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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A (01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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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A01694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3-06-27     基金规模:21.22亿份     基金经理: 万莉 洪阳玚 
基金全称: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6%
  • 近一月增长率
    0.22%
  • 近一季增长率
    0.73%
  • 近半年增长率
    1.83%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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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2

§4 管理人报告......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8

§5 托管人报告......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8

§6 审计报告......18

6.1 审计意见......18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9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9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19

§7 年度财务报表......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2

7.3 净资产变动表......23

7.4 报表附注......24

§8 投资组合报告......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5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7

11.8 其他重大事件......58

§12 备查文件目录......60

12.1 备查文件目录......60

12.2 存放地点......60

12.3 查阅方式......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940

交易代码 0169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1,645,404.6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940 01694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231,104,850.51 份 20,540,554.1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投资目标

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短期资
金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分析,综合判断未来利率变动。

结合利率预测分析,动态调整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预测利率将进入
下降通道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剩余期限;预测市场利率将进入
投资策略

上升 通道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剩余期限。

本基金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收益率水平、信用等级及信用
利差等因素的研究判断,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投资价值,制定并调
整类属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李华 张立学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1-38992888 010-68858113

负责人 customer.service@cpicfunds.co

电子邮箱 zhanglixue@psbcoa.com.cn

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80

传真 021-50151582 010-6885812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邮政编码 200121 100808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刘建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cpicfunds.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心 42 楼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注册登记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18 号 9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467,395.80 252,374.78

本期利润 10,142,848.07 269,343.8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0.0139 0.017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39% 1.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1% 1.61%

2023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431,870.64 284,700.1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0.0148 0.013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5,047,000.90 20,871,590.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71 1.0161

2023 年末

3.1.3 累计期末指标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71% 1.6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5% 0.02% 0.74% 0.02% 0.31% 0.00%

过去六个月 1.69% 0.02% 1.17% 0.01% 0.52%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1.71% 0.02% 1.20% 0.01% 0.51% 0.01%
效起至今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00% 0.02% 0.74% 0.02% 0.26% 0.00%

过去六个月 1.59% 0.02% 1.17% 0.01% 0.42%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1.61% 0.02% 1.20% 0.01% 0.41% 0.01%
效起至今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23 - - - - -

合计 - - - - -

2、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额 额 计

2023 - - - - -

合计 - - -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期间未
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业 说明


理)期限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万莉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广
本基基金金经 州商业银行债券交易员,长信基
理、兼任国联 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基
安货币市场证 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中融基
券投资基金基 金(原道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国联 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安中证同业存 现金管理主管、基金经理。2018
单AAA指数7 年 10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天持有期证券 公司,担任现金管理部总经理。
投资基金基金 2019 年 2 月起担任国联安货币市
经理、国联安 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短债债券型证 2019 年 9 月起兼任国联安 6 个月
券投资基金基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金经理、国联 2023-06-2 15 年(自 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起兼任国
万莉 安中短债债券 7 - 2008 年起) 联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至 2023
金基金经理、 年 7 月兼任国联安恒鑫 3 个月定
国联安恒悦 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0 天持有期 的基金经理;2022 年 3 月起兼任
债券型证券投 国联安恒悦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
资基金基金经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理、国联安 6 5月至2023年10月兼任国联安中
个月定期开放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债券型证券投 经理;2022 年 6 月起兼任国联安
资基金基金经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理、现金管理 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部总经理。 2023 年 6 月起兼任国联安鸿利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本基金基金经 洪阳玚先生,学士学位。曾任富
理、兼任国联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助
安货币市场证 理、风控员。2018 年 7 月加入国
券投资基金基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
金经理、国联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金管
安中证同业存 2023-06-2 10 年(自 理部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洪阳玚 单AAA指数7 7 - 2013 年起) 2019 年 9 月起担任国联安货币市
天持有期证券 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基金基金 2020 年 2 月起兼任国联安短债债
经理、国联安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 6 个
短债债券型证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基 的基金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3
金经理、国联 年3月兼任国联安中债1-3年政策


安睿祺灵活配 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置混合型证券 金经理;2020 年 11 月起兼任国联
投资基金基金 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经理、国联安 基金和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
安泰灵活配置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混合型证券投 2021 年 1 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
资基金基金经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理、国联安新 基金经理;2022 年 6 月起兼任国
精选灵活配置 联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
混合型证券投 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3 年 6 月起兼任国联安鸿
理、国联安 6 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个月定期开放 金经理;2023 年 7 月起兼任国联
债券型证券投 安恒悦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理、国联安恒

悦 90 天持有

期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鸿利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
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
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
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风险管理部对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
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经济处于弱修复状态,货币环境相对宽松,通胀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四季度宽信用政
策发力,狭义流动性有所收敛。10 年期国债全年走势呈“M 型”震荡。

1 月,受 2022 年底银行理财赎回潮影响,对债券收益率负反馈的余温依旧存在,并且经济修复
势头偏强,叠加春节取现对流动性影响,资金面有所收紧,利率整体震荡上行,信用利差呈 V 型波动。2-4 月,银行理财规模逐渐回升,信用债供需失衡,信用利差及期限利差皆大幅收窄,期间两会设定经济目标偏谨慎,政策预期降低,经济修复节奏放缓并且银行存款利率集中下调引发降息预期,债市整体收益率下行明显。5-6 月,政策利率降息落地,利率债快速下行后,受止盈压力、宽信用预期等,收益率出现小幅反弹。受部分区域信用舆情事件和机构止盈操作影响,信用利差被动走阔。7-8 月,政治局会议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叠加理财规模超季节性规模回升,信用利差明显收窄。9 月,“稳增长”政策密集出台,债市预期转向,叠加 DR007 价格回升,资金面偏紧,收益率有所上升。10-12 月,由于政府债券放量发行,资金面持续紧张,债券收益率来回震荡,短端利率进一步上升。12 月底,央行通过大量投放 OMO,跨年资金面平稳,并且受到存款挂牌利率下调,债市震荡走强。

报告期内,本基金秉承稳健投资原则谨慎操作,精选个券,合理控制杠杆、久期和信用风险,组合整体状况良好。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国联安鸿利 A 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0%;
国联安鸿利 C 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经济基本面大概率继续修复,经济韧性仍在,加杠杆、宽财政给予市场信心。财
政发债的同时,央行大概率进行相应的流动性供给操作,资金面整体依旧为宽松的情况,资金波动可能性有所增加。市场对基本面较弱已定价充分,2023 年底已有部分抢跑,但预计 2024 年信用利差和期限利差将持续压缩。若稳增长政策效果超出预期或货币宽松不及预期,预计债市将出现一定幅度调整。

本基金将继续谨慎投资,择机配置中高等级信用债券,在合理控制杠杆、久期和信用风险的同时努力为投资者获取稳健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合法合规运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及员工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具体来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通报和解读。此外,公司还通过组织各项专题合规培训,使投研、市场、中后台的各条线人员加深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理解,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2)报告期内,公司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持续推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多次通过邮件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员工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并加大了各项稽核力度。

(3)通过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定期自查、监察部门的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基金投资、运作、销售等领域,以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与托管人的日常联系。公司与托管人的基金日常监督部门加强联系,确定了日常监督的工作方式、业务合作等,并完善日常监督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一个有效率、效果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风险防范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业务总体负责。估值委员会由公司营运总监/副总监(主席/副主席)、运营部、权益投资部、现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交易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委员会成员 1/2 以上多数票通过,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3909 号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单峰 郭劲扬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2024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本期末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317,530.04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41,629.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29,806,826.12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29,806,826.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28,110.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

资产总计 330,294,096.44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 本期末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024,240.09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573.88

应付托管费 12,428.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4,174.88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37,902.41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222,184.44

负债合计 74,375,504.6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51,645,404.61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7.4.7.8 4,273,187.14

净资产合计 255,918,591.7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30,294,096.44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 1.0171 元,国联
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 1.0161 元。基金份额总额 251,645,404.61 份,其中国联安鸿利短债
债券 A 基金份额 231,104,850.51 份,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基金份额 20,540,554.10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

项目 号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3,376,881.67

1.利息收入 1,207,891.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89,097.3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18,794.4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475,915.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11,475,915.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2 -

股利收益 7.4.7.1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若有)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4 692,421.34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5 653.36

减:二、营业总支出 2,964,689.75


1.管理人报酬 1,124,363.01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若有) -

2.托管费 187,393.88

3.销售服务费 11,996.25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1,385,920.6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85,920.64

6. 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49,115.97

8.其他费用 7.4.7.16 205,9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412,191.9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12,191.9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412,191.92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1,293,587,190.91 - - 1,293,587,190.
产 91

三、本期增减变动 -1,037,668,59
额(减少以“-”号 -1,041,941,786.30 - 4,273,187.14 9.16
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0,412,191.92 10,412,191.9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1,048,080,79
净资产变动数(净 -1,041,941,786.30 - -6,139,004.78 1.08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194,338,655.22 - 2,099,676.39 196,438,331.6
款 1

2.基金赎回 -1,236,280,441.52 - -8,238,681.17 -1,244,519,12
款 2.6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 251,645,404.61 - 4,273,187.14 255,918,591.7
产 5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培智,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333 号《关于准予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293,405,081.2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35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联安
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1,293,587,190.9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82,109.67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根据《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
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
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 的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317,530.04

等于:本金 317,282.68

加:应计利息 247.36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合计 317,530.04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40,610,134.72 719,148.71 41,153,748.71 -175,534.72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82,820,143.94 4,964,977.41 288,653,077.41 867,956.06

合计 323,430,278.66 5,684,126.12 329,806,826.12 692,421.3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23,430,278.66 5,684,126.12 329,806,826.12 692,421.34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
据。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5 其他资产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其他资产。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22,884.44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22,884.44

应付利息 -

预提审计费 9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预提上清所账户查询费 300.00

预提账户维护费 9,000.00

合计 222,184.44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7 实收基金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292,657,911.40 1,292,657,911.40

本期申购 62,100,678.75 62,100,678.7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23,653,739.64 -1,123,653,739.64

本期末 231,104,850.51 231,104,850.51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929,279.51 929,279.51

本期申购 132,237,976.47 132,237,976.4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2,626,701.88 -112,626,701.88

本期末 20,540,554.10 20,540,554.10

注:1.此处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自 2023 年 3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人

民币 1,293,405,081.24 元,折合为 1,293,405,081.24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1,292,476,106.13

份,C 类基金份额 928,975.11 份)。根据《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182,109.67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合为

182,109.67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181,805.27 份,C 类基金份额 304.40 份),划入基金份额

持有人账户。

3.根据《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申购业务、赎回业务和转换业务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办理。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8 未分配利润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9,467,395.80 675,452.27 10,142,848.0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6,035,525.16 -165,172.52 -6,200,697.68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631,335.53 58,758.56 690,094.09

基金赎回款 -6,666,860.69 -223,931.08 -6,890,791.7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431,870.64 510,279.75 3,942,150.39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252,374.78 16,969.07 269,343.8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32,325.38 29,367.52 61,692.90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64,130.87 145,451.43 1,409,582.30

基金赎回款 -1,231,805.49 -116,083.91 -1,347,889.4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84,700.16 46,336.59 331,036.75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8,418.5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0,423.35

其他 255.46

合计 89,097.37

注:1、此处其他列示的是保证金利息收入。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
据。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3,100,924.19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1,625,009.08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11,475,915.11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1,653,914,276.38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1,631,404,011.80
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24,111,318.66

减:交易费用 23,955.0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625,009.08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1.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1.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2 衍生工具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收益。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数据。
7.4.7.13 股利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股利收益。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92,421.34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692,421.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692,421.34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5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653.36

合计 653.36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7.16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账户维护费 15,500.00

其他费用 400.00

合计 205,900.00

注:1、此处其他列示的是证券账户开户费用;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资管”)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1.3 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
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24,363.01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55,233.74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569,129.27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
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0%/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7,393.88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邮储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05%/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关联方名称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合计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 0.53 0.53
公司

合计 - 0.53 0.53

注:1、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基金:收取销售服务费

(1)计算标准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给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2)计算方式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无上年度
可比期间数据。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A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

- -
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26,597,010.08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6,597,010.08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11.51% -
总份额比例

注: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
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317,530.04 68,418.56
份有限公司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邮储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通过“邮储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无
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无上
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利润分配情况。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74,024,240.09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估值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单价

012382431 23 青岛军民 2024-01-04 101.94 200,000.00 20,388,295.08
SCP002

101451039 14 陆金开 2024-01-02 103.92 100,000.00 10,392,065.57
MTN002

102280419 22 河钢集 2024-01-03 103.70 100,000.00 10,369,548.63


MTN003

102101763 21 鄂国资 2024-01-04 103.24 100,000.00 10,323,666.67
MTN001

102280812 22 河钢集 2024-01-03 102.48 100,000.00 10,248,098.36
MTN006

102100539 21 宣城国资 2024-01-03 103.55 72,000.00 7,455,287.61
MTN001

101900523 19 晋交投 2024-01-02 104.67 69,000.00 7,222,463.02
MTN001

012383446 23 湖州产投 2024-01-04 100.99 48,000.00 4,847,553.05
SCP002

合计 789,000.00 81,246,977.99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 0 元,因
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董事会及督察长;第二层次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第三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并运用有效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存入银行合格名单,通过对存款行的信用评估来控制银行存款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及《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文件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下列表格列示中不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等非信用债券投资。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1 -

A-1 以下 -

未评级 118,205,065.12

合计 118,205,065.12

注:本报告期末,未评级的短期信用债券为超短期融资债券及一般短期融资券;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短期资产支持证券。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短期同业存单。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AA 93,489,852.70

AAA 以下 51,844,490.14

未评级 45,678,848.30

合计 191,013,191.14

注:本报告期末,未评级的长期信用债券为一般中期票据和一般公司债;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长期资产支持证券。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长期同业存单。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报告期末,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以外,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未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未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
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等。本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
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317,530.04 - - - - - 317,530.04

结算备付金 - - - - - - -

存出保证金 41,629.29 - - - - - 41,629.29

交易性金融资 51,393,151. 69,583,871. 146,964,69 61,865,112. - - 329,806,82
产 61 56 0.36 59 6.12

买入返售金融 - - - - - - -
资产

应收清算款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128,110.99 128,110.99

其他资产 - - - - - - -

51,752,310. 69,583,871. 146,964,69 61,865,112. 330,294,09
资产总计 - 128,110.99

94 56 0.36 59 6.44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 74,024,240. - - - - - 74,024,240.
资产款 09 09

应付清算款 - -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74,573.88 74,573.88



应付托管费 - - - - - 12,428.99 12,428.99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4,174.88 4,174.88


应交税费 - - - - - 37,902.41 37,902.41

其他负债 - - - - - 222,184.44 222,184.44

74,024,240. 74,375,504.
负债总计 - - - - 351,264.60

09 69

利率敏感度缺 -22,271,929 69,583,871. 146,964,69 61,865,112. 255,918,59
- -223,153.61

口 .15 56 0.36 59 1.75

注:1、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
孰早者予以分类。

2、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分析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增加 402,204.02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减少 400,698.27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以及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的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决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
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于本期末无重大其他市场价格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重大其他市场价格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
上年度末数据。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00%,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所以未进
行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329,806,826.12

第三层次 -

合计 329,806,826.12

注: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成立,无上年度末数据。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29,806,826.12 99.85

其中:债券 329,806,826.12 99.8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317,530.04 0.10

8 其他各项资产 169,740.28 0.05

9 合计 330,294,096.44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588,569.86 8.0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588,569.86 8.04

4 企业债券 41,153,748.71 16.0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18,205,065.12 46.19

6 中期票据 149,859,442.43 58.5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29,806,826.12 128.8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01900523 19 晋交投 200,000 20,934,675.41 8.18
MTN001

2 210202 21 国开 02 200,000 20,588,569.86 8.04

23 桐昆

3 012381659 SCP001(科 200,000 20,406,061.20 7.97
创票据)

4 012382431 23 青岛军 200,000 20,388,295.08 7.97
民 SCP002

5 148324 23 深安 01 200,000 20,212,679.45 7.9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浙江证监局的处罚。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1,629.29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28,110.9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9,740.28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数(户) 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国联安鸿利短债

3,514 65,766.89 26,597,023.05 11.51% 204,507,827.46 88.49%

债券 A

国联安鸿利短债 100.00

977 21,024.11 0.00 0.00% 20,540,554.10

债券 C %

合计 4,491 56,033.27 26,597,023.05 10.57% 225,048,381.56 89.4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118.44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98.53 0.00%
有本基金

合计 216.97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0

放式基金

合计 0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均为 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A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6 月 27

1,292,657,911.40 929,279.51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62,100,678.75 132,237,976.47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123,653,739.64 112,626,701.8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1,104,850.51 20,540,554.10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命张立学同志为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向监管部门的相关报备手续正在办理中。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9 万元人民币。
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连续 1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东方财富证券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东方财富证券 493,006,198. 100.00% 2,701,676, 100.00% - -
股份有限公司 69 000.0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3-24



2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规定网站 2023-03-24

明书

3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 规定网站 2023-03-24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4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份 规定网站 2023-03-24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5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规定网站 2023-03-24



6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规定网站 2023-03-24



7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规定报刊 2023-03-24

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8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鸿利短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3-30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浦发银行为代销

机构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鸿利短

9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平安银行为代销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4-06

机构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鸿利短

10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邮储银行为代销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6-01

机构的公告

1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鸿利短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6-19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鸿

12 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证券等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6-19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3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6-28

同生效的公告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14 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8-3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15 增加中国人寿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9-18

惠活动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16 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转换份额及最低持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9-18

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17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09-22

增加奕丰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8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 2023 规定报刊 2023-1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9 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 规定网站 2023-10-25

第 3 季度报告

2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0-30

参与招商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鸿利短

21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代销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0-31

机构的公告

2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1-03

增加光大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1-17

增加华安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2-06

增加国金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5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2-07

增加华福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6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2-25


增加中正达广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7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2023-12-27

增加中欧财富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2.2 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12.3 查阅方式

网址:www.cpicfunds.com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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