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 2019 年 10 日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定宏混合
交易代码 003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701,935.74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
采 用 CPPI (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来实现本金保值
和增值的目标。
CPPI 主要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权益类资产的
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
投资策略 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
保值增值的目的。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需在股票
投资风险加大和收益增强这两者之间寻找适当的平
衡点,即确定适当的风险乘数,力求既能够保证投资
组合风险可控,又能尽量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含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
产投资策略和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7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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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9 年 10 月 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235,954.68
2.本期利润 6,286,180.1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9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1,933,643.8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5.23% 0.40% 2.75% 0.18% 2.48% 0.2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行业分类标准和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的沪深 300 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有限公司编制,是由沪深 A 股中规模大、流动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 300 只股票组成,可以综合反映沪深 A 股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旨在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以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75%作为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持有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
本基金基 理学硕士;2006 年 7
张勋 金经理; 2016 年 9 月 - 13 月至 2009 年 6 月就职
研究部总 13 日 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
监 公司,担任研究组组
长;2009 年 7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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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就职于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担任研究组组长;
2010 年 4 月加入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担任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研究部
副总监等,现任研究
部总监兼任基金 经
理;具备 13 年证券从
业经验,13 年证券投
资管理经验,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 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 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 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 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 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 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 年 4 季度,市场预期发生两个变化驱动 A 股震荡上行。其一,中美贸易摩擦缓解,双方
第一阶段谈判接近达成文本预期强烈,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市场短期担心,或者说给了市场可期待的做多窗口期;其二,国内经济预期走势发生变化,伴随着宏观经济数据(PMI、PPI、工业增加值、经济增长等)的韧性持续性得到部分佐证和宏观调控定力信心增强(虽然猪周期驱动 CPI大幅度上行,但并没有转变整体货币宽松预期),市场从之前对经济的悲观预期,转变为持续下行过程中的短期弱复苏。上述两个因素,使得 A 股在短期维度上,突破了猪周期带来的通胀制约和长期经济的制约,前者推升了科技股,后者驱推滞涨周期板块的表现。单以 4 季度来看,2019年以来表现较强的消费类板块表现较弱,而景气周期变化或者上行的电子、传媒、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滞涨的周期蓝筹、家电等表现较好。
2019 年 4 季度,本基金在遵循基金契约的前提下,继续以上证 50 为配置思路,并在此基础
上积极打新,获得较好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23%,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4,965,344.33 49.10
其中:股票 64,965,344.33 49.1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2,567,864.10 47.29
其中:债券 62,567,864.10 47.2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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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34,955.72 2.67
8 其他资产 1,241,169.74 0.94
9 合计 132,309,333.8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619,167.00 1.99
C 制造业 19,408,534.93 14.7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2,592,672.00 1.97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4,022.00 0.4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50,036.40 0.57
J 金融业 36,021,380.00 27.30
K 房地产业 1,796,996.00 1.3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60,660.00 0.7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1,876.00 0.1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4,965,344.33 49.2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20,900 10,332,114.00 7.83
2 600519 贵州茅台 4,800 5,678,400.00 4.30
3 600036 招商银行 111,100 4,175,138.00 3.16
4 600276 恒瑞医药 38,000 3,325,760.00 2.52
5 601166 兴业银行 155,000 3,069,000.00 2.33
6 600030 中信证券 83,800 2,120,140.00 1.61
7 600887 伊利股份 67,400 2,085,356.00 1.58
8 601288 农业银行 556,700 2,054,223.00 1.56
9 600016 民生银行 276,500 1,744,715.00 1.32
10 601328 交通银行 305,600 1,720,528.00 1.3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03,000.00 3.7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162,864.10 28.9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162,864.10 28.9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402,000.00 14.71
9 其他 - -
10 合计 62,567,864.10 47.4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80203 18 国开 03 200,000 20,458,000.00 15.51
2 111914195 19 江苏银 200,000 19,402,000.00 14.71
行 CD195
3 108604 国开 1805 110,010 11,156,114.10 8.46
4 018007 国开 1801 65,000 6,548,750.00 4.96
5 019611 19 国债 01 50,000 5,003,000.00 3.7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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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江苏银行在 2019 年 1 月 25 日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民生银行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交通银行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137.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01,335.73
5 应收申购款 696.2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41,169.7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3,532,403.7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7,423,848.81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7,254,316.8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701,935.7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的时间区间
第 10 页 共12 页
机 1 20191001~20191212 29,765,159.33 0.00 24,090,000.00 5,675,159.33 4.59%
构
2 20191001~20191215 30,027,702.83 0.00 30,027,702.83 0.00 0.00%
3 20191001~20191231 45,060,106.95 0.00 0.00 45,060,106.95 36.43%
4 20191223~20191231 0.00 47,294,215.97 0.00 47,294,215.97 38.23%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况,易发生巨额赎回的 情况,存在基金资产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的风险。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定,对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进行了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者基金管理
人互联网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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