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份额)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2 月 21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2 月 2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信达价值精选 基金代码 970021
下属基金简称 信达价值精选 A 下属基金代码 970020
基金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暂未上市
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A 类份额不开放
申购)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 年 4 月 12 日
徐华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程媛媛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6 月 11 日
本产品为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参照《基
其他 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
行变更。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集合计划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
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境内依法发行
投资范围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本集
合计划不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
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
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集合计划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集合计划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框架,自上而下灵活配置大
主要投资策略 类资产,自下而上精选投资标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集中资金进行优质证券
的投资管理,同时进行高效的流动性管理,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本集合计划 A 类计划份额不开放申购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 年 0.60%
赎回费
1 年≤N<2 年 0.40%
2 年≤N<3 年 0.10%
N≥3 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0%
业绩报酬 份额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 8%以上部分按照 2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可以在集合计
其他费用 划财产中列支的信息披露费用、银行汇划费用等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具体详见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可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 险、政策变更风险、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与其他风险。其中,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 本集合计划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因此股票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集
合计划业绩表现,集合计划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 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即证券的流动性下降从而给证券持有人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 等)的可能性。
2)证券提前赎回风险:若某些交易赋予 SPV 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向投
资者收购部分或全部证券的权利,则在市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SPV 有可能行使这一权利从而使投资 者受到不利影响。
3)再投资风险:指证券因某种原因被提前清偿,投资者不得不将证券提前偿付资金再做其他投 资时面临的再投资收益率低于证券收益率导致投资者不能实现其参与证券化交易所预计的投资收益 目标的可能性。
4)SPV 违约风险:在以债务工具(债券、票据等)作为证券化交易载体,也即交易所发行的证
券系债权凭证的情况下,SPV 系投资者的债务人,其应就证券的本息偿付对投资者负责。
3.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基差风险。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因 基差波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风险被称为基差风险。
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 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 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3)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风险是由于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的结构不 完全一致,导致投资组合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所带来的风险。
4)衍生品模型风险。本基金在构建股指期货组合时,可能借助模型进行期货合约的选择。由于 模型设计、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按模型结果调整股指期货合约或者持仓比例也可能将 给本基金的收益带来影响。
4.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 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 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 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科创板股票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 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 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科创板股票市场风险加大。
3)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投资门槛高,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 A 股其他板块,且机构
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将会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对于参与科创 板新股网下申购中签的获配账户,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一定的比例进行锁定,锁定期间获配的 股份无法进行交易,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4)投资集中的风险: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 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 特征较为相似,基本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较大 波动。
6)股价波动风险: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 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
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 6 个
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 20%以内。因此,导致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7)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 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股票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5.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到期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 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 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集合计划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 合同的当事人。
本集合计划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集合计划,由于管理人可能计提业绩报酬,投资者实际赎回
本资料概要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集合计划经理开始担任本集合计划经理的日期为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
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集合计划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集合计划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集合计划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集合计划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cindasc.com),客服电话为 95321。
1.集合计划合同及其更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4.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