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提示性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方正证券”)管理的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20年9月7日成立,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及《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3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本集合计划将于2023年9月7日到期。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的中请,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变更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富邦基金”)。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本次变更将同步调低托管费率和原A类计划份额管理费率并取消业绩报酬。2023年8月18日,我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92号),准予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现管理人特就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事项提示如下,请各位投资者仔细阅读并充分评估:一、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及程序1、产品名称变化:由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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