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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交银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00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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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008223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12-10     基金规模:78.81亿份     基金经理: 魏玉敏 张顺晨 
基金全称: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2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17%
  • 近一季增长率
    0.47%
  • 近半年增长率
    1.04%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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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二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二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2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

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月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月10日

注:根据《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

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两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一个

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两年后年度对日的前

一日,以此类推。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如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于第二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二个开放期,期间

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

至少为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

10日至2024年1月17日。自2024年1月18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届

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

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或延长办理申购、赎

回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24年1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2024年1月10日为本基

金本次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

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

笔10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

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

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

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

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

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以

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8%

申购费率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6%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5%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

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32%

申购费率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18%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10%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
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
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
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
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
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
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
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
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但若发生基金合同第三部分第十条所述的自
动赎回的情况,则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以上(含) 0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
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
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
址:www.fund001.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销
售机构的网站。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不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
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2本基金自2024年1月18日起,将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届时本公司不再另
行公告。

7.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
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4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
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
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
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

本基金面临特定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
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时间分别至少为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
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
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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