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31 日
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3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及《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 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
券 A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387 02038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278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起
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1 月 3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198
兴业稳福 120 兴业稳福 120 兴 业 稳 福
份额级别 天持有期债券 天持有期债券 120 天持有
A C 期债券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2,903,132. 25,300,469.1 548,203,60
15 1 1.2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150,581.89 2,806.14 153,388.03
元)
有效认购份额 522,903,132. 25,300,469.1 548,203,60
15 1 1.26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50,581.89 2,806.14 153,388.03
合计 523,053,714. 25,303,275.2 548,356,98
04 5 9.2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0 0 0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位: 份)
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19,997.56 0 19,997.56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位: 份)
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38% 0 0.0036%
兴业稳福 12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是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2024 年 1 月 30 日
的日期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数量为 0 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数量为 0 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120 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120 天锁定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120 日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内不可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锁定持有期内提出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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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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