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7年10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邦纯债债券或本基金)由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于2016年8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8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并经2016年11月23日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2017年6月2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和提示性公告,详见《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6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纯债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A类:000947;C类:0021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力争为投资者
提供稳健持续增长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个
券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债券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1、久期策略: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
2、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
5、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6、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债性和股性,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并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控制投资风险。首先,本基金将仔细甄别发行人资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其次,将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上限。第三,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品种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比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9、个券挖掘策略
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10、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国债期货合约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有效管理市场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7年06月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最后运作日负债:最后运作日
银行存款8,609,589.71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80,376.35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5,764.24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1,263,805.9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1,263,805.90应付赎回款10,083,601.0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付管理人报酬10,119.80
基金投资应付托管费3,614.22
衍生金融资产应付销售服务费1,428.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付交易费用
应收证券清算款8,998,004.64应付税费
应收利息4,378.31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其他负债270,892.75
其他资产负债合计10,369,656.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8,185,436.29
未分配利润406,826.32
所有者权益合计8,592,262.61
资产合计:18,961,919.15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18,961,919.15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4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34号文准予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0日生效。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16年11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名称、基金的类别、基金的存续条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及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用、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其他部分条款,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事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定于2016年11月24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德
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2017年6月27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
于2017年6月28日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2017年6月2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7年6月28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但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262.98元、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21.72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56元,共计人民币286.26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于划款当日按实际金额划入托管账户。应收TA申购款利息人民币2,400.00元,
已于2017年7月27日划入托管账户。剩余应收利息为应收债券利息,参见资产处置情况(4)。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清算备付金为人民币80,376.35元,于2017年7月4日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5,764.24元,于2017年7月4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263,805.90元,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1,692.05元,明
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平台债券名称债券代码终止日
估值单价数量终止日
成本总额终止日
估值总额终止日
应收利息
交易所15国债1201951299.3211,550.001,145,298.001,147,146.001,468.59
交易所16凤凰EB13200793.94330.0033,000.0031,000.20173.59
交易所骆驼转债113012108.43790.0079,000.0085,659.7049.87
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17年6月28日完成变现,共发生处置损失人民币1,495.71元,交易费用人
民币1.27元。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人民币1,264,088.6元于2017年6月29日划入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8,998,004.64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6月28日划入托管账
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0,119.80元,该款项于2017年7月5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614.22元,该款项于2017年7月5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428.75元,该款项于2017年7月5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及赎回费共人民币10,083,693.77元,该款项于2017年6月28日、
2017年6月29日支付完毕。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0,800.00元,为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该款项于2017年
07月05日和2017年07月13日支付完毕。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260,000.00元,为预提审计费及信息披露费。其中预提审计费
为人民币100,000.00元,已于2017年07月05日和2017年7月25日支付完毕;预提信息披露费为
160,000.00元,已于2017年07月04日,2017年7月10日和2017年7月26日支付完毕。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7日止清算期间
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1,891.25
赎回费收入17.02
清算收入小计(1)1,908.27
二、清算费用
银行划款手续费8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亏损1,496.98
清算费用小计(2)1,576.98
三、清算净收益(1)-(2)331.29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2017年6月27日基金净资产8,592,262.6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331.29
减:2017年6月28日确认的净赎回款6,510,926.04
二、2017年7月27日基金净资产2,081,667.8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7年7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081,667.86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清算起始日2017年6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截至2017年07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中应收利息部分为2,089.88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在清算款划出日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2017年07月27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
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清算起始日2017年6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属份额持有人所有。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db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德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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