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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A (0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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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A001362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5-05-25     基金规模:0.12亿份     基金经理: 陈健宾 曾理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37%
  • 近一月增长率
    0.93%
  • 近一季增长率
    2.25%
  • 近半年增长率
    1.87%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0%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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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2页共45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1362

交易代码 0013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5,363,752.7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

A类 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362 00137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79,744,379.02份 5,619,373.7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寻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

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

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强调金融

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

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

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投资制度的要求提

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

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

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以及投研部门的支持,筛选出价值优

势明显的优质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利用基金管

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

挖掘出受益于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和投资主题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单利年化)。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

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3页共45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皞阳 张志永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1

传真 0755-22381339 021-6215921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第4页共45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2016年 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指标 日)-2015年12月31日

景顺长城领先回 景顺长城领先回 景顺长城领先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

报混合A类 报混合C类 回报混合A类 混合C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297,234.75 31,548,348.86 1,422,894.69 -5,372,659.78

本期利润 16,036,190.23 15,145,585.33 20,334,824.60 1,136,280.0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0.0238 0.0272 0.0129 0.0009

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5.39% 4.17% 2.00% 17.40%

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 2016年末 2015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0.0747 0.2233 0.0001 0.1541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5,585,943.16 6,873,947.16 1,087,298,307 1,475,326,891.20

.4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5 1.223 1.020 1.17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A类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第5页共45页

过去三个月 0.56% 0.13% 1.07% 0.02% -0.51% 0.11%

过去六个月 2.87% 0.11% 2.16% 0.01% 0.71% 0.10%

过去一年 5.39% 0.10% 4.38% 0.01% 1.01% 0.09%

自基金合同 7.50% 0.10% 7.43% 0.01% 0.07% 0.09%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C类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49% 0.14% 1.07% 0.02% -0.58% 0.12%

过去六个月 2.69% 0.11% 2.16% 0.01% 0.53% 0.10%

过去一年 4.17% 0.10% 4.39% 0.01% -0.22% 0.09%

自基金分级 22.30% 0.72% 7.31% 0.01% 14.99% 0.71%

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6页共45页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于2015年6月

1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

第7页共45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第8页共45页

注:2015年A类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2015年5月25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C类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

间是2015年6月1日(C类份额增设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5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第9页共45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62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 第10页共45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

于交通银行、长城证

券金融研究所,着重

本基金的 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

基金经理、2015年5月 研究,并担任金融研

毛从容 公司副总 25日 2016年6月17日 16年 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

经理 长。2003年3月加

入本公司,担任研究

员等职务;自

2005年6月起担任

基金经理。

工学硕士。曾任职于

壳牌(中国)有限公

司。2011年9月加

本基金的 2015年7月 入本公司,先后担任

万梦 基金经理 4日 - 5年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

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和

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自2015年7月起担

任基金经理。

第11页共45页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第12页共45页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第13页共45页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我国经济基本面整体维持稳定。随着权威人士定调经济L型走势,政策面导向从

需求侧刺激逐步转向供给侧改革,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超预期,部分行业企业盈利温和改善,制造业投资增速先降后升。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火爆,引来各地政府密集出台调控政策,对房地产销售形成打压,但房地产投资增速短期未见下降,对经济暂未形成拖累。全年CPI较为温和,PPI在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行及国内供给侧改革影响下明显回升。央行货币政策全年先稳健宽松后稳中趋紧,政策重心一度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去杠杆,8月央行重启14天、28天逆回购及1年MLF等缩短放长操作成为代表性节点。

债券市场方面,1季度在配置需求主导下,债券收益率逐步下行。随后受大宗商品价格飙涨,

引发通胀预期,地产销量猛增,基建发力,经济复苏预期起来,货币政策处于暂歇期,债市整体调整。4月违约风险升温,信用风险向流动性风险蔓延,债市加速去杠杆。6月大宗商品价格开始掉头向下,经济企稳预期被打破,CPI再度掉到2%以下, 6月末英国公投退欧推升全球不确定性,避险情绪上升,海外带动国内债券走牛,一直持续到8月中旬。十一期间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对经济悲观预期再起,债市收益率再下一城,超长久期利率债以及过剩产能信用债表现突出。但是接近年底,货币政策控杠杆、 防风险的意图明显,表外理财纳入MPA考核、同业理财监管加强等信息不断冲击市场,配合央行持续净回笼,债市从10月下旬开始持续调整,直至央行再次投放流动性,市场才得以平稳下来。全年来看,债券收益率呈先缓慢下行后快速上行走势,截至2016年12月31日,10年期国债、10年期金融债、5年期AAA中票、5年期AA中票分别上行18BP、55BP、66BP和20BP至3.01%、3.68%、3.98%和4.57%。

权益市场方面,2016年股票市场在年初熔断机制和汇率贬值影响下快速下跌,后随着经济

企稳而小幅回暖;2季度货币政策边际上宽松有限、金融监管加强,股票市场进入弱势震荡;

3季度市场整体博弈特征明显,指数区间震荡缺乏趋势,但如银行、地产等高股息率品种受到市

场追捧走出独立行情,相对而言高估值中小盘个股则表现较差。10-11月股票市场受益于经济基

本面企稳、企业盈利温和回升、海外特朗普财政刺激政策、险资频频举牌等利好,温和持续上行。

而进入12月后,资金面紧张、债市快速调整、险资举牌遭监管层叫停等因素再造成A股出现明

显回调。全年来看,沪深300、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11.3%、22.9%和27.7%。

2016年本基金规模有较大波动,债券操作思路主要以流动性好的中高等级信用债配置为主,

适时地参与了利率债的波段性机会。下半年由于对债券市场较为谨慎,逐步地降低了债券杠杆和久期,卖出信用资质偏弱的信用债。权益方面,本基金在年初股票仓位较低,下半年略有加仓,由于组合以绝对收益为目标,主要增加了较为稳健的高股息率大盘蓝筹股以及估值合理业绩确定 第14页共45页

的白马成长股,并积极参与了新股的一级市场申购。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6年,领先回报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8%。

2016年,领先回报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预计中国经济弱企稳,全年增速有望保持6.5%,主要基于房地产投资不会断

崖式下滑的判断。目前去产能进展顺利且还将延续,社会库存普遍偏低,PPI回升带动企业经营

状况好转,预计2017年制造业投资将会继续回升。PPP、地方债、政策性银行等准财政尚有空间,

全年财政加码概率较大,基建投资将继续为稳经济促改革保驾护航。资金面上,在上半年经济下行压力不大的前提下,防风险、控泡沫依然是短期重点,货币政策稳中偏紧。

具体操作来看,债券依然偏谨慎。前期推动收益率持续下行的配置力量可能减弱,而经济基本面和资金面短期均不支持收益率下行。因此具体操作以防御为主,缩短久期控制杠杆。考虑到我国经济中长期仍有下行压力,利率债在超调后可关注交易性机会。但信用债则需关注信用利差扩大的风险。在强监管的大环境下,表外理财增速将受到影响,以往委外资金信用债加杠杆的盈利模式难以延续,卸杠杆的过程将带来信用债的调整。另外,2016年4季度利率快速上行,大量信用债发行人资金成本抬升,甚至被迫取消发行,对于部分资质较弱的中低等级发行人来说,信用风险还在上升,在信用债的配置上需严控信用风险,坚持以中高等级配置为主。

权益方面,货币增长稳中趋紧限制了市场整体估值上行空间,细观可能的增量资金,将来主要源于养老金入市、保险配置资金、加入MSCI后的海外配置资金等,风格上有望更加趋向于估值合理的大盘蓝筹及白马成长股。从企业盈利改善角度来看,由于2017年经济看不到强增长,供给侧改革带来的涨价虽然带动了部分行业盈利改善,但也同时挤压了更下游行业,因此结构性机会仍将是A股市场的主要特征。组合将坚持精选个股,主要投资于估值合理的大盘蓝筹及白马成长股,同时继续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申购。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 第15页共45页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片、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投资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 第16页共45页

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第17页共45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18页共45页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第19页共45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934,701.00 364,004,557.72

结算备付金 246,875.83 571,925.36

存出保证金 80,737.24 198,540.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7,269,801.66 1,231,614,999.69

其中:股票投资 65,566,801.66 56,542,496.8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01,703,000.00 1,175,072,502.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4,334,299.75 947,502,941.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559,178.00

应收利息 7,246,039.07 18,710,992.1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363.75 2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24,133,818.30 2,565,183,134.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0,277.78 -

应付赎回款 64,253.25 12,430.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4,965.75 1,777,809.79

应付托管费 44,370.71 222,226.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61.11 249,166.29

应付交易费用 49,794.05 147,302.88

应交税费 - -

第20页共45页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59,005.33 149,000.13

负债合计 1,673,927.98 2,557,936.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85,363,752.76 2,322,282,711.90

未分配利润 37,096,137.56 240,342,48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2,459,890.32 2,562,625,198.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4,133,818.30 2,565,183,134.85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485,363,752.76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份

额总额为479,744,379.02份,份额净值1.075元;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5,619,373.74份,

份额净值1.223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

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6,257,194.16 40,340,450.18

1.利息收入 48,064,640.44 47,709,525.0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22,365.30 13,751,230.88

债券利息收入 41,749,055.59 29,624,445.1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893,219.55 4,333,849.0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832,892.92 -42,349,780.8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4,495,472.86 -36,785,891.4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89,583.52 -5,575,138.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547,836.54 11,249.1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7,663,808.05 25,420,869.71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第21页共45页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23,468.85 9,559,836.26

列)

减:二、费用 15,075,418.60 18,869,345.56

1.管理人报酬 11,022,804.54 13,657,183.70

2.托管费 1,377,850.59 1,707,147.98

3.销售服务费 1,340,514.74 1,494,727.71

4.交易费用 399,562.58 765,330.22

5.利息支出 465,915.34 966,060.7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65,915.34 966,060.73

6.其他费用 468,770.81 278,895.2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1,181,775.56 21,471,104.6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1,181,775.56 21,471,104.62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322,282,711.90 240,342,486.79 2,562,625,198.69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31,181,775.56 31,181,775.56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836,918,959.14 -234,428,124.79 -2,071,347,083.93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08,948,154.39 91,282,617.36 900,230,771.75

2.基金赎回款 -2,645,867,113.53 -325,710,742.15 -2,971,577,855.6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第22页共45页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85,363,752.76 37,096,137.56 522,459,890.32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12,023,927.78 - 212,023,927.78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21,471,104.62 21,471,104.62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110,258,784.12 218,871,382.17 2,329,130,166.29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595,099,214.47 227,825,599.08 9,822,924,813.55

2.基金赎回款 -7,484,840,430.35 -8,954,216.91 -7,493,794,647.2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322,282,711.90 240,342,486.79 2,562,625,198.69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03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 第23页共45页

发起人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467014_H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12,011,471.49元,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2,456.29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12,023,927.78元,折合212,023,927.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单利年化)。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

第24页共45页

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税项

7.4.6.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7.4.6.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

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第25页共45页

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第26页共45页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12月3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1,022,804.54 13,657,183.70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34,242.16 294,563.66

客户维护费

注: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于2016年12月31日,应付基金管理费的金额为人民币354,965.75元(2015年12月31日:

人民币1,777,809.79元)。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12月3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377,850.59 1,707,147.98

的托管费

注:1)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于2016年12月31日,应付基金托管费的金额为人民币44,370.71元(2015年12月31日:

第27页共45页

人民币222,226.23元)。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 合计

混合A类 混合C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 1,327,447.67 1,327,447.67

公司

兴业银行 - - -

长城证券 - - -

合计 - 1,327,447.67 1,327,447.6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

混合A类 混合C类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 1,258,366.65 1,258,366.65

公司

兴业银行 - - -

长城证券 - - -

合计 - 1,258,366.65 1,258,366.65

注:1)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应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00.23元;其中,应

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100.23元,应支付兴业银行人民币0.00元,应支付长

城证券人民币0.00元(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应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248,255.11元;其中,应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248,255.11元,应支付兴业

银行人民币0.00元,应支付长城证券人民币0.00元。)

第28页共45页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名称 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4,934,701.00 649,815.83 64,004,557.72 10,442,119.81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 数量 期末 期末估值总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限类型 价格 值单价(单位:股)成本总额 额 备注

2016 2017

中原年 年 新股流

601375证券 4.00 4.00 26,695 106,780.00106,780.00 -

12月 1月 通受限

20日 3日

太平2016 2017 新股流

603877鸟 21.30 21.30 3,180 67,734.00 67,734.00 -

年 年 通受限

第29页共45页

12月 1月

29日 9日

2016 2017

常熟年 年 新股流

603035汽饰 10.44 10.44 2,316 24,179.04 24,179.04 -

12月 1月 通受限

27日 5日

2016 2017

华统年 年 新股流

002840股份 6.55 6.55 1,814 11,881.70 11,881.70 -

12月 1月 通受限

29日 10日

2016 2017

道恩年 年 新股流

002838股份 15.28 15.28 681 10,405.68 10,405.68 -

12月 1月 通受限

28日 6日

2016 2017

美联年 年 新股流

300586新材 9.30 9.30 1,006 9,355.80 9,355.80 -

12月 1月 通受限

26日 4日

2016 2017

万里年 年 新股流

300591马 3.07 3.07 2,397 7,358.79 7,358.79 -

12月 1月 通受限

30日 10日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2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第30页共45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5,329,106.65 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01,940,695.01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2,420,282.01元,

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199,194,717.68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或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将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净转入(转出)第三层次。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7年3月27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第31页共45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65,566,801.66 12.51

其中:股票 65,566,801.66 12.51

2 固定收益投资 401,703,000.00 76.64

其中:债券 401,703,000.00 76.6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4,334,299.75 8.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81,576.83 0.99

7 其他各项资产 7,348,140.06 1.40

8 合计 524,133,818.30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443,233.00 0.85

C 制造业 26,096,737.65 4.9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5,685,225.90 1.09



E 建筑业 15,592.23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17,186.28 1.2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8,391,721.60 3.52

K 房地产业 4,417,105.00 0.8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第32页共45页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5,566,801.66 12.55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313,700 5,521,120.00 1.06

2 601328 交通银行 941,500 5,432,455.00 1.04

3 000625 长安汽车 321,335 4,800,744.90 0.92

4 600028 中国石化 821,300 4,443,233.00 0.85

5 001979 招商蛇口 269,500 4,417,105.00 0.85

6 000333 美的集团 149,200 4,202,964.00 0.80

7 002415 海康威视 162,900 3,878,649.00 0.74

8 601333 广深铁路 712,204 3,610,874.28 0.69

9 600104 上汽集团 152,725 3,581,401.25 0.69

10 000568 泸州老窖 108,000 3,564,000.00 0.6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28 中国石化 15,498,286.00 0.60

第33页共45页

2 600036 招商银行 8,295,246.00 0.32

3 000001 平安银行 7,994,162.87 0.31

4 601328 交通银行 7,498,925.00 0.29

5 000625 长安汽车 6,997,972.00 0.27

6 000568 泸州老窖 6,494,542.90 0.25

7 001979 招商蛇口 6,219,195.00 0.24

8 002508 老板电器 4,999,173.24 0.20

9 600240 华业资本 4,996,543.18 0.19

10 600674 川投能源 4,253,625.00 0.17

11 601139 深圳燃气 3,999,910.00 0.16

12 600048 保利地产 3,999,721.00 0.16

13 000089 深圳机场 3,999,224.00 0.16

14 002415 海康威视 3,997,613.00 0.16

15 000333 美的集团 3,995,215.00 0.16

16 600104 上汽集团 3,396,182.75 0.13

17 600015 华夏银行 2,999,386.00 0.12

18 002533 金杯电工 2,998,985.28 0.12

19 000858 五粮液 2,996,957.00 0.12

20 601333 广深铁路 2,823,906.60 0.11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22,443,623.16 0.88

2 600036 招商银行 13,716,016.81 0.54

3 600028 中国石化 11,471,117.04 0.45

4 002400 省广股份 6,928,811.24 0.27

5 000001 平安银行 6,002,322.17 0.23

6 002508 老板电器 5,572,930.68 0.22

7 002533 金杯电工 3,976,526.77 0.16

8 600240 华业资本 3,909,779.71 0.15

9 600048 保利地产 3,901,395.31 0.15

10 000568 泸州老窖 3,444,576.45 0.13

11 600674 川投能源 2,411,292.02 0.09

第34页共45页

12 601328 交通银行 2,304,000.00 0.09

13 000625 长安汽车 2,161,992.65 0.08

14 001979 招商蛇口 2,000,000.00 0.08

15 000600 建投能源 1,964,979.00 0.08

16 601021 春秋航空 1,674,938.50 0.07

17 603508 思维列控 1,420,064.23 0.06

18 300496 中科创达 1,258,493.00 0.05

19 000651 格力电器 1,008,173.10 0.04

20 000089 深圳机场 1,000,698.00 0.04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2,754,039.1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3,968,420.29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9,987,000.00 1.9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80,000.00 3.8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80,000.00 3.82

4 企业债券 50,085,000.00 9.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99,985,000.00 38.28

6 中期票据 121,666,000.00 23.2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01,703,000.00 76.8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第35页共45页

比例(%)

1 101460028 14吉视传媒 300,000 31,335,000.00 6.00

MTN001

2 1280167 12赣水投债 300,000 31,047,000.00 5.94

3 041660038 16深燃气 300,000 29,997,000.00 5.74

CP002

4 011698084 16厦翔业 300,000 29,979,000.00 5.74

SCP008

5 011698222 16松江城投 300,000 29,907,000.00 5.72

SCP00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第36页共45页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0,737.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246,039.07

5 应收申购款 21,363.7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348,140.06

第37页共45页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第38页共45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例 额比例

景顺长城

领先回报 1,472 325,913.30 471,790,663.54 98.34% 7,953,715.48 1.66%

混合A类

景顺长城

领先回报 499 11,261.27 - - 5,619,373.74 100.00%

混合C类

合计 1,971 246,252.54 471,790,663.54 97.20% 13,573,089.22 2.8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A类 9.35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C类 19.94 0.00%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合计

29.29 0.0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第39页共45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领先回 景顺长城领先回

报混合A类 报混合C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5日)基金 212,023,927.78 -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65,775,297.47 1,256,507,414.4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77,091,146.31 331,857,008.0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63,122,064.76 1,582,745,048.7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9,744,379.02 5,619,373.74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第40页共45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黄卫明先生辞去本公司督察长一职。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2月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杨皞阳先生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2月20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毛从容女士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7月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赵如冰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一职,聘任杨光裕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于2016年7月13日变更为杨光裕先生,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7月15日发布了公告。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第41页共45页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2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

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 2 241,491,264.11 100.00% 224,901.96 100.00%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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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 75,066,449.66 100.00%45,400,000.00 100.00% - -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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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自2016年2月18日起对本基金开通同一基

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即A/C类)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关于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间相互

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与不同基金间相互转换的业务规则一致。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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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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