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华丰淳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2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南华
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4 月 1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华丰淳混合 A 南华丰淳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296 005297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1.7889 1.7169
值(单位:人
截止基准日下 民币元)
属分级基金的 基准日下属分
相关指标 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 181,714,310.84 12,996,546.81
位:人民币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1.788 1.716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 (1)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
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4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4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 2023 年 4 月 19 日,其红
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计入
其基金账户,2023 年 4 月 21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根据《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
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23 年 4 月 18 日 15: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
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3.3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
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599、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4 咨询办法
(1)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anhuafunds.com/。
(2)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05599。
3.5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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