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35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9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
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
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
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2015年3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自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
自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自
1994年5月至2006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
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许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曾荣获中国建设银行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1983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
蓄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
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
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区域副总裁。1981年毕业于
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银行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部司库,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
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
研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 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中银保
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 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
总裁兼首席行政员等。1989年获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 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王雪玲女士,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计划处职员;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计划处、信贷处、风险处和人力部等副处长、处长、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吴灵玲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200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科技部科员、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主任科员、项目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监助理、副总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1997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
行筹资处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副总裁。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学士学位;
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审计
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公司首席战略官。2013年8月至今,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于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
4、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1992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系,获学士学位;
1999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
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先后在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曾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于倩倩女士,硕士。2008年6月加入国泰人寿保险公司,任固定收益研
究专员;2009年9月加入金元惠理基金管理公司(原金元比联基金管理
公司),任债券研究员;2011年6月加入我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2013年8月5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月21日起任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6月17日起任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
17日起任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陈建良先生,双学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7月加入中
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任客户经理;2007年6月调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金融市场部,任债券交易员;2013年9月加入我公司投资管理部,任基
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3年12月
10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1日起任建信月盈
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7日起任建信嘉
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7日起任建信现金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14日起任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26日起任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2日起任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13日起任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0月18日起任建信基金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高珊女士,硕士。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在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工作,任交易员。2007年6月加入我公司工作,历任初级交易员、交易
员,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8月28日起任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20日起任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29日起任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17日起任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20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8月25日起任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6月3日起任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7月26日起任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8日
起任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
顾中汉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
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
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201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
一级资本位列第17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5年美国《财富》杂
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
上年上升27位。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9,563.22亿元。
2016年1-6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376.61亿元。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
)。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
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
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
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
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
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
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
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
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
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
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
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75只。此外,
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 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刘焕志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 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通知存款;
3、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6、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个券选择策略、利率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信用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等的综合判断,并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风险收益、估值水平特征,决定基金资产在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基金将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流动性分析、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3、利率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
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4、利用短期市场机会的灵活策略
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意外变化等情况会造成短期内市场失衡;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衡。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市场机会。通过分析短期市场机会发生的动因,研究其中的规律,据此调整组合配置,改进操作方法,积极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前)。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
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
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47,439,046,974.84 39.86
其中:债券 47,289,083,138.47 39.74
资产支持证券 149,963,836.37
0.13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518,325,761.19
7.1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36,539,967.48 1.63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1,095,850,911.81 51.34
4 其他资产1,953,655,151.80 1.64
5 合计119,006,878,799.64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4.0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 项目 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5,605,095,160.15 4.9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9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9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6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
未超过240天。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
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19.43 4.9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天(含)-60天15.9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0.69-
3 60天(含)-90天28.8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天(含)-180天 25.8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80天(含)-397天(含) 13.8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103.984.9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2,336,724,331.35 2.06
2 央行票据--
3 金融债券6,177,405,271.78 5.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177,405,271.78 5.45
4 企业债券--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67,514,829.81
7.12
6 中期票据--
7 同业存单30,707,438,705.53 27.09
8 其他--
9 合计47,289,083,138.47 41.72
10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787,669,086.180.69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61017016兴业CD170 20,000,0002,000,000,000.00 1.76
2 11160908016浦发CD080 15,000,0001,493,876,242.06 1.32
3 16030416进出0414,500,000 1,447,334,844.611.28
4 020117 16贴债1914,500,000 1,447,234,083.711.28
5 11150711415招行CD114 14,500,0001,446,496,325.26 1.28
6 16020116国开0112,000,000 1,198,831,554.641.06
7 11161109316平安CD093 12,000,0001,192,888,040.89 1.05
8 11169006016重庆银行CD002 11,000,0001,081,976,534.51 0.95
9 01169956816中国中信SCP001 10,000,000999,345,287.810.88
10111691108 16长沙银行CD022 10,000,000994,873,859.460.88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8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67%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25%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数量(份) 期末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89097 16招金1A1(总价)900,000 90,090,000.00 0.08
2 1689098 16招金1A2(总价)600,000 60,018,000.00 0.05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
1.0000元。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
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
情况。
(3)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债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本报告期没有特别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4)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00,264,583.35
3 应收利息453,390,568.45
4 应收申购款-
5 其他应收款-
6 待摊费用-
7 其他-
8 合计1,953,655,151.80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2014年12月31日1.1809% 0.0008% 0.3921%
0.0000% 0.7888% 0.0008%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3.7732% 0.0021% 1.3500% 0.0000%
2.4232% 0.0021%
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1.3606% 0.0008% 0.6732% 0.0000%
0.6874% 0.0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2016年6月30日
6.4273%
0.0022%
2.4152%
0.0000%
4.0121%
0.0022%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对于由B类降级为
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
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销售时发生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关费率或收费方式,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自上次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
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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