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
基金份额折算和转换结果的公告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5 月 2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两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
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金鹰
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在本基金基
金份额转换日(即 2015 年 5 月 4 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一、元盛 A、元盛 B 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 年 5 月 4 日,元盛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280822 元,
据此计算的元盛 A 的折算比例为 1.02280822,折算后,元盛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 1 份元盛 A 相应增加至 1.02280822 份,折算前,元盛 A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8,401,097.29 份,折算后,元盛 A 对应的元盛债券基金份额总额为
39,276,957.93 份;元盛 B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667559 元,据此计算的元盛 B 的折算比例
为 1.04667559,元盛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 1 份
元盛 B 相应增加至 1.04667559 份,折算前,元盛 B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51,067,721.45 份,
折算后,元盛 B 对应的元盛债券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95,459,367.62 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元盛 A、元盛 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元盛 A、元盛 B 在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以四舍
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由此计算得到的元盛 A、元盛 B 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
点后 8 位。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元盛 A、元盛 B 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
影响。
二、元盛 A、元盛 B 的转换结果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元盛 A 和元盛 B 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元盛 A、元盛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元盛 A、元盛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元盛 B 的场
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
现将份额转换结果公告如下表:
转换前的 转换前份额净 转换前份额数 转换后的基金 转换后份额数
转换比例
基金份额 值(元) (份) 份额 (份)
金鹰元盛债券
元盛 A 1.02280822 38,401,097.29 1.02280822 39,276,957.93
(LOF)
金鹰元盛债券
元盛 B 1.04667559 951,067,721.45 1.04667559 995,459,367.62
(LOF)
注: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元盛 A、元盛 B 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
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投资
者可于 2015 年 5 月 6 日起(含该日)在相关证券公司和各销售网点查询转换后的份额。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 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6135-888。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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