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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河恒益混合C (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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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恒益混合C014928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2-10-12     基金规模:0.03亿份     基金经理: 何晶 
基金全称: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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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清算报告
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6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 号文准予注册,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11,805,693.62 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1,825,016.63 份基金份
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9,323.0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3 年 5 月 17 日发布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恒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恒益混合

交易代码 0149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0 月 12 日

报告期末(2023年5月17日)基金份额 4,073,312.94 份

总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恒益混合 A 银河恒益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927 014928

报告期末(2023年5月17日)下属分级 1,643,309.66 份 2,430,003.28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优化不同
投资目标 资产类别的配置,发掘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投资
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
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面、政策
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以及证券市场的演化趋势,
评估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在
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
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
济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生
产者价格指数、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等;政策面因
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
等;市场因素包括市场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
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 PE、PB 等指标相对于长期
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债券投资策略 (1)
久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
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综合分析,形成对未来市场利
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
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
投资策略 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
下降的风险。 (2)期限结构策略 本基金通
过对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收
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期,相应地选择子弹型、哑
铃型或梯形的短-中-长期债券品种的组合期限配

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周期、
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以及信用债券的信
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
的基本判断,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确
定及调整债券类属资产的权重。 (4)信用债投
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类债券需经国内评级
机构进行信用评估,并依据公司建立的内部信用评
价模型对外部评级结果进行检验和修正,通过定量
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分析发行人所处行
业发展前景、竞争状况、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
理水平、债务水平、抵押物质量、担保情况、增信
方式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在预期投资期内的信

用风险,精选个券,并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 略,构建和优化组合。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 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级,其中,AA+级的信用债 占持仓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 0-50%,AAA 级及以上的 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 50-100%。上述 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 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 参照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 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对 信用债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
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 (5)动态增强策略 本
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采取多种灵活 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1)骑乘策略:当收益率 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 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 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 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获得 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 并买入债券的操作,套取债券全价变动和融资成本 之间的利差。只要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 就可以通过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提高投资组合的 收益水平。 (6)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 转换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行业景 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基本面分析,并参考 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 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 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 模型,评估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 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 行定价分析,制定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 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3、股票投资策 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 结合的行业和个股的策略,精选景气行业中具有持 续竞争优势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 行业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 导向、市场需求、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竞争格局、 科技水平发展、股票市场行业轮动规律等因素,结 合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适时对各 行业景气度周期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 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业。


(2)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定量、定性分析,
重点考察和筛选品牌、市场、研发、专利、资源、
公司治理、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
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照基金投资目标
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
研究和判断,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
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5、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将采用定量分析和
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
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溢价
等因素,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进
行配置。 6、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股指
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
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
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
冲击成本等。 (2)国债期货策略 本基金参
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
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
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
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本基金
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
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
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3)信用衍生
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
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金将综合
考虑债券的信用风险、信用衍生品的价格及流动性
情况、信用衍生品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
等因素,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
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
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
险管理。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
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
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中债新综合(财富)指
数收益率×8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 号《关于准予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
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11,825,016.63 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会议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变现及实施清算程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5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
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清算开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
间。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仅为供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的而编制,清算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清算报告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
债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清算报告仅列示了 2023 年 5 月 17 日(最后运作日)的清算
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
的清算损益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075,969.98

结算备付金 30,636.74

存出保证金 5,038.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111,645.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负 债: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6,012.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50.14

应付托管费 408.3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24.6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34,383.13

负债合计 44,579.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073,312.94

未分配利润 -6,246.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67,065.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11,645.12

注: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银河恒益混合 A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999
元,基金份额总额 1,643,309.66 份;银河恒益混合 C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975 元,基金
份额总额 2,430,003.28 份;银河恒益混合基金份额总额 4,073,312.94 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王国蓓、汪霞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7637 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30,636.74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30,526.32 元,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调整。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110.42 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5,038.40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5,024.03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整规则规定,将于 6 个月内陆续调回至托管户,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4.37 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4,075,969.98 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币4,072,966.14 元,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 3,003.84 元。上述活期存款在清算期间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 294.48 元,支付了赎回款,合计人民币 326,711.93 元,于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3,749,552.53 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币 3,746,254.21 元,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 3,298.32 元。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 6,012.95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支付完毕。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人民币 2,450.14 元,该款项将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支付划款。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 408.34 元,该款项将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支付划款。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 1,324.61 元,该款项将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支付划款。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余额为人民币 34,383.13 元。其中预提的清算审计费为人
民币 9,383.13 元,该款项待拿到审计费发票及缴款通知书后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后支付;
预提的信息披露费为 2022 年度上证报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25,000.00 元,该款项将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支付划款。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307.28

2、其他收入 -

清算收入小计 307.28

二、清算费用

1、其他费用(注 2) -

清算费用小计 -

三、清算净收益 307.28

注 1:利息收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
付金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 2: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支付,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律师费人民币
40,000.00 元,公证费人民币 10,000.00 元,合计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基金净资产 4,067,065.9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07.28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确认的投 320,698.98
资者赎回申请)

二、2023 年 5 月 25 日基金资产净值 3,746,674.25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746,674.25 元,其中银河恒益混合 A 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643,298.51 元,银河恒益混合
C 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103,375.74 元。清算起始日(2023 年 5 月 18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
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该
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
款余额共人民币 3,746,254.21 元。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cgf.cn 。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5 月 25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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