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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A (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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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A160419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5-06-09     基金规模:3.34亿份     基金经理: 苏卿云 
基金全称: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6.82%
  • 近一月增长率
    3.39%
  • 近一季增长率
    1.42%
  • 近半年增长率
    -5.83%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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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第2页共35页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证券股基

基金主代码 160419

交易代码 160419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9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0,780,057.7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

上市日期 2015年6月18日

华安中证全指证 华安中证全指证 华安中证全指证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券公司指数分级 券公司指数分级 券公司指数分级

A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证券股A 证券股B 证券股基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301 150302 1604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321,685.00份 39,321,685.00份 62,136,687.78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

指数(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

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

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

数量的股票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

将采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并可在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

投资策略 跟踪误差,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适度

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

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

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

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

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

第3页共35页

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

的效果。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

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具有低风险、

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

益的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钱鲲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7595096

负责人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层、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316,120.65

本期利润 -7,676,898.9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1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632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4,450,505.7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6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第4页共35页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1个月 1.59% 0.66% 1.54% 0.68% 0.05% -0.02%

过去3个月 -0.67% 0.81% -1.09% 0.82% 0.42% -0.01%

过去6个月 -4.15% 0.74% -4.43% 0.75% 0.28% -0.01%

过去1年 -5.66% 0.98% -6.58% 0.98% 0.92% 0.00%

自基金成立起 -35.21% 2.30% -50.49% 2.57% 15.28% -0.27%

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5页共35页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

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

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96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478.85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 2015-06- 理学博士,13年证券、基金从业

许之彦 经理,指数与 09 - 13年 经验,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

量化投资事业 。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

第6页共35页

总部高级总监 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

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

数量策略分析师,2008年4月至

2012年12月担任华安MSCI中

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同时

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

12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13年6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高

级总监。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

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

2015年12月担任华安中证高分

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

本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6月起担任华安创

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硕士,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曾任国信证券分析师。

2014年12月加入华安基金,任

指数投资部量化分析师。2015年

5月起担任华安沪深300指数分

本基金的基金 2015-06- 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钱晶 经理 09 - 5年 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起

担任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8月起担任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第7页共35页

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

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

(3)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

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第8页共35页

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

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0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内经济保持平稳。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速在一季度反弹至高点后,4月

份虽有所回落,但5月份的数据已经有小幅回升,经济表现出较强的韧性。从PMI数据来看,

6月制造业PMI为51.7,较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连续11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之上;非制造业

PMI商务活动指数为54.9,维持高位。制造业和非制造业均维持较高的景气度,不排除下半年经济

增长存在超预期的可能性。

在经济回暖的背景下,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略有上涨,上证综指涨幅2.86%。同时,市场结构

分化十分明显。代表蓝筹股的沪深300指数上半年上涨10.78%,而代表新兴成长的创业板指同期

下跌7.34%。

第9页共35页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并利用量化工具进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控制每日跟踪误差、以及净值表现与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5%,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4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上半年,A股日均成交金额4500亿元左右,较去年减少了约15%,券商经纪业务收入

依旧维持下滑趋势。投行业务方面,IPO节奏虽然较去年加快,但再融资受限、债券发行规模收缩,

综合来看,投行业务增减相抵。至于自营业务、资本中介业务和资管业务,预计今年会实现小幅增长。证券板块年初以来整体表现不佳,证券公司指数下跌4.67%。总的来看,券商板块当前市盈率20倍左右,估值不高,且向上有弹性,可以适当配置。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第10页共35页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8,357,207.81 9,948,183.44

结算备付金 - 13,288.72

第11页共35页

存出保证金 12,866.28 14,188.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6,561,650.18 173,039,204.37

其中:股票投资 136,561,650.18 173,039,204.3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619.94 2,088.4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495.38 6,70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44,937,839.59 183,023,657.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9,448.39 204,275.2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9,664.29 161,521.49

应付托管费 26,326.16 35,534.7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8,208.40 29,039.1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33,686.59 430,519.18

负债合计 487,333.83 860,889.85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225,603,986.72 272,684,605.41

未分配利润 -81,153,480.96 -90,521,837.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450,505.76 182,162,767.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4,937,839.59 183,023,657.3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261元,基金份额总额

140,780,057.78份。

第12页共35页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6,229,312.34 -55,672,623.26

1.利息收入 36,242.55 53,945.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6,242.55 53,945.4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962,197.56 -15,325,952.5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747,648.27 -16,983,236.9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785,450.71 1,657,284.3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39,221.71 -40,600,575.6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7,420.96 199,959.48

减:二、费用 1,447,586.60 1,871,504.69

1.管理人报酬 827,688.80 1,102,520.62

2.托管费 182,091.51 242,554.4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52,419.25 235,154.0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85,387.04 291,275.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676,898.94 -57,544,127.9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676,898.94 -57,544,127.95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13页共35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72,684,605.41 -90,521,837.90 182,162,767.51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7,676,898.94 -7,676,898.94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47,080,618.69 17,045,255.88 -30,035,362.81

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917,071.98 -10,048,061.20 18,869,010.78

2.基金赎回款 -75,997,690.67 27,093,317.08 -48,904,373.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225,603,986.72 -81,153,480.96 144,450,505.76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422,333,777.12 -82,082,411.02 340,251,366.10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57,544,127.95 -57,544,127.95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122,202,425.30 43,188,346.15 -79,014,079.15

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1,836,804.33 -40,845,527.74 80,991,276.59

2.基金赎回款 -244,039,229.63 84,033,873.89 -160,005,355.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300,131,351.82 -96,438,192.82 203,693,159.00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第14页共35页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11号《关于准予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971571_B2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49,366,591.33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8,376.62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49,384,967.95元,折合249,384,967.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其中,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在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

准日(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当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或当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15页共35页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

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第16页共35页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差错更正。

6.4.6税项

6.4.6税项

6.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

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第17页共35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

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第18页共35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和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

1日至2016年6月30日)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和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

1日至2016年6月30日)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和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

1日至2015年6月30日)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第19页共35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

30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27,688.80 1,102,520.6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7,478.78 133,482.40

注: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

30日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2,091.51 242,554.48

注: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第20页共35页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8,357,207.81 35,692.69 11,691,582.1 51,655.00

9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复牌

股票 股票 停牌 停牌 期末估 复牌开 数量 期末 期末 备注

代码 名称 日期 原因 值单价 日期 盘单 (单位: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60350韦尔股 2017- 重大事 20.15- - 1,657.00 11,632.14 33,388.55-

1 份 06-05 项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第21页共35页

截至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136,561,650.18 94.22

其中:股票 136,561,650.18 94.2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357,207.81 5.77

7 其他各项资产 18,981.60 0.01

8 合计 144,937,839.59 100.00

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第22页共35页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30,881,169.03 90.6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0,881,169.03 90.61

7.2.2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2,967.70 0.04

C 制造业 542,438.45 0.3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第23页共35页

E 建筑业 38,778.24 0.03

F 批发和零售业 417,517.00 0.2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138.16 0.03

J 金融业 4,538,819.00 3.1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822.60 0.04

S 综合 - -

合计 5,680,481.15 3.93

7.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深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1,054,550 17,948,441.00 12.43

2 600837 海通证券 1,084,168 16,099,894.80 11.15

3 601211 国泰君安 604,273 12,393,639.23 8.58

4 601688 华泰证券 437,780 7,836,262.00 5.42

5 000776 广发证券 396,701 6,843,092.25 4.74

6 600958 东方证券 417,294 5,804,559.54 4.02

7 601901 方正证券 551,573 5,477,119.89 3.79

8 600999 招商证券 306,583 5,279,359.26 3.65

9 601377 兴业证券 628,135 4,667,043.05 3.23

10 000166 申万宏源 806,258 4,515,044.80 3.13

第24页共35页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0909 华安证券 145,700 1,470,113.00 1.02

2 601375 中原证券 107,600 1,082,456.00 0.75

3 601881 中国银河 86,500 1,025,890.00 0.71

4 002670 国盛金控 60,400 960,360.00 0.66

5 000987 越秀金控 35,900 417,517.00 0.29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1211 国泰君安 10,288,944.00 5.65

2 601788 XD光大证 2,157,462.63 1.18

3 600909 华安证券 1,435,544.00 0.79

4 600030 中信证券 1,414,752.50 0.78

5 600837 海通证券 1,293,464.00 0.71

6 600958 东方证券 1,107,000.00 0.61

7 601375 中原证券 1,076,816.00 0.59

8 601881 中国银河 1,041,225.00 0.57

9 002670 国盛金控 935,190.40 0.51

10 000750 国海证券 921,121.00 0.51

11 002500 山西证券 772,618.00 0.42

12 600109 国金证券 637,799.00 0.35

13 601688 华泰证券 635,447.00 0.35

14 000776 广发证券 589,751.00 0.32

15 601555 东吴证券 536,567.10 0.29

16 000166 申万宏源 502,167.00 0.28

17 002736 国信证券 493,217.00 0.27

18 002797 第一创业 487,320.00 0.27

19 600999 招商证券 469,484.00 0.26

20 000987 越秀金控 420,895.16 0.23

注: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第25页共35页

费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0030 中信证券 8,121,911.40 4.46

2 600837 海通证券 7,708,240.90 4.23

3 600999 招商证券 4,358,064.00 2.39

4 601211 国泰君安 4,083,205.00 2.24

5 601688 华泰证券 3,637,322.28 2.00

6 000776 广发证券 3,199,827.44 1.76

7 000166 申万宏源 2,453,952.78 1.35

8 002736 国信证券 2,286,630.42 1.26

9 601377 兴业证券 2,268,765.56 1.25

10 601901 方正证券 2,190,487.00 1.20

11 600958 东方证券 2,123,565.40 1.17

12 000783 长江证券 2,039,911.01 1.12

13 601099 太平洋 1,995,181.45 1.10

14 002673 西部证券 1,617,470.98 0.89

15 000728 国元证券 1,459,499.50 0.80

16 601555 东吴证券 1,425,424.00 0.78

17 601788 光大证券 1,405,712.00 0.77

18 601198 东兴证券 1,287,480.00 0.71

19 600109 国金证券 1,274,038.12 0.70

20 600369 西南证券 1,142,821.00 0.63

注: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1,036,523.84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60,405,651.47

注: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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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第27页共35页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2016年11月28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7号),原因为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2017年5月23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 】59号),原因为公司在融资融券业

务开展过程中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09,653.15 元,并处罚款 2,548,265.75 元;2017年5月24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17]57号),原因为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 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2016年11月26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8号),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的处罚,原因为公司存在未能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7月27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91 号),原因为公司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 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被证监会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2,078 万元、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866.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19.94

5 应收申购款 4,495.3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第28页共35页

8 其他 -

9 合计 18,981.60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7.12.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的基金份

户数(户)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华安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 216 182,044.84 32,336,071.00 82.23% 6,985,614.00 17.77%

分级A

华安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 2,278 17,261.49 426,017.00 1.08% 38,895,668.00 98.92%

分级B

华安中证全指 5,143 12,081.80 3,000,605.70 4.83% 59,136,082.08 95.17%

第29页共35页

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

合计 7,637 18,433.95 35,762,693.70 25.40% 105,017,364.08 74.60%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1,533,776.00 29.33%

万能-个险万能

2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8,336,229.00 21.20%

万能-团体万能

3 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 4,477,673.00 11.39%

司-千象子基金7号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3,953,810.00 10.06%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1,616,918.00 4.11%



6 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 1,145,170.00 2.91%

司-千象子基金4号

7 王雁波 1,000,000.00 2.54%

8 李德芳 840,683.00 2.14%

9 朱洪宏 648,358.00 1.65%

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

10 司-大浪淘金千象全景 645,231.00 1.64%

5号私募投资基金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朱洪宏 1,374,705.00 3.50%

2 黄东 1,137,200.00 2.89%

3 黄森棋 977,847.00 2.49%

4 贾贤业 838,700.00 2.13%

5 柳强 730,486.00 1.86%

6 许功珍 712,200.00 1.81%

7 汤凤美 660,000.00 1.68%

8 李筱容 589,075.00 1.50%

9 董卫民 528,991.00 1.35%

10 欧静虹 518,445.00 1.32%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第30页共35页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 -

指数分级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 -

员持有本基金 指数分级B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124.43 0.00%

指数分级

合计 124.43 0.00%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分级A 公司指数分级B 公司指数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 101,534,190.00 101,534,190.00 46,316,587.95

9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4,598,738.00 44,598,738.00 80,960,776.3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18,044,718.8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47,422,913.4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5,277,053.00 -5,277,053.00 10,554,106.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321,685.00 39,321,685.00 62,136,687.78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年8月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章国富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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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光大证券 1 - - - --

万联证券 1 - - - --

中山证券 1 - - - --

财达证券 1 - - - --

中信建投 1 - - - --

中银国际 1 - - - --

华泰证券 1 - - - --

兴业证券 1 - - - --

银河证券 1 - - - --

中泰证券 1 - - - --

财富证券 1 - - - --

申万宏源 1 - - - --

国信证券 1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广州证券 2 - - - --

瑞银证券 1 - - - --

湘财证券 1 - - - --

中信证券 1 - - - --

上海证券 2 - - - --

国盛证券 1 - - - --

华安证券 1 - - - --

东北证券 1 - - - --

联讯证券 1 - - - --

长江证券 1 - - - --

海通证券 1 38,761,578.74 42.76% 36,098.77 42.99%-

天风证券 2 15,470,462.01 17.07% 14,098.30 16.79%-

广发证券 1 11,288,702.10 12.45% 10,513.25 12.52%-

第32页共35页

招商证券 3 9,267,312.00 10.22% 8,630.62 10.28%-

中金公司 1 8,890,059.57 9.81% 8,279.45 9.86%-

西南证券 1 3,899,764.46 4.30% 3,553.77 4.23%-

申万宏源 2 1,593,112.00 1.76% 1,451.89 1.73%-

方正证券 1 979,212.00 1.08% 892.37 1.06%-

国泰君安 1 497,835.38 0.55% 453.68 0.54%-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第33页共35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中山证券 - - - - - -

财达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财富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广州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华安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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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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