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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农银7天理财债券B (6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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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7天理财债券B660116
基金类型:理财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2-05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史向明 
基金全称: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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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农银7天理财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
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2015 年第 2 号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5日证监许可【2012】1635号文
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
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
了复核、审查。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8 月 4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一、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银城路 9 号农银大厦 5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9 号农银大厦 50 层
法定代表人:刁钦义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333,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计 200,000,001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刁钦义先生:董事长
1976 年起从事金融工作,具有三十余年金融从业经验。1980 年起历任中国
农业银行山东省龙口市支行行长、山东省分行部门负责人及副行长、青岛分行行
长、山东省分行行长。2010 年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
理总监、投资总监,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合规总监。2012 年 8 月起兼任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
Bernard Carayon 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1978 年起历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督察员、中央风险控制
部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和东方汇理投资银行风险控制部门主管,东方汇理资产管
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许金超先生:董事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 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 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 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
近 15 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 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任
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 年起至今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
总裁。
谢尉志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6 年开始在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工作,先后
任总公司财务部、资金部总经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2 月
起,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先后兼任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铝
矿业国际有限公司总裁。2013 年 2 月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 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
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
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3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
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
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73 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教师,
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0 年 3 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总经理。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 Bank of England 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英
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
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
2、公司监事
Jean-Yves Glain 先生:监事
硕士。1995 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
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国际协调与支
持部负责人。
欧小武先生:监事
1985 年起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工作。2000 年
起历任中国铝业公司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处长、财务部(审计部)主任和财
务部总经理。2001 年至 2006 年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铝业公
司审计部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 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2008
年 3 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8 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人
力资源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刁钦义先生:董事长
1976 年起从事金融工作,具有三十余年金融从业经验。1980 年起历任中国


4
农业银行山东省龙口市支行行长、山东省分行部门负责人及副行长、青岛分行行
长、山东省分行行长。2010 年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
理总监、投资总监,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合规总监。2012 年 8 月起兼任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金超先生: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
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 年 10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 年 12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8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
国际部、伦敦代表处、银行卡部工作。2004 年 11 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筹备工作。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
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史向明女士,理学硕士,15 年证券和基金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历任中国银河证券
公司上海总部债券研究员、天治基金管理公司债券研究员及基金经理、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及基
金经理助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5
理、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金超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投资副总监兼任投资部总经理,农银汇理消
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凌晨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
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 7 天理财
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于 2014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 2,079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
第四位。
于 2014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67,441.30 亿元,较上年增长 8.99%;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94,745.23 亿元,增长 10.30%;客户存款总额 128,986.75 亿元,
增长 5.53%。营业收入 5,704.7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
增长 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为 19.02%;成本收入比为 28.85%。利润总额 2,990.86 亿元,较上年增长 6.89%;
净利润 2,282.47 亿元,增长 6.10%。资本充足率 14.87%,不良贷款率 1.19%,拨
备覆盖率 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
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


6
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
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
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
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
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
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
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
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算量
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亿元,多项核
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融资产增长
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
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
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
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
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此外,
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
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
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7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14 只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9 号农银大厦 5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9 号农银大厦 50 层
法定代表人:刁钦义
联系人:沈娴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9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1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11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陈操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


(1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53835888



12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3)其它代销机构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9 号农银大厦 5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9 号农银大厦 50 层
法定代表人:刁钦义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13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卢伯卿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四、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组合资产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在二
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债券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的最重要指标。基金管理人将在对未来短、中、
长期收益率变化情况进行预期的基础上,对于组合内各券种期限结构进行相应的
调整。




14
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
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
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随着短、中、长期利率变化的幅度不同,债券收益率曲线可能会表现出非平
行移动,出现曲度变化、斜率变化等情况。管理人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形变的合
理预期,合理配置在短、中、长期券种上的配置比例,对于预期收益率下降的期
限段增加配置比率,同时减少预期收益率升高的期限段的配置比例,充分利用曲
线形变提供的投资机会。
2、类属选择策略
由于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不同类
属的券种收益率变化特征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并呈现出不同的利差变化趋势。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不同类属的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分析各类品种的
利差变化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
比例,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券种
的投资比例。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不超过 397 天以
内的债券,并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借鉴外部的信用评级结果,并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根据对
债券发行人及债券资信状况的分析,给发行主体和标的债券打分,给出各目标信
用债券基于其综合得分的信用评级等级,并建立信用债备选库。基金管理人将密
切跟踪发行人基本面的变化情况,通过卖方报告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于发行人
的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从而得出信用债违约可能性和理论信用利差水平,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债券定价。
在发行人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后,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
信用利差曲线对该信用债进行合理定价。
4、息差放大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债券回购收益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
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即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
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




15
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必须考虑到始终保持债券收益率与回购
收益率的相互关系,只有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该策略才能够有效执行。
5、衍生品策略
若未来有以固定收益品种为基础性资产的场内上市并交易的衍生品推出,则
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框架内,以风险管理为目标,
在充分考虑衍生品风险收益及交易特征的基础上,严格风险控制流程,审慎参与
衍生品交易。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 7 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人民币 7 天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可多次支取,支取时
需提前 7 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该通知存款具有流
动性高、利率高于活期存款的特征,与本债券基金的特征类似。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
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
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1 固定收益投资 863,333,927.96 33.84
其中:债券 863,333,927.96 33.84
-
资产支持证券 -



16
254,022,221.04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3 1,370,024,680.19 53.70
金合计
4 其他资产 63,982,459.64 2.51
5 合计 2,551,363,288.83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
1 1.4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00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
2 31,359,784.32 1.2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
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2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0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明

发生日期 平均剩余期限 原因 调整期

1 2015 年 4 月 1 日 132 巨额赎回 2 个工作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80 天的情况。根据本
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127 天,
下同。


17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净值的比例(%) 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16.08 1.2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6.7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25.8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80 天 25.5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80 天(含)-397 天(含) 24.5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98.77 1.2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0,186,839.39 5.9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186,839.39 5.9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13,147,088.57 28.32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863,333,927.96 34.28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9 - -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

占基金资产
序 债券数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摊余成本(元) 净值比例
号 (张)
(%)
1 140230 14 国开 30 300,000 30,123,388.52 1.20


18
2 140443 14 农发 43 300,000 29,997,020.58 1.19
3 150307 15 进出 07 200,000 20,155,644.49 0.80
15 川水电
4 041561016 200,000 20,109,374.51 0.80
CP001
5 140223 14 国开 23 200,000 20,039,713.11 0.80
15 新余钢
6 041558033 200,000 20,020,082.47 0.79
铁 CP001
14 酒钢
7 041453118 200,000 20,003,956.49 0.79
CP002
15 山钢
8 011599089 200,000 20,000,470.05 0.79
SCP002
15 乐普医
9 041551024 200,000 20,000,136.63 0.79
疗 CP001
14 庞大汽
10 041451040 200,000 19,999,723.00 0.79
贸 CP001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
-
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45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520%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
0.1772%
平均值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
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
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 1.0000 元。
(2)本报告期内无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20%的情况。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9
(4)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9,423,100.23
4 应收申购款 24,559,359.41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63,982,459.64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2 月 5 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农银 7 天理财债券 A
业绩比较
净值收
净值收益 业绩比较基 基准收益
阶段 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收益率③ 率标准差
准差②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3.6892% 0.0019% 1.2375% 0.0000% 2.4517% 0.001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4.7534% 0.0023% 1.3688% 0.0000% 3.3846% 0.002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1859% 0.0016% 0.6788% 0.0000% 1.5071% 0.0016%
2015 年 6 月 30 日
自基金成立至 2015 10.9922
0.0022% 3.2850% 0.0000% 7.7072% 0.0022%
年 6 月 30 日 %
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农银 7 天理财债券 B
业绩比较
净值收 业绩比较
净值收益 基准收益
阶段 益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3.9148% 0.0019% 1.2375% 0.0000% 2.6773% 0.001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5.0048% 0.0023% 1.3688% 0.0000% 3.6360% 0.002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3079% 0.0016% 0.6788% 0.0000% 1.6291% 0.0016%
2015 年 6 月 30 日
自基金成立至 2015
11.6339% 0.0022% 3.2850% 0.0000% 8.3489% 0.0022%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1、农银 7 天理财债券 A:




2、农银 7 天理财债券 B




21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2 月 5 日。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
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
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
股增发。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2 月 5 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
的投资比例。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种类


22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
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
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23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
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
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A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4)、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4、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和调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
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4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 5,000 元申购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5000/1.00=5000.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申购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得到
5000.00份基金份额。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当期运作期
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
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
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
金收益。
例三:某投资人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申请购买 10000 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
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 2012 年 10 月 9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5 日(周一),第一
个运作期共 7 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 5%。
若该投资人于 10 月 15 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
10000×1+10000×5%×7/365=10009.59 元。
例四:某投资人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申请购买 10000 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
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 2012 年 10 月 9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5 日(周一),第一
个运作期共 7 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 5%。


25
若该投资人未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提出赎回申请,则第一期收益结转后的
基金份额变为:10000×(1+5%×7/365)=10009.59 份。
该基金份额自 2012 年 10 月 16 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期,第二个运作期到期
日为 2012 年 10 月 22 日,第二个运作期共 7 天,第二个运作期基金年化收益率
为 5.5%。
若该投资人于 10 月 22 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该投资人可获得的赎回金额
为:5.5%×10009.59×7/365+1×10009.59=10020.15 元。若该投资人未于 10 月 22
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自 10 月 23 日起进入第三个运作期,第三个运作期到期日为
10 月 29 日。投资者 B 可于 10 月 29 日赎回基金份额,若不赎回则于 10 月 30 日
进入下一个运作期。以此类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
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
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
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
资管理活动,对 2014 年 9 月 16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
主要内容如下:


26
(一)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进行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五)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的数据。
(六)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6 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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