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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鹏华丰达债券A (00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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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达债券A00320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8-30     基金规模:41.89亿份     基金经理: 杜培俊 
基金全称: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7%
  • 近一月增长率
    0.25%
  • 近一季增长率
    0.99%
  • 近半年增长率
    2.23%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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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
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 年 12月 15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0317),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

2.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1%

30 天≤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4.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
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

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部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释义 4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44、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
异,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
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部分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
基金 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

的基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
本情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
况 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
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
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 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基金份额分类
法及规则,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办法及规则,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会。 人大会。

第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份额 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 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的申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购与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赎回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
购、赎回的价格。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
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延迟计算或公告。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为按实际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4、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购费。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金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金 延期赎回处理。
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下,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其他赎回申请 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下,


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 10%以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其他赎回
内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 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 10%以内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
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 10% 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
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 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
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 人超过 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
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
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 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
净值。 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
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 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
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 续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
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合同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各类基金份额人及 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权利 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
义务 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第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分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份额 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持有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人大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对基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会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对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更收费方式;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分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
基金 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资产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估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
并按规定公告。 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布。 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错误。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
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管理人应当公告。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值予以公布。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部 3、销售服务费;

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 3、销售服务费

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
与税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
收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
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划
付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相关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支付。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分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基金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的收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益与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分红;
分配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
照《业务规则》执行。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分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基金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的信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息披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更;

之零点五;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4、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面或电子确认。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托管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人对 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

基金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管理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 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人的 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 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业务 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 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监督 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核

四、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基金 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理 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 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人对 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否开立基金 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否开立基基金 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等投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托管 资所需的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等投资所需的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人的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业务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 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核查 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 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
投资运作等行为。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
交易 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及清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算交 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 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收安 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 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 排 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 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
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 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
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 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 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
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 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
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
核对。

八、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
基金 核 核

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净值 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 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计算 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和会 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
计核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 的,从其规定。

算 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
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
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 的基金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
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二)净值差错处理 (二)净值差错处理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
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 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
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各类基
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 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 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
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 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基金托
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
基金 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收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分配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分红;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十 (三)销售服务费

一、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
基金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
费用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
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划
付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相关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 (五)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 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 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 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托管人对 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中列支;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 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 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 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
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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