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兴兴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5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4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东
公告依据 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兴兴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12月21日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222,101,476.82
截止收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益分配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基准日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的相关 86,016,834.65
指标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兴兴利债券A 东兴兴利债券C 东兴兴利债券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545 009617 01102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1.0681 1.0677 1.0614
截止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日下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64,454,531.48 117,677,926.76 39,969,018.58
属分 币元)
级基
金的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相关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30,206,154.89 39,008,658.19 16,802,021.56
指标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0.20 0.20 0.20
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注:(1)《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分配收益的30%。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30%分别为19,336,359.44元、35,303,378.03元、11,990,705.57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2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12月29日
除息日 2022年12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12月3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
额将以2022年12月2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
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投资者可自2023年1月3日起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
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3.4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及时公告。
3.5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0-1800
本公司网站:www.dxamc.cn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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