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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招商招恒纯债A (0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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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恒纯债A002817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6-08     基金规模:18.45亿份     基金经理: 欧阳倩蓉 王闯 
基金全称: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5%
  • 近一月增长率
    0.13%
  • 近一季增长率
    1.01%
  • 近半年增长率
    2.09%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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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0.8293 6.20%
前海开源金银珠宝混合A 1.7250 5.89%
前海开源金银珠宝混合C 1.6880 5.83%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 2.5233 5.73%
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A 1.2172 5.65%
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C 1.1842 5.65%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C 1.1360 5.48%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A 1.1580 5.46%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LOF) 2.9620 5.41%
银华同力精选混合 0.9494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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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招商招轩纯债A 1.5086 12.82%
招商招轩纯债C 1.4188 12.82%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1.5526 7.36%
招商丰嘉混合A 1.322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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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招商招益宝货币B 0.8923 2.31%
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 0.4884 2.20%
招商招益宝货币A 0.8266 2.06%
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 0.4229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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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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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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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2016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1页共33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招商招恒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2817

交易代码 0028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00,014,995.14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招恒纯债A 招商招恒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817 0028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199,999,819.07份 15,176.0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

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

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

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具体包括:久期

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资

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个券挖掘策略。本基金以持有到期中小企业私募债

为主,以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投资目的,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

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潘西里 张志永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3196666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cmf@cmfchina.com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 95561

传真 0755-83196475 021-6215921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mfchin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第2页共33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招商招恒纯债A 招商招恒纯债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8,417,797.88 154.28

本期利润 -6,594,883.85 -18.7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8 -0.001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07% -0.1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11 -0.011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097,724,938.53 15,008.3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9 0.98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招恒纯债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05% 0.10% -1.79% 0.15% 0.74% -0.05%

过去六个月 -0.17% 0.08% 0.37% 0.11% -0.54% -0.03%

自基金合同 -0.07% 0.07% 1.03% 0.11% -1.10% -0.04%

生效起至今

招商招恒纯债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10% 0.10% -1.79% 0.15% 0.69% -0.05%

过去六个月 -0.32% 0.08% 0.37% 0.11% -0.69% -0.03%

第3页共33页

自基金合同 -0.13% 0.07% 1.03% 0.11% -1.16% -0.04%

生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4页共33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

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第5页共33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第6页共33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故本报告期净值

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招商招恒纯债A

年度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计

2016 0.1040 95,679,992.83 5.46 95,679,998.29 -

合计 0.1040 95,679,992.83 5.46 95,679,998.29 -

单位:人民币元

招商招恒纯债C

年度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计

2016 0.0981 148.81 0.09 148.90 -

合计 0.0981 148.81 0.09 148.90 -

第7页共33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目

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资格;2004年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同时拥有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专户理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6只基金,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快速增长。

截至2016年底,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3455亿元,行业排名第9,非货币基金管理规模行业排名

第7。

2016年度获奖情况如下:

金贝奖2016中国最佳基金公司《21世纪经济报道》

金帆奖综合实力十强基金公司《21世纪经济报道》

金帆奖基金公司最佳风控能力奖《21世纪经济报道》

华量奖公募量化先锋奖《每日经济新闻》

波特菲勒最佳债券型基金产品奖(招商双债增强)《新浪网》

金鼎奖最具创新力公司《每日经济新闻》

金鼎奖最佳对冲型产品(复合策略)《每日经济新闻》

观察家金融峰会年度卓越竞争力基金公司《经济观察报》

2016年度北京金融业十大卓越品牌品牌推广卓越奖 北京品牌协会、《北京商报》

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金融金桔奖最具竞争力互联网基金公司 《时代周报》

2016东方财富风云榜2016年度最佳基金公司《东方财富网》

2016东方财富风云榜2016年度最受欢迎基金组合(招商超越组合)《东方财富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许强 本基金的 2016年6月- 6 男,管理学学士。2008年9月加入

第8页共33页

基金经理 8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

计工作;2010年9月加入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核算部基

金会计,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

现任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

金、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

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招商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招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及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第9页共33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情况的监控与检查稽核、异常交易的监控等进行了规定。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合理设置了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规要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

5日内)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基金经理也对分析

中发现的溢价率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了合理性解释。根据分析结果,公司旗下组合的同向交易情况基本正常,没有发现有明显异常并且无合理理由的同向交易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在某指数型投资组合与某主动型投资组合之间发生过两次,原因是指数 第10页共33页

型投资组合为满足指数复制比例要求的投资策略需要。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分析:

2016年经济基本平稳,房地产销售和投资阶段性回暖,基建投资增速稳定,制造业投资持

续下滑。年内受低库存、需求不差和供给收缩驱动,工业品价格上涨,产能去化行业盈利能力改善。国际方面,美国总统大选特朗普获胜,减税、增支、贸易保护的组合政策引发市场对

2017年全球通胀和联储持续加息的担忧。

CPI全年低位震荡,PPI三季度走出通缩区间,四季度快速上行。CPI方面,服务类和居住

类价格对CPI拉动较大,食品价格表现弱势;PPI方面,供给侧改革收缩供给,叠加地产需求超

预期、基建和PPP项目持续落地,钢铁、煤炭等部分工业品价格出现暴涨。

2016年货币政策整体以稳健中性为主。受制于人民币兑美元贬值预期,全年仅1次降准,

央行整体以MLF/OMO/PSL等工具维持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并通过锁短放长等手段提升了资金成本,

主动引导金融去杠杆,对年底债券市场造成扰动。

债券市场回顾:

2016年债券市场大幅震荡:一季度地产景气度提升,经济需求端恢复力度强于预期,库存

及供给收缩工业品价格普遍上涨,通胀担忧加剧造成债券市场步入调整;二季度信用事件频发,避险情绪和流动性压力上升,信用利差拉大;三季度银行理财规模快速增长,银行协存和保险非标资产到期资金较多,英国脱欧全球避险情绪提升,配置资金出手压低长端收益率,信用利差也降至历史低位;四季度金融去杠杆背景下货币政策趋紧,供给侧收缩推动工业品涨价,通胀预期上行,资金面紧张,债市承压。全年来看,基本面不差、流动性趋紧、避险情绪反复是影响债市大幅震荡的重要驱动因素。

年初房地产市场表现强势且信贷投放较多,本基金在年初采取较谨慎的策略,不使用杠杆并降低久期,净值下跌程度有限。2季度随着权威人士讲话信贷投放明显收缩,且资金面逐渐宽松,本基金增加了杠杆并适度拉长久期。进入到4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态度明显转向,且资金经常性紧张,本基金持续降低仓位并缩短久期,在年末的大幅下跌行情中较好的控制了回撤幅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招恒纯债A份额净值为0.9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7%,同

第11页共33页

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3%,基金净值表现落后业绩比较基准1.10%;招恒纯债C份额净值

为0.9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3%,基金净值

表现落后业绩比较基准1.16%。主要原因是管理期内债券市场大幅波动,组合申赎资金对冲击成

本影响较大,拉低组合净值水平。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债券市场,多空因素继续博弈,市场料维持震荡。一方面,政策调控房地产市

场,财政赤字扩大空间有限,实体投资回报率低迷,经济仍有下行压力,中期来看基本面对债券市场仍有支撑。另一方面,中央去杠杆、防控金融风险的政策方针、通胀隐忧、联储持续加息预期、人民币贬值压力制约货币政策宽松空间,都对债券市场构成压力。

从资产配置的角度,债券市场大幅调整后已具备中期价值,机构配债需求依然存在。以目前调控力度及后续地产销售跟踪来看,居民按揭贷款将随着调控力度显着下降,房贷这一优质资产的减少或使银行自营资金配债需求增加,保险资金在大量协存和非标到期的背景下,也会逐步增加高等级债券配置。从政府财政的角度,低利率环境有助于减轻政府利息负担,地方债务置换还将继续,财政赤字仍要扩大,需要偏宽松的货币政策配合。整体上对2017年债券市场并不悲观,但需耐心等待配置时机,预留好安全边际。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 第12页共33页

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以2016年8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了2016年第一次利润分配,截至

2016年8月31日,招恒纯债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2,178,722.10元,当次最低应分配金额为

14,435,744.42元。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16年9月19日,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0049元,分红

金额为45,079,999.15元;招恒纯债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1.08元,当次最低应分配金额为

24.22元。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16年9月19日,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0049元,分红金额为

73.58元,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以2016年11月1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了2016年第二次利润分配,截至

2016年11月11日,招恒纯债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4,550,592.34元,当次最低应分配金额

为10,910,118.47。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5日,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0055元,分红

金额为50,599,999.14元;招恒纯债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7.02元,当次最低应分配金额为

17.40元。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5日,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0050元,分红金额为

75.32元,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第13页共33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第14页共33页

资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1,061,161.20

结算备付金 1,902,504.36

存出保证金 50,594.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8,903,395,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8,903,39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64,657,601.7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9,101,066,861.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10,862.56

应付托管费 770,287.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8

应付交易费用 45,762.5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00,000.00

负债合计 3,326,915.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200,014,995.14

未分配利润 -102,275,048.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97,739,946.91

第15页共33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101,066,861.95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招商招恒纯债基金A份额净值0.989元,基金份额总额

9,199,999,819.07份;招商招恒纯债基金C份额净值0.989元,基金份额总额15,176.07份;

总份额合计9,200,014,995.1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12,960,663.86

1.利息收入 214,837,619.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05,766.86

债券利息收入 211,402,866.2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2,328,986.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6,864,100.8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1,654,062.4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25,210,038.35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5,012,854.8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0.11

减:二、费用 19,555,566.50

1.管理人报酬 14,460,463.83

2.托管费 4,820,154.65

3.销售服务费 16.48

4.交易费用 59,462.5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15,469.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94,902.64

第16页共33页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594,902.6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00,018,113.67 - 200,018,113.67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6,594,902.64 -6,594,902.64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8,999,996,881.47 1.60 8,999,996,883.07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99,997,005.55 - 8,999,997,005.55

2.基金赎回款 -124.08 1.60 -122.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 -95,680,147.19 -95,680,147.19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9,200,014,995.14 -102,275,048.23 9,097,739,946.91

(基金净值)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金旭______ ______欧志明______ ____何剑萍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037号文) 批准,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 第17页共33页

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0,018,113.67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基金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6日募集,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人民币

200,018,113.67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0.00元,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及利

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200,018,113.67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020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

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自2016年6月8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第18页共33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第19页共33页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 ,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红利再投资和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第20页共33页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第21页共33页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4.4.12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7.4.4.13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

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 [2007] 21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所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所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第22页共33页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 125号文《关于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及同类型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2016年4月30日 (含)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

业税。

(b)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4月

30日(含) 前免征营业税。

(c)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 第23页共33页

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d)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e)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f)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从内地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7%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由内地上市公司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该内地基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不再扣缴所得税。

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内地基金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g)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h)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第24页共33页

7.4.8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8.1.3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8.1.4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4,460,463.83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12,060,348.00

客户维护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4,820,154.65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第25页共33页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招商招恒纯债A 招商招恒纯债C 合计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48 16.48

合计 - 16.48 16.48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招商招恒纯债C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兴业银行 - 97,745,100.00 - - - -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份额单位:份

招商招恒纯债A

本期末

关联方名称 2016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99,996,000.00 99.9900%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名称 2016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第26页共33页

兴业银行 31,061,161.20 1,103,130.1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7.4.10.1.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a)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

下表列示了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额: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资产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27页共33页

股票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8,903,395,000.00 - 8,903,395,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903,395,000.00 - 8,903,395,000.00

2016年,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之间没有发

生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b)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

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限售期间等情况时,本基金将相应进行估值方法的变更。根据估值方

法的变更,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可观察与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2016年,本基金上述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该变

更。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本基金在估计公允 价值时运用的主要方法和假设参见本年度报告正文附注7.4.4.4和7.4.4.5。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年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903,395,000.00 97.83

其中:债券 8,903,395,000.00 97.8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963,665.56 0.36

第28页共33页

7 其他各项资产 164,708,196.39 1.81

8 合计 9,101,066,861.9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9,757,000.00 0.3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50,629,000.00 9.3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34,809,000.00 4.78

4 企业债券 1,263,161,000.00 13.8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115,000.00 0.55

6 中期票据 5,879,413,000.00 64.6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830,320,000.00 9.13

10 合计 8,903,395,000.00 97.86

第29页共33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80254 13铁道04 6,300,000660,051,000.00 7.26

2 149110 14地方债10 6,000,000620,400,000.00 6.82

3 1382074 13中电投MTN2 3,000,000305,490,000.00 3.36

4 1382167 13津渤海MTN1 3,000,000304,290,000.00 3.34

5 101452014 14新希望 3,000,000303,870,000.00 3.34

MTN00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第30页共33页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0,594.6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4,657,601.7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4,708,196.3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金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户) 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招商招恒纯债A 73 126,027,394.78 9,199,996,000.00 100.00% 3,819.07 0.00%

招商招恒纯债C 165 91.98 0.00 0.00% 15,176.07 100.00%

合计 238 38,655,525.19 9,199,996,000.00 100.00% 18,995.14 0.00%

注:分级基金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招商招恒纯债A 3,798.12 0.0000%

人员持有本基金 招商招恒纯债C 14,864.08 97.9442%

第31页共33页

合计 18,662.20 0.0002%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招商招恒纯债A 0~10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招商招恒纯债C 0~10

放式基金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招商招恒纯债A 0

基金 招商招恒纯债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招商招恒纯债A 招商招恒纯债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8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002,919.68 15,193.9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8,999,997,005.47 0.0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06.08 18.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199,999,819.07 15,176.07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11月24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杨渺为公司副总经理。

第32页共33页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审计机构,本报告所涵盖的审计期间为基金成立日(2016年6月8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应支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5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亦未收到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的书面通知或文件。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平安证券 2 - - - - 新增

长江证券 2 - - - - 新增

注:基金交易佣金根据券商季度综合评分结果给与分配,券商综合评分根据研究报告质量、路演质量、联合调研质量以及销售服务质量打分,从多家服务券商中选取符合法律规范经营的综合能力靠前的券商给与佣金分配,季度评分和佣金分配分别由专人负责。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平安证券 - - - - - -

第33页共33页

长江证券 415,054,191.78 100% - -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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