41 222,456.36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1,710.58 17,255.4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710.58 17,255.49

支出

6.其他费用 101,238.63 168,045.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622,639.06 3,615,584.23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622,639.06 3,615,584.23

号填列)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3,290,556.97 - 93,290,556.9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1,622,639.06 1,622,639.06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416,189,817.75 - 416,189,817.75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26,932,913.08 - 526,932,913.08

2.基金赎回款 -110,743,095.33 - -110,743,095.3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 -1,622,639.06 -1,622,639.06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9,480,374.72 - 509,480,374.72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5,893,861.15 - 195,893,861.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3,615,584.23 3,615,584.23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102,603,304.18 - -102,603,304.18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33,716,206.01 - 1,033,716,206.01

2.基金赎回款 -1,136,319,510.19 - -1,136,319,510.1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 -3,615,584.23 -3,615,584.23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3,290,556.97 - 93,290,556.9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吕涛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

监许[2012]1462 号文)和《关于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

函[2012]1078号文)批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

11月27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22日募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且

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838,500,159.75元(其中A级1,425,468,275.67

元,B级1,413,031,884.08元),利息人民币266,517.41元(其中A级259,474.91元,B级

7,042.50元),共计人民币2,838,766,677.16元,上述认购资金折合2,838,766,677.16份基

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1,425,727,750.58 份,B类基金份额1,413,038,926.58 份。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200017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

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

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天。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天;2)本基金与由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3)本基金持有的剩

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20%;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5)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5%;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

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

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因基金规模或市

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

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

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差错事项。

7.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

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

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

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25号文《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

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

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

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

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

税。

(7)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

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

免征增值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

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因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没有计提有关增值税费用。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股东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出资成立的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8,701.32 280,341.9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4,958.85 115,626.9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8,874.33 83,064.2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合计

中国银行 5,303.27 - 5,303.27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94.52

合计 11,697.79 - 11,697.79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合计

中国银行 13,400.20 - 13,400.20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05.22 1,446.03 8,951.25

合计 20,905.42 1,446.03 22,351.45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每日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

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分别为:

A类基金日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B类基金日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在本年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012,582.77 97,590.40 17,500,640.15 78,853.19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45,454.55元。(上年度末余额:人民币73,809.52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均未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此类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95,596,040.92 57.97

其中:债券 295,596,040.92 57.9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9,962,692.45 23.5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158,037.32 18.27

4 其他各项资产 1,195,839.41 0.23

5 合计 509,912,610.10 100.00

8.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 0.0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7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127天以内,以规避较

长期限债券的利率风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0.2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2 30天(含)—60天 7.8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3 60天(含)—90天 42.9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4 90天(含)—18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5 180天(含)—397天(含) 0.2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合计 99.85 -

8.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974,975.44 5.8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974,975.44 5.8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9,668,034.85 9.75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95,596,040.92 58.02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8.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1616201 16上海银 1,000,000 99,152,566.93 19.46

行CD201

2 111617232 16光大 1,000,000 96,927,053.17 19.02

CD232

3 011698824 16联通 500,000 49,668,034.85 9.75

SCP005

4 160209 16国开09 300,000 29,974,975.44 5.88

5 111615251 16民生 200,000 19,873,410.53 3.90

CD251

8.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29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2413%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05%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8.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

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168,639.41

4 应收申购款 27,2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195,839.41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数(户) 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信诚

理财7 1,578 11,668.43 2,240,344.12 12.17% 16,172,445.15 87.83%

日盈

债券A

信诚

理财7 1 491,067,585.45 490,922,401.85 99.97% 145,183.60 0.03%

日盈

债券B

合计 1,579 322,660.15 493,162,745.97 96.80% 16,317,628.75 3.20%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2,317.06 0.01%

人员持有本基金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

合计 2,317.06 -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2、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27日)基金 1,425,727,750.58 1,413,038,926.58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3,290,556.97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5,753,127.63 491,179,785.4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0,630,895.33 112,2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412,789.27 491,067,585.4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隋晓炜先生专职担任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不再兼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上述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报备。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6年12月,郭德秋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

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25,0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

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债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佣金 金 备注

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



安信证券 1 - - - --

大通证券 1 - - - --

东方证券 1 - - - --

国泰君安 1 - - - --

国信证券 1 - - - --

海通证券 2 - - - --

西南证券 2 - - - --

招商证券 2 - - - --

浙商证券 1 - - - --

中信建投 2 - - - --

中信证券 1 - - - --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

交总额的比例 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 - - -

大通证券 - - - -

东方证券 - - - -

国泰君安 - - - -

国信证券 - - - -

海通证券 9,000,000.00 3.05% - -

西南证券 - - - -

招商证券 20,000,000.00 6.79% - -

浙商证券 - - - -

中信建投 - - - -

中信证券 265,700,000.00 90.16% -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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