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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博时裕昂纯债债券A (0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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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昂纯债债券A00297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7-15     基金规模:19.36亿份     基金经理: 李汉楠 何平 
基金全称: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0%
  • 近一月增长率
    0.17%
  • 近一季增长率
    0.99%
  • 近半年增长率
    2.82%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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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以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以及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 于投资者,根据《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 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对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 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
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2970,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045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C 类基金 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 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将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

2、基金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率结构 基金分类

申购金额(M,元)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0.50% 0.0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1.50%

赎回费率 7 日≤Y<1 年 0.10%

1 年≤Y<2 年 0.05% 0.00%

Y≥2 年 0.00%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0%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00% 0.10%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1 元 1 元

直销机构 1 元 1 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1 元 1 元

直销机构 1 元 1 元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 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1 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注:1 年指 365 天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100%计
入基金财产。对于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 7 日以内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资产。

(3)其他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
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2、上述修订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 二 54、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
部 分 类基金份额,即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
释义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
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
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5、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第 三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 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
基 金 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 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的 基 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
本 情 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
况 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 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费率水平、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计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
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调整费率水平、变更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
前公告。

第 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 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 金 间

份 额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 申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购 与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赎回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购、赎回的价格。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 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延迟计算或公告。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说明书》。本基金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基金 示,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金财产承担。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财产。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基金财产。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行公告。 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 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
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的限制。

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期赎
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 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 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
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 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部
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 分,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
基金总份额 1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根 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
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 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 申请将被撤销。

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分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 金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 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当 事 号 号

人 及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
权 利 大街 2 号 街 2 号

义务 邮政编码:100031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7 日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字[2004]101 号 [2004]10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 注册资本:43,782,418,502 元人民币
币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不限于:

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
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合法权益。 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 分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基 金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份 额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 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
持 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额持有人大会:

人 大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会 的报酬标准;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大会: 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 提下变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第 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 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分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资 产 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估值 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进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进
行公告。 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
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
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法如下: 如下:

(1)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1)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
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
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定予以公布。

第 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 部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分 (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基 金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费 用 付方式 方式

与 税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收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0.1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
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
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 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 部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分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基 金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的 收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益 与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
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 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 金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的 信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
息 披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露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发生变更;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17、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
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 二 (基金合同正文部分内容在基金合同摘要
十 四 部分同步修改)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附件 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改后托管协议内容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金 托 号 号

管 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号

议 当 邮政编码:100031 邮政编码:100031

事人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7 日 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101 号 [2004]10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3,782,418,502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 、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 金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托 管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人 对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基 金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

四、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金 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理 人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对 基 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 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
金 托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管 人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 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的 业 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务 核 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
金 资 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产 净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值 计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算 和 去负债后的金额。 负债后的金额。

会 计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核算 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总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均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除外。 外。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
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双方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双方
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约定的方式将复 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
核结果提交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果提交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
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公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式 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
(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金份额净值错误;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 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
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
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 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
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 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
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 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九、基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金 收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益 分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配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 信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
息 披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露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基 合同生效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
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 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资产支 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资产支持证券的投
持证券的投资情况、实施侧袋机制期间 资情况、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的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
息。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
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后,方可披露。

十一、 ......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比例和计
基 金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 提方法

费用 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1.复核程序 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 为 0.10%。

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2.支付方式和时间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 H=E×0.10%÷当年天数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 服务费

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值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C 类基
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
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和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进行复核。

2. 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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