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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ETF联接 (00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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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ETF联接008832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0-08-17     基金规模:0.08亿份     基金经理: 陈林海 
基金全称: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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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7

2.4 信息披露方式......7

2.5 其他相关资料......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3.2 基金净值表现......9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意见......18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8

6.3 强调事项......18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9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1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23

7.4 报表附注......24
§8 投资组合报告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51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1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1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1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2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2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2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2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2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2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61

13.1 备查文件目录......62

13.2 存放地点......62

13.3 查阅方式......62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8832

交易代码 0088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49,085.2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55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3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 年 9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即中证长
投资目标 三角领先指数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
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基金不参与目标 ETF 的投资管理。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90%


的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备选成份股以及其他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另外,本基金将采
用目标 ETF 投资策略,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衍生金融产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
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策略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
利率(税后)*5%

本基金属于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
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与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相同,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股票市场组合的风
险收益特征相似。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投资目标 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
对值争取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
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成份
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投资策略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
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
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风险收益特征 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
跟踪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
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岳冲 许俊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650788 010-66596688

负责人

电子邮箱 chongyue@hftfund.com fxjd_hq@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 95566

传真 021-33830166 010-6659494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注册地址 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8 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1802-1803 室以及 19 层

1901-1908 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办公地址 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8 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1802-1803 室以及 19 层

1901-1908 室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f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所(特殊普通合伙)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注册登记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8 层 1802-1803 室以及
19 层 1901-1908 室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2020年 8月17日(基
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44,574.71 10,825,863.60 1,214,788.18

本期利润 -4,396,908.69 5,485,436.84 7,931,333.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0.2033 0.1332 0.0389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20.66% 12.11% 3.86%
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17.49% 7.18% 3.83%
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64,616.37 2,692,902.08 1,766,762.1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0.0817 0.1129 0.0154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084,468.86 26,549,540.54 118,994,440.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183 1.1129 1.0383

3.1.3 累计期末指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17% 11.29% 3.83%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
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2.35% 0.98% 2.61% 1.04% -0.26% -0.06%



过去六个 -9.06% 0.89% -10.61% 0.95% 1.55% -0.06%



过去一年 -17.49% 1.04% -19.89% 1.10% 2.40% -0.06%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8.17% 0.89% -19.98% 0.98% 11.81% -0.09%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
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中列示的 2020 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 8 月 17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金份额分 总额 总额 合计 备注
红数

2022 年 - - - - -

2021 年 - - - - -

2020 年 - - - - -

合计 - - - - -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生效,过去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 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
司‖)于 2003 年 4 月 1 日共同发起设立。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 94 只公募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弘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鼎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电子信息传媒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
富通聚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通 30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益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弘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成长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消费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债 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策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恒益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经济学硕士,持有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证书。历任国泰君
安期货有限公司研究所高
级分析师,资产管理部研究
员、交易员、投资经理。2017
年6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
江勇 本基金的基 2020-08-1 2022-05-2 11 年 有限公司。2018 年 7 月起任
金经理 7 3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联
接基金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海富通上证
周期 ETF、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联接、海富通上证非周
期 ETF、海富通中证 100 指
数(LOF)基金经理。2018 年


7月至2020年3月任海富通
中证内地低碳指数(现海富
通中证500增强)基金经理。
2020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
中证长三角领先 ETF 基金
经理。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5月兼任海富通中证长三
角领先 ETF 联接基金经理。
2020 年 10 月起兼任海富通
稳固收益债券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
欣睿混合基金经理。2021
年6月起兼任海富通中证港
股通科技 ETF 和海富通策
略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21
年9月起兼任海富通欣利混
合基金经理。

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证书。历任上海从容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华泰
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员、高级研究员。2015
年9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股票分析
师、高级股票分析师、基金
经理助理。2021 年 4 月至
本基金的基 2022-05-1 2022 年 08 月任海富通添鑫
陈林海 金经理 9 - 11 年 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22 年 5 月起兼任海富通
中证 100 指数、海富通中证
长三角领先 ETF、海富通中
证长三角领先 ETF 联接、
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海富
通上证周期 ETF 联接、海
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基金
基金经理。2022 年 8 月起兼
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基金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以及公司内部的证券分配,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贡献度、交易占优比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结果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和政策层面,2022 年海外需求逐步回落,通胀压力依然较强。美国依然处于―类滞胀‖阶段,美联储缩减购债规模加速、加息预期持续上升,全球流动性进入收缩周期。相比而言,受美联储加息、俄乌冲突、疫情、地产等多重因素制约,2022 年我国经济持续超预期走弱,消费、地产疲软、三重压力凸显,本质是需求不足和信心不足,但是全年看国内 GDP 仍实现 3%的增长,四季度下行至 2.9%。


2022 年 A 股市场呈现―W‖型走势,全年市场面临内忧外患的局面,市场走势也很
震荡。年初指数开始先一路下探,其中成长板块领跌。2 月份俄乌战争全面爆发,油气和部分农产品、金属价格暴涨,全球滞胀格局加剧。随后在 4 月底经历了国内疫情反复之后,疫后复工复产开启,中下游制造率先企稳反弹。7 月份国内经济内生动能走弱,市场重新开始下行。10 月份地产融资改善,―三支箭‖陆续发射,疫情防控调整开始酝酿,市场开始重新转向乐观的经济复苏预期。A 股主要指数方面,上证指数下跌 15.13%,
沪深 300 下跌 21.63%,中证 800 下跌 21.32%,中小综指下跌 20.06%,创业板指下跌
29.37%。分行业看,周期行业表现相对较好,成长板块明显落后。

从全年市场内部结构看,逆周期的建筑地产和通胀交易的煤炭等大宗商品成为市场两条重要的投资主线。年初在俄乌冲突加剧全球通胀的背景下,周期板块表现尤为突出。以半导体和汽车零部件为代表的成长板块,在国内疫情爆发、上游大宗商品涨价和美联储持续加息的多重预期下,走势明显偏弱。而储能、光伏等板块景气度不受下游消费需求减弱的影响,表现更为强势。年底,由于金融地产政策的持续改善以及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市场开始交易复苏的预期,消费板块走势强劲。

作为指数基金,在操作上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应用指数复制策略和数量化手段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度,降低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7.4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89%,基金净值跑赢业绩比较基准 2.40 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 年,在美国加息放缓的大背景下,预期通胀将持续回落。海外需求在 2023
年开始转弱,内需有望接力。国家 2023 年主要目标也是保障经济增长的稳定性,预期2023 年 GDP 同比增长 5%左右。在经济弱复苏+通胀可控的环境下,货币政策也将维持宽松,有利于成长风格。

预计 2023 年国内经济复苏将贯穿全年的投资主线,包括消费场景的复苏、工业复苏。投资方面预计也会保持较大的投入,特别是新型基建的投入,包括国家持续推进数字经济建设和高端制造、科技的持续补短板,相应的行业扶持政策预期也会持续推出。
未来,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度。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2 年,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业务审核、合规检查、系统监控、重点抽查、专项稽核等一系列方式开展工作,强化基金运作和公司运营的合规性,督促业务部门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出具监察
稽核报告报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合规管理,持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健全内控体系,落实内控责任。
报告期内,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为依据,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各项业务开展提供全面的合规咨询、审核、监测与检查,确保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变化及公司管理需要,新增和修订了多项内部制度和流程,并持续倡导合规文化建设,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二、客观开展内外部内控评估,进一步完善内控措施。

根据法规、监管要求并结合风险导向和全覆盖原则,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日常业务的定期合规检查,重点关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一道防线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各部门的业务有重点的开展了多项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另外,根据法规要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分别对公司开展了合规有效性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针对上述内外部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均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及时跟踪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控制了各部门的主要风险,加强并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三、有效推进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

报告期内,结合反洗钱法规及公司业务特点完善了反洗钱制度及流程,组织多场反洗钱专项培训、考试和宣传活动;基于风险为本的工作思路,继续开展客户信息核查清理工作,稳步推进代销机构分类管理工作,全面升级反洗钱系统,持续优化监测模型,强化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方面的监控,并按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相关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完成了 2021 年度洗钱固有风险自评估工作、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

四、强化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内外部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及风险意识。

本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全员的合规意识,加大了合规培训力度,强化主动合规意识培育。公司进一步加强组织各类合规培训频率,及时对法规、监管精神和公司要求进行宣导,并通过制作合规法务月刊、举办合规知识竞赛等多样化的合规宣传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宣导工作的及时性,丰富合规宣导工作的形式,激发全体员工学习合规内控政策的积极性,营造合规文化浓厚氛围。通过培训,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员工的主动识别和控制业务风险的积极性和能力。

通过上述工作,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财产安全、合规、诚信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基金合同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
行估值。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完成。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稽核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合规、风控、证券研究、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委员会对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并和托管人充分协商后,提交估值建议报告,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基金运营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连续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根据法规要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
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1611 号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6.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
简称―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
映了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联接基金2022 年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清算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的剩余资产。因此,上述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7.4.2 有关以清算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
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富通中证长三角 ETF 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宏宇 胡莲莲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2023 年 3 月 13 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483,065.41 1,444,061.23

结算备付金 8,791.24 8,628.66

存出保证金 2,923.84 12,513.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1,923,482.74 25,210,139.3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11,923,482.74 25,210,139.36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3,799,845.72 26,621.8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976.19 447.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157.08

资产总计 17,221,085.14 26,702,568.64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4,091,391.56 14,325.0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8.54 175.59

应付托管费 56.18 58.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1,460.8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45,000.00 137,008.06

负债合计 4,136,616.28 153,028.1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4,249,085.23 23,856,638.46

未分配利润 7.4.7.8 -1,164,616.37 2,692,902.08

净资产合计 13,084,468.86 26,549,540.5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7,221,085.14 26,702,568.64

注: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18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4,249,085.2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348,438.45 5,742,459.94

1.利息收入 5,319.31 18,453.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5,319.31 15,812.79

债券利息收入 - 2,640.3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02,445.04 10,932,507.3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50,608.06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1,102,445.04 10,880,293.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1,606.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5 -3,252,333.98 -5,340,426.76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1,021.26 131,926.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48,470.24 257,023.10

1.管理人报酬 1,967.51 4,516.38

2.托管费 655.68 1,505.43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信用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67.96 21,422.34

8.其他费用 7.4.7.17 45,779.09 229,578.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396,908.69 5,485,436.8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4,396,908.69 5,485,436.8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96,908.69 5,485,436.84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26,549,540
资产(基金净 23,856,638.46 - 2,692,902.08 .54
值)

二、本期期初净 26,549,540.5
资产(基金净 23,856,638.46 - 2,692,902.08 4
值)

三、本期增减变 -13,465,071.
动额(减少以 -9,607,553.23 - -3,857,518.45 68
“-”号填列)

(一)、综合收 - - -4,396,908.69 -4,396,908.6
益总额 9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9,068,162.9
生的基金净值 -9,607,553.23 - 539,390.24 9
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576,811.92 - -2,754.37 574,057.55
购款

2.基金赎 -10,184,365.15 - 542,144.61 -9,642,220.5
回款 4

(三 )、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 - - -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13,084,468.8
资产(基金净 14,249,085.23 - -1,164,616.37 6
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118,994,44
资产(基金净 114,602,805.69 - 4,391,634.77 0.46
值)

二、本期期初净 118,994,44
资产(基金净 114,602,805.69 - 4,391,634.77 0.46
值)

三、本期增减变 -92,444,899.
动额(减少以 -90,746,167.23 - -1,698,732.69 92
“-”号填列)

(一)、综合收 - - 5,485,436.84 5,485,436.84
益总额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97,930,336.
生的基金净值 -90,746,167.23 - -7,184,169.53 76
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9,218,572.52 - 4,874,006.54 44,092,579.0
购款 6

2.基金赎 -129,964,739.75 - -12,058,176.07 -142,022,91
回款 5.82

(三 )、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 - - -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26,549,540.5
资产(基金净 23,856,638.46 - 2,692,902.08 4
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任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光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正万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第 2905 号《关于准予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中
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69,059,198.08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7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69,118,300.9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9,102.8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使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目标 ETF、标的指数即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批
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表决通过的《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
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
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发布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2 月 1 日,于 2023 年 2 月 2
日进入清算程序,详情参见附注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
算基础编制。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
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
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于本报告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此外,财政部于 2022 年颁布了《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
列。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1,444,061.23 元、8,628.66
元、12,513.05 元、157.08 元、26,621.80 元和 447.46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
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1,444,208.77 元、8,632.60 元、12,518.65 元、0.00 元、
26,621.80 元和 447.46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25,210,139.36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25,210,139.36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金额分别为 14,325.05 元、175.59 元、58.53 元、4,508.06 元和 132,500.00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金额分别为
14,325.05 元、175.59 元、58.53 元、4,508.06 元和 132,500.00 元。


(ii)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
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
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
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本基金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483,065.41 1,444,061.23

等于:本金 1,482,931.95 1,444,061.23

加:应计利息 133.46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

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1,483,065.41 1,444,061.23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
成本 公允价值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3,799,698.38 - 11,923,482.74 -1,876,215.64

其他 - - - -

合计 13,799,698.38 - 11,923,482.74 -1,876,215.64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
成本 公允价值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23,834,021.02 - 25,210,139.36 1,376,118.34

其他 - - - -

合计 23,834,021.02 - 25,210,139.36 1,376,118.34

注:基金投资均为本基金持有的目标 ETF 的份额,按估值日目标 ETF 的份额净值
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可采用股票组合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
ETF 份额的买卖。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157.08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157.08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4,508.06

其中:交易所市场 - 4,508.06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45,000.00 132,500.00

合计 45,000.00 137,008.06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3,856,638.46 23,856,638.46

本期申购 576,811.92 576,811.9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184,365.15 -10,184,365.15

本期末 14,249,085.23 14,249,085.23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531,237.17 -2,838,335.09 2,692,902.08

本期利润 -1,144,574.71 -3,252,333.98 -4,396,908.6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2,072,503.43 2,611,893.67 539,390.24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9,407.33 -132,161.70 -2,754.37

基金赎回款 -2,201,910.76 2,744,055.37 542,144.6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314,159.03 -3,478,775.40 -1,164,616.37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31日 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081.35 11,702.5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58.64 1,655.09

其他 79.32 2,455.15

合计 5,319.31 15,812.79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

入 - -4,356.68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54,964.74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

入 - -

合计 - 50,608.06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 41,404,421.3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 41,408,778.00

减:交易费用 -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 -4,356.68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 19,164,900.00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 4,616,057.35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 14,493,877.91

减:交易费用 - -

申购差价收入 - 54,964.74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8,932,801.14 123,881,864.17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0,034,322.64 112,823,051.57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 566.33 178,519.49
值税额

减:交易费用 357.21 -

基金投资收益 -1,102,445.04 10,880,293.11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 - 1,606.20
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 1,606.20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 5,474,465.00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 5,352,393.80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 120,465.00

减:交易费用 -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 1,606.20

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 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252,333.98 -5,340,426.76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1,070.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3,252,333.98 -5,339,355.96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3,252,333.98 -5,340,426.76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945.16 131,208.61

基金转换费收入 76.10 717.60

合计 1,021.26 131,926.21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月31日 日

审计费用 45,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 82,5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划款手续费 779.09 4,417.04

开户费 - 400.00

交易费用 - 92,261.91

合计 45,779.09 229,578.95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表决通过的《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
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
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发布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2 月 1 日,于 2023 年 2 月 2
日进入清算程序。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BNP Paribas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Asset Management BE Holding)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投资基金(―目标 ETF‖) 基金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海富通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告注销,除上述变化外,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
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67.51 4,516.3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9,702.33 18,575.26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零)的 0.15%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 X0.15%/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55.68 1,505.43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零)的 0.05%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X0.05%/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483,065.41 5,081.35 1,444,061.23 11,702.55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 13,032,553.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
例为 44.32%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 22,509,053.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
总份额的比例为 54.36%) 。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目标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所制定的各项风险管理政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督察稽核部及相关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构成的三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银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
券和资产支持证券(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证券外,本基金所持大部分投资品种均能及时变现。本基金的负债水平也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因此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 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 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 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 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 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 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 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 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债券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2年12月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483,065.41 - - -1,483,065.41

结算备付金 8,791.24 - - - 8,791.24

存出保证金 2,923.84 - - - 2,923.84

交易性金融资 - - - 11,923,482.74 11,923,482.7
产 4

应收清算款 - - - 3,799,845.723,799,845.72


应收申购款 - - - 2,976.19 2,976.19

资产总计 1,494,780.49 - - 15,726,304.6517,221,085.1
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4,091,391.564,091,391.56

应付管理人报 - - - 168.54 168.54


应付托管费 - - - 56.18 56.18

其他负债 - - - 45,000.00 45,000.00

负债总计 - - - 4,136,616.284,136,616.28

利率敏感度缺 1,494,780.49 - - 11,589,688.3713,084,468.8
口 6

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444,061.23 - - -1,444,061.23

结算备付金 8,628.66 - - - 8,628.66

存出保证金 12,513.05 - - - 12,513.05

交易性金融资 - - - 25,210,139.3625,210,139.3
产 6

应收清算款 - - - 26,621.80 26,621.80

其他资产 - - - 157.08 157.08

应收申购款 - - - 447.46 447.46

资产总计 1,465,202.94 - - 25,237,365.7026,702,568.6
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4,325.05 14,325.05

应付管理人报 - - - 175.59 175.59


应付托管费 - - - 58.53 58.53

应交税费 - - - 1,460.87 1,460.87

其他负债 - - - 137,008.06 137,008.06

负债总计 - - - 153,028.10 153,028.10

利率敏感度缺 1,465,202.94 - - 25,084,337.6026,549,540.5
口 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 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正常情况下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90%;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 ETF 二级市场流
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 ETF;除流动性管理所需以外,本基金对于目标 ETF 以外的证券投资倾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目标 ETF 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占基金 占基

项目 资产净 金资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公允价值 产净

(%) 值比

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11,923,482.74 91.13 25,210,139.36 94.96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1,923,482.74 91.13 25,210,139.36 94.96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7.4.1)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1.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7.4.1)上升 5% 471,709.33 801,188.16

2.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7.4.1)下降 5% -471,709.33 -801,188.16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层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1,923,482.74 25,210,139.36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11,923,482.74 25,210,139.36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1,923,482.74 69.24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91,856.65 8.66

8 其他各项资产 3,805,745.75 22.10

9 合计 17,221,085.14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 运作方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号 式

例(%)

海富通中

证长三角

领先交易 交易型 海富通基金管

1 型开放式 股票型 开放式 理有限公司 11,923,482.74 91.13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ETF)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3.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923.84

2 应收清算款 3,799,845.7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976.1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05,745.75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394 36,165.19 1,095,824.52 7.69% 13,153,260.71 92.3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49,752.71 0.3492%
员持有本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0~1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8 月 17 日)基金份额总额 269,118,300.9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856,638.4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76,811.9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184,365.1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49,085.23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计票结果,上述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见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用是 45,000.00 元。目前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是 3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2-08-12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本基金管理人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及审核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公司公募基金产品募集申请三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负有责任,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被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进行
检查,指出公司在业务开展和内控管理中存在不足。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 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完成了整改并
(如提出整改意见) 验收通过。

其他 -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单元 成交金额 股票成 佣金 佣金总 备注

数量 交总额 量的比

的比例 例

申万宏源(原 1 - - - - -

申万)

中信证券 3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证

券(原西藏东 2 - - - - -

财证券)

银河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没有发生变更。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三个部分进行主观性评议,形成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核准。
<2> 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办公会核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 占当 占当
券商 期债 期回 占当期 期基
名称 成交金 券成 成交金 购成 成交金额 权证成 成交金 金成
额 交总 额 交总 交总额 额 交总
额的 额的 的比例 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申万 - - - - - - 8,932,80 100.00


宏源 1.14 %
(原

万)

中信 - - - - - - - -
证券

西部 - - - - - - - -
证券

西南 - - - - - - - -
证券

平安 - - - - - - - -
证券
东方
财富
证券

(原 - - - - - - - -
西藏
东财

券)

银河 - - - - - - - -
证券

中金 - - - - - - - -
公司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1-04
会计准则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 基金新增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1-20
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3 基金新增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4-01
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4 基金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4-13
机构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5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上海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4-14
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6 基金新增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5-17
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7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变更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5-20
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8 基金新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5-23
机构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9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变更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5-24
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0 基金新增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5-26
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海富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1 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5-27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直销中心赎回费率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2 式召开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6-02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3 式召开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6-03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4 式召开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6-06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站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6-16
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募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6 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公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6-16
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海富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7 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7-05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8 基金新增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7-15
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19 基金新增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8-02
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0 基金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8-24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的公告 站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09-21
者警惕虚假 APP、客服热线诈骗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2 平台开通交通银行快捷支付业务并开展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11-19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3 部分基金场外份额单笔申购、单笔追加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12-13
申购、单笔定期定额申购、单笔赎回和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持有份额最低数量限制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海富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4 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12-16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直销中心赎回费率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5 式召开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12-23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6 式召开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2022-12-24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站

2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 2022-12-26


式召开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站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份 持有份额 份额占
超过20%的时 份额 份额 额 比

间区间

2022/6/17-2022/ 4,470, 4,470,97

个人 1 12/29 977.5 - 7.55 - -

5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的风险;
2、若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有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
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出现六十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的风险,基金可能会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
等情形。
4、其他可能的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

从 2003 年 8 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 109 只公募基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约 1410 亿元人民币。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 理人,是首批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2010 年 12 月,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2 年 9 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 年 8 月,海 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服务。2016 年 12 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9 年 3 月,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再度被权威媒体《证券
时报》授予第十四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绝对收益明星基金和 2018年度绝对收益明星基金。2019 年 4 月,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被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分别评选为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和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金基金‖奖——金基金 灵活配置型基金奖(三年期)。同时,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获《上海证券报》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金基金‖奖——金基金 成长基金管理公司奖。

2020 年 3 月,由《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结果揭晓,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获―金牛进取奖‖,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五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项。2020 年 7 月,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七届金基金奖名单揭晓,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获―金基金 股票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奖‖,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金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三年期奖‖。

2021 年 7 月,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蝉联―金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三
年期奖‖。2021 年 9 月,由《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揭晓,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2022 年 7 月,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证券时报》颁发
的―五年持续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明星基金奖‖。2022 年 8 月,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中国证券报》颁发的―五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
金‖。2022 年 9 月,海富通荣获―IAMAC 推介 2021 年度保险资产管理业最受欢迎投资
业务合作机构——最具进取基金公司‖。2022 年 11 月,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金基金 灵活配置型基金三年期奖‖,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荣获―金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五年期奖‖。

§13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文件

(二)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三)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8 层 1802-1803 室以及 19 层
1901-1908 室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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