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A (007476)
点赞|评论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A007476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2-07     基金规模:0.26亿份     基金经理: 易芳菲 
基金全称: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 基金定投 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中银中证100ETF… 0.6868 2.43%
中银中证100ETF… 0.6889 2.42%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A 1.2538 2.34%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C 1.2368 2.34%
中银全球策略(QDI… 0.859 1.78%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中银理财21天债券B 1.6109 2.61%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 0.8719 2.55%
中银理财21天债券A 1.4519 2.27%
中银理财14天债券A 0.3949 2.27%
中银理财14天债券B 0.3949 2.27%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05%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2.13%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65%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902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2 月 7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意见......18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8

6.3 其他信息......18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9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3

7.4 报表附注......24
§8 投资组合报告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9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2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52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59

13.2 存放地点......59

13.3 查阅方式......59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476

交易代码 0074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149,411.0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476 00747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41,462,535.22 份 686,875.81 份

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
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形成对各大类资产的预
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资产、权
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等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运行
投资策略 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
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在债券投资方面,综合运用久
期管理、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可转换债(含可交
换债)投资等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
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欧阳向军 陆志俊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834999 95559

电子邮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4788 95559

400-888-5566

传真 021-68873488 021-627012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厦45层 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 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厦10层、11层、26层、45层 18号

邮政编码 200120 200336

法定代表人 章砚 任德奇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http://www.bocim.com
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 26 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普通合伙) 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10 层、11 层、26 层、45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74,597.55 97,098.47

本期利润 6,340,645.38 84,491.7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83 0.025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78% 2.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78% 3.5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0 年末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11,788.86 18,193.1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92 0.02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3,031,360.08 710,967.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78 1.035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0 年末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78% 3.51%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2 月 0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收益,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 低数(为期末余额),即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报表数,下同)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 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 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 现部分)。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1.51% 0.09% 0.61% 0.04% 0.90% 0.05%



过去六个 2.95% 0.13% -0.80% 0.06% 3.75% 0.07%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3.78% 0.11% -0.98% 0.08% 4.76% 0.03%


2.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1.44% 0.09% 0.61% 0.04% 0.83% 0.05%



过去六个 2.80% 0.13% -0.80% 0.06% 3.60% 0.07%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3.51% 0.11% -0.98% 0.08% 4.49%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2、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 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2、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注: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2 月 0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五年。合
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每 10 份基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金份额分 总额 总额 合计 备注
红数

2020 年 - - - - -

合计 - - - - -

2、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每 10 份基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金份额分 总额 总额 合计 备注
红数

2020 年 - - - - -

合计 - - - - -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2 月 0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
未发生利润分配的情况。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大全球著名领先金融品牌强强联合组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致力于长期参与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134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着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管理学硕士。曾任中信建
投证券投资经理、中国农
业银行交易员。2015 年加
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固定收益基金经
理助理。2016 年 5 月至今
任中银机构货币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
任中银丰润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
银如意宝基金基金经理,
易芳菲 基金经 2020-02-07 - 12 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中银富
理 享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中银弘享基金
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至
今任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中银惠兴多利基
金基金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中银季季红基金
基金经理。具有 12 年证券
从业年限。具备基金、证
券、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
员从业资格。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
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2020 年全球经济先受到疫情的巨大冲击又开始缓慢复苏。具体而言,美国经济二季度受疫情影响环比下降 32.9%,三季度又环比上行 33.4%,四季度环比上行 4.0%,全年实际 GDP 下降 3.5%;消费表现好于生产,消费中表现较好的是耐用品消费,服务消费则大幅萎缩;PCE 通胀疫情期间显著下滑后回升,4 月同比增速一度降至
0.5%,但年末回升至 1.1%;失业率一度从 2020 年初的 3.6%上升至 4 月的 14.8%,此后
开始下降,年末已降至 6.7%。美联储将政策利率降至 0,并重启无限量 QE,推出各种信贷工具,支持信用市场流动性。欧元区经济复苏总体慢于美国,实际 GDP 二季度环比下降 11.8%后,于三季度环比反弹至 12.7%,欧元区 PMI 数据弱于美国,主要是受服务业消费大幅下降的拖累,通胀同比转负,12 月 HICP 通胀率仅为-0.3%,失业率疫情后维持高位,11月上升至8.6%。欧央行将主要再融资利率降至0%,存款利率降至-0.50%,紧急抗疫购债计划(PEPP)将至少持续至 2022 年 3 月底。日本经济整体维持疲弱,2020
年全年实际 GDP 增速为负,12 月 CPI 通胀同比增速降至-0.9%,失业率疫情后小幅上升
至 2.9%,日本央行亦启动无限量 QE。


国内经济方面,新冠疫情对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但国内疫情控制情况较好,使得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0 年 GDP 实际同比增长 2.3%,较
2019 年下降 3.8 个百分点。通胀水平逐步走低,CPI 同比增长由 2019 年末的 5.4%回落
至 0.2%,PPI 探底回升,从 2019 年末的-0.5%略升至-0.4%。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出
口表现亮眼逆势上行, 2020 年美元计价出口累计增速较 2019 年末回升 3.1 个百分点至
3.6%左右;内需在疫情冲击后持续改善,修复速度各有不同,2020 年 12 月消费同比增
速较 2019 年末回落 3.4 个百分点至 4.6%,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较 2019 年末回落
2.5 个百分点至 2.9%的水平。政策方面,货币政策着眼跨周期调节,应对疫情时大幅宽松,5 月后打击资金空转回归常态,整体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全年下调 MLF 和公开
市场操作利率 30bp,M2 同比增速回升 1.4 个百分点至 10.1%,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速
上升 2.6 个百分点至 13.3%,新增人民币贷款 20 万亿元。

2. 市场回顾

2020 年,债券收益率全年大幅震荡,债券指数总体略有下跌,全年中债总全价指数下跌 0.16%,中债银行间国债全价指数下跌 0.46%,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下跌 1.17%。具体来看,一季度疫情冲击下流动性大幅宽松,债市大幅走强,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
55bp 至 2.59%,10 年期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下行 63bp 至 2.95%。二季度在海外疫情
加剧的背景下政策一度宽松加码,但随着经济重回正轨,5 月两会召开定调打击资金空转,货币政策逐步回归常态,债券收益率先下后上,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23bp至2.82%,10 年期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上行 15bp 至 3.10%。三季度债券收益率在股票市场强势
表现叠加资金面紧平衡背景下继续反弹,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 33bp 至 3.15%,10 年
期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上行 62bp 至 3.72%。四季度银行负债端压力持续,但信用事件爆发后货币政策边际宽松,流动性重回充裕状态,债市收益率先上后下,10 年期国债
收益率下行 1bp 至 3.14%,10 年期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下行 19bp 至 3.53%。货币市
场方面,在货币政策从应对疫情大幅宽松到回归常态的变迁中,资金利率先下后上,全年利率中枢明显下降,银行间1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值在1.66%,较上年均值下降58bp,7 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值在 2.23%,较上年均值下降 44bp。

可转债方面,市场供给充足,虽然存在较多赎回,但转债存量依然维持增长。估值在上半年先上后下,下半年维持高位震荡。上半年中证转债指数小幅下跌-1.84%,个券方面,英科转债、振德转债、横河转债、国轩转债、模塑转债等高弹性小盘品种整体表现相对较好,分别上涨 583.76%、263.79%、171.12%、119.80%、102.81%;圆通转债、德尔转债、通威转债、久立转 2、航信转债等表现相对较弱,分别下跌-22.30%、-20.14%、-14.58%、-14.17%、-13.27%。下半年中证转债指数小幅上涨 7.23%,个券方面,上机转债、永兴转债、英科转债、巨星转债、火炬转债等正股强势的高价品种整体表现相对较好,分别上涨 314.87%、214.00%、176.24%、153.81%、131.00%;游族转债、天康转债、特发转债、春秋转债、家悦转债等表现较弱,分别下跌-22.30%、-20.14%、-14.58%、-14.17%、-13.27%。


3. 运行分析

2020 年股票市场震荡上涨,债券市场各品种总体小幅下跌。策略上,我们在一季度出于避险考虑适当降低了可转债仓位,在二季度后在保持稳健风格的基础上显著提升了可转债仓位,重点投资估值合理或估值与成长性能够合理匹配的各细分行业龙头公司。债券方面维持适当的杠杆,优化配置结构,重点配置中等期限高等级信用债,在二季度大幅减持长久期利率债,缩短组合久期,在四季度市场调整至收益率较高水平后,显著提升组合久期,增持长久期利率债。我们也积极参与各类资产波段交易机会,借此提升基金的业绩表现。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8%。
报告期内,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1 年,全球疫情仍然严峻,但解决之道已初见曙光;制造业补库存、房地产和消费刺激支撑全球经济复苏,并带来温和再通胀。从国内来看,十四五规划显示未来政策将兼顾供给和需求,三大攻坚战的侧重点变化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动力将会转向制造业和消费。2021 年宏观经济从“疫后复苏”向“新常态”回归,预计剔除基数效应后,二季度将是全年增速“实际”高点;2021 年出口仍将是经济的重要扰动,但经济主线预计在国内,消费和制造业走强,而基建和地产回归平淡;通胀水平将整体上行,但全年平均水平预计处于温和状态,不会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矛盾。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成为 2021 年的政策主题,货币政策保持中性,预计央行主要通过调节逆回购和 MLF 的投放量维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住“不缺不溢”的状态,政策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大概率保持不动;财政保持适度支出强度,而“更可持续”也需要降低对债务融资的依赖,预计赤字率和专项债规模均有所下降。海外方面,预计 2021 年全球将进入共振复苏的格局,但上、下半年可能有不同表现,2021 年疫苗将逐步落地,发达国家接种的速度快于新兴市场,因此上半年仍然是“欧美需求回暖+中国供给优势显现”的逻辑,通胀预期也将有所抬升;下半年欧美疫苗大规模落地后,复工复产将加快,服务业复苏将成为新的主线,对商品贸易的拉动作用减弱,尤其是前期有一定透支的部分耐用品消费。政策方面,全球主要央行仍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新增货币投放量可能随着经济复苏递减。

综合上述分析,2021 年经济复苏预期难以证伪,通胀水平整体抬升,基本面对债券影响偏负面;但社融增速明显下降,实体经济存在自发紧信用的风险,货币政策需保持中性的状态,利率债整体供需关系改善,预计长端利率整体区间震荡为主。信用债方面,信用分层仍会持续,低等级和弱区域风险需防范,区域流动性分化、弱国企风险暴露、
理财净值化转型中资产配置行为的变化仍是未来风险因素;我们对信用下沉保持谨慎,对违约风险保持高度关注,而受益于流动性改善和融资成本整体走低,中高等级信用债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加。权益方面,我们认为 2021 年市场将呈现震荡走势。从长期的角度来看,慢牛的逻辑仍未改变:经济转型升级、居民资产配置转移和外资持续流入三大逻辑有望继续构成支撑;企业盈利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但从绝对增速来看好于前两年;流动性对股市由支撑转换为压制,但从节奏和幅度而言仍有不确定性。

我们仍将坚持从自上而下的角度预判市场走势,并从自下而上的角度精选标的、严防信用风险。具体操作上,在做好组合流动性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将保持适度杠杆和久期,合理分配各类资产,审慎精选信用债和可转债品种,积极把握投资交易机会。我们将坚持从自上而下的角度预判市场走势,并从自下而上的角度严防信用风险。我们将积极把握结构性与波段性行情,同时坚持将波动控制在目标范围作为投资前提,对估值较高的标的更加谨慎,借此提升基金的业绩表现。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内控部门与审计部按照制度,通过基金运作监控和内部审计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深入开展审计检查,确保基金运作合规性

主要措施有:对基金运作涉及的投资、研究、交易、风险管理、信息资讯等业务环节开展独立检查,及时发现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并督促整改,确保相关业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投资业务流程

根据监管机关的规定,定期更新公司内部投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动态作出各项合规提示,防范投资风险。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违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合规与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执行委
员会批准,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及投资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审议并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基金运营部应征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意见。公司按特殊流程改变估值技术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应就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公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输入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对于特定品种或者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若协会有特定调整估值方法的通知的,比如《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应参照协会通知执行。可根据指引的指导意见,并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相关的数据服务。

4.7.2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3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229,981.96 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约定,无相关收益分配事项。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本报告期末出现连续超过 2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20 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20 年度,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20 年度,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062100_B82 号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露 施嘉文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2021 年 3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7.4.7.1 1,441,701.72

结算备付金 257,339.13

存出保证金 15,274.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2,491,570.53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2,491,570.5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891,480.8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5,679.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55,113,046.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12.3 10,659,784.01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31,727.59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10.2 22,957.04

应付托管费 7.4.10.2 3,826.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50.3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779.58

应交税费 317.83

应付利息 1,076.1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49,000.07

负债合计 11,370,718.84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4.7.9 42,149,411.0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592,916.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742,327.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113,046.61

注: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78 元,基金份额总额

42,149,411.03 份,其中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378 元,
A 类基金份额 41,462,535.22 份;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351 元,C 类基金份额 686,875.81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2 月 07 日生效。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7,873,403.74

1.利息收入 4,427,096.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3,366.58

债券利息收入 3,430,603.6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595,697.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07,428.76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91,912.6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070,895.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121,017.13
2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5 253,441.08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953.94

减:二、费用 1,448,266.64

1.管理人报酬 7.4.10.2 914,809.05

2.托管费 7.4.10.2 152,468.23

3.销售服务费 9,054.37

4.交易费用 7.4.7.17 15,534.90

5.利息支出 173,784.0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3,784.06

6.税金及附加 7,458.16

7.其他费用 7.4.7.18 175,157.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425,137.1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6,425,137.10
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351,315,779.57 - 351,315,779.57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6,425,137.10 6,425,137.10
(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 -309,166,368.54 -4,832,220.36 -313,998,588.90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7,488,323.58 864,721.64 48,353,045.22

2.基金赎回款 -356,654,692.12 -5,696,942.00 -362,351,634.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 - -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2,149,411.03 1,592,916.74 43,742,327.77

(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2 月 07 日生效,无上一年度可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李道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文,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妮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77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4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062100_A01 号验资报告
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2 月 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351,290,749.04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5,030.53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51,315,779.57 元,折合 351,315,779.57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
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国债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国债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国债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9)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10)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 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
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
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
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
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
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441,701.72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1,441,701.7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28,862,648.95 29,027,720.53 165,071.58

债券 银行间市场 23,375,480.50 23,463,850.00 88,369.50

合计 52,238,129.45 52,491,570.53 253,441.08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2,238,129.45 52,491,570.53 253,441.0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555.84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27.38

应收债券利息 890,790.11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7.48

合计 891,480.81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779.58

合计 1,779.58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0.07

应付账户维护费 9,000.00

应付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应付审计费 40,000.00

合计 149,000.07

7.4.7.9 实收基金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344,556,187.41 344,556,187.41

本期申购 45,560,574.26 45,560,574.2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48,654,226.45 -348,654,226.45

本期末 41,462,535.22 41,462,535.22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6,759,592.16 6,759,592.16

本期申购 1,927,749.32 1,927,749.3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000,465.67 -8,000,465.67

本期末 686,875.81 686,875.81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02月07日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
为人民币 351,290,749.04 元,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44,533,443.77
元;C 类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6,757,305.27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
民币 25,030.53 元,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
民币 22,743.64 元;C 类基金份额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286.89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51,315,779.57 元,折合 351,315,779.57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344,556,187.41 份,C 类基金份额 6,759,592.16 份。
7.4.7.10 未分配利润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6,074,597.55 266,047.83 6,340,645.3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4,862,808.69 90,988.17 -4,771,820.52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891,300.93 -49,885.62 841,415.31

基金赎回款 -5,754,109.62 140,873.79 -5,613,235.8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11,788.86 357,036.00 1,568,824.86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97,098.47 -12,606.75 84,491.7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78,905.37 18,505.53 -60,399.84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655.73 10,650.60 23,306.33

基金赎回款 -91,561.10 7,854.93 -83,706.1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193.10 5,898.78 24,091.88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6,794.4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5,703.36

其他 868.75

合计 93,366.58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
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723,222,051.52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709,875,926.38
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10,275,229.63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070,895.51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

总额 30,768,584.25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 30,005,780.82
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641,786.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121,017.13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53,441.08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253,441.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253,441.08

7.4.7.1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943.54

转换费收入 6.27

其他 4.13

合计 953.94

7.4.7.17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7,876.1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7,658.75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其中:申购费 -

赎回费 -


合计 15,534.90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 10,257.87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24,000.00

其他 900.00

合计 175,157.87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

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中国银行重大影响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14,809.0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130,423.34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2,468.2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合计


中银基金管理有 - 282.18 282.18
限公司

交通银行 - 1,311.45 1,311.45

合计 - 1,593.63 1,593.63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 -

项目 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中银惠兴多利 中银惠兴多利 中银惠兴多 中银惠兴多
债券 A 债券 C 利债券 A 利债券 C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20 年 2 月 7 日) 0.00 - - -
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 0.00 - 0.00 -

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 19,578,071.46 - - -
总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 - - - -
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 - - - -
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19,578,071.46 - 0.00 -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47.22% - - -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以及管理人发布的最新公告规定的费率结构。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0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1,441,701.72 66,794.47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 2020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5,703.36 元, 2020 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257,339.13 元。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成功 流通 期末 数量 期末 期末

证券 证券 认购 可流 受 认购 估 (单 成本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称 日 通日 限类 价格 值单 位: 总额 总额

型 价 张)

11304 大秦 2020- 2021- 新债 100.0 100.0 28,00 28,00

4 转债 12-16 01-15 未上 0 0 280 0.00 0.00 -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0,659,784.01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单价

190203 19 国开 03 2021-01-04 100.69 100,000 10,069,000.00

200002 20 附息国债 2021-01-04 99.51 10,000 995,100.00
02

合计 110,000 11,064,100.00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谋求稳定和可持续的绝对收益”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多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银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和政策性金融
债以外的固定收益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26.30%。

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A-1 -

A-1 以下 -

未评级 10,987,701.00

合计 10,987,701.00

注:未评级债券一般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超短期融资券、中央票据。
7.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0年12月31日

AAA 6,991,927.30

AAA 以下 4,514,018.93

未评级 29,997,923.30

合计 41,503,869.53

注:未评级债券一般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票据。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对于本基金而言,体现在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每个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
同时,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 10,659,784.01 元将在一
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生息负债主要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441,701.72 - - - 1,441,701.72

结算备付金 257,339.13 - - - 257,339.13

存出保证金 15,274.82 - - - 15,274.82

交易性金融资 12,152,498.30 28,142,685.60 12,196,386.63 - 52,491,570.53


应收利息 - - - 891,480.81 891,480.81

应收申购款 - - - 15,679.60 15,679.60

资产总计

13,866,813.97 28,142,685.60 12,196,386.63 907,160.41 55,113,046.61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 10,659,784.01 - - - 10,659,784.01
产款

应付赎回款 - - - 531,727.59 531,727.5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2,957.04 22,957.04

应付托管费 - - - 3,826.19 3,826.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50.34 250.34

应付交易费用 - - - 1,779.58 1,779.58

应交税费 - - - 317.83 317.83

应付利息 - - - 1,076.19 1,076.19

其他负债 - - - 149,000.07 149,000.07

负债总计 10,659,784.01 - - 710,934.83 11,370,718.84

利率敏感度缺口 3,207,029.96 28,142,685.60 12,196,386.63 196,225.58 43,742,327.77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1.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基于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利率风险状况;2. 该
利率敏感性分析假定所有期限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且除利
率之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3.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并未考虑管理层
假设 为减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4.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均以活期存款利率或相对固定的利率计息,假定利率变动仅
影响该类资产的未来收益,而对其本身的公允价值无重大影响;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支出在交易时已确定,不受利率变化影响。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减少约 39 -

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增加约 40 -

注:于上年度末,本基金尚未成立。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
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8,486,248.93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4,005,321.60 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证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
第三层次。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为人民币 43,742,327.77 元,已出现连续超过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情况。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除此以外,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2,491,570.53 95.24

其中:债券 52,491,570.53 95.2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1,699,040.85 3.08

8 其他各项资产 922,435.23 1.67


9 合计 55,113,046.61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和卖出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1,004,624.30 48.0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81,000.00 45.6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81,000.00 45.68

4 企业债券 2,991,697.30 6.8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514,248.93 19.4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2,491,570.53 120.0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1 190203 19 国开 03 100,000 10,069,000.00 23.02

2 019627 20 国债 01 99,900 9,989,001.00 22.84

3 200302 20 进出 02 100,000 9,912,000.00 22.66

4 019547 16 国债 19 67,700 6,292,038.00 14.38

5 200002 20 附息国 35,000 3,482,850.00 7.96
债 0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2.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债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3.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274.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91,480.81

5 应收申购款 15,679.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22,435.23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1 132018 G 三峡 EB1 1,178,100.00 2.69

2 110067 华安转债 708,120.00 1.62

3 110033 国贸转债 539,500.00 1.23

4 113564 天目转债 365,070.00 0.83

5 110051 中天转债 357,720.00 0.82

6 123053 宝通转债 291,086.13 0.67

7 123050 聚飞转债 241,140.00 0.55

8 123002 国祯转债 240,365.60 0.55

9 128114 正邦转债 234,260.00 0.54

10 128073 哈尔转债 214,740.00 0.49

11 128113 比音转债 116,820.00 0.27

12 123049 维尔转债 111,200.00 0.25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基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中银惠兴多利 70.8315 29.1685
债券 A 324 127,970.79 29,368,534.60 12,094,000.62

% %

中银惠兴多利 100.000
债券 C 214 3,209.70 0.00 0.0000% 686,875.81

0%

合计 69.6772 30.3228
538 78,344.63 29,368,534.60 12,780,876.43

% %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44.00 0.0001%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133.06 0.0194%
合计 177.06 0.0004%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0
放式基金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A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2 344,556,187.41 6,759,592.16
月 7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45,560,574.26 1,927,749.32
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348,654,226.45 8,000,465.67
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 -
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462,535.22 686,875.8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陈军先生不再担任副执行总裁,详情请参见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2 月
29 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李建担任投资总
监(权益),详情请参见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9 月 24 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宜的公告》;奚鹏洲担任投资总监(固定收益),详情请参
见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9 月 24 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事宜的公告》;王圣明不再担任副执行总裁,详情请参见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40,000.00 元,目前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申万宏源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 号)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 号)有关规定,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方面。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研究所服务质量评分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与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新增国泰君安证券沪深各一个交易单元,新增申万宏源证券沪深各一个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金证券 787,021,302. 100.00% 3,486,100, 100.00% - -
44 000.0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通银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1 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 介 2020-01-02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

2 金 2020 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申购赎回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1-30
等交易业务及清算交收安排的提示性公 介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恒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3 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 介 2020-02-05
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固有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2-06
金投资本公司旗下权益类基金的公告 介

5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2-08
合同生效公告 介

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2-19
金增加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介

7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2-29
员变更的公告 介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8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介 2020-03-11
业务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9 金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提示公 介 2020-03-26


10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7-20
2020 年第 2 季度报告 介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人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11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 介 2020-08-21
售机构的公告

12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8-28


银惠兴多利债券 A)产品资料概要 2020 介

年年度更新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13 银惠兴多利债券 C)产品资料概要 2020 介 2020-08-28
年年度更新

14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8-31
2020 年中期报告 介

15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9-02
防范金融诈骗的公告 介

1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9-24
员变更事宜的公告 介

17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09-24
员变更事宜的公告 介

18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10-27
2020 年第 3 季度报告 介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鼎信汇

19 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12-17
分基金销售机构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介

的公告

20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12-31
员变更的公告 介

2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成立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12-31
公告 介

22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2020-12-31
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1 号) 介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类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2020-03-25 至 49,999 49,999,0

1 2020-11-09 - ,000.0 00.00 - -

0

2 2020-11-10 至 - 9,790, - 9,790,463.1 23.2280%
机构 2020-12-31 463.14 4

2020-11-10 至 19,578 19,578,071.

3 2020-12-31 - ,071.4 - 46 46.4492%
6

4 2020-03-12 至 - 59,999 59,999,0 - -


2020-09-15 ,000.0 00.00

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上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存在以下特有风险:(1)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2)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3)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4)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
赎回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供公众查阅。
13.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