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国联安鑫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鑫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68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鑫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3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9.93
应付管理人报酬224.73
应付托管费37.46
应付销售服务费0.27
应付交易费用
5、利息支出122,643.0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122,643.07
6、其他费用78,403.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0,543.1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0,543.12
注: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签字出具了
项目2018年5月9日(基金开始清算日)至2018年5月25日(基金结束清算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616.98
1.利息收入1,246.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16.49
债券利息收入130.49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956.00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联安鑫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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