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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A (0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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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现金富利货币A040003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03-12-30     基金规模:56.09亿份     基金经理: 孙丽娜 李邦长 
基金全称: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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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丰利18个月定开… 1.1585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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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华安日日鑫货币B 0.5516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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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1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产品概况
1、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现金富利
交易代码: 040003
深交所行情代码: 1604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12月30日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613,072,926.39份
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2、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资本保全的情况下,确保基
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并为投
资者提供暂时的流动性储备。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研究力量,利用公司
研究开发的各种数量模型工具,采用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发现和捕捉短期资金市
场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实际操作中将主要依据各短期金融工具细
分市场的规模、流动性和当时的利率环境,建立动
态规划模型,通过求解确定不同资产配置比例和同
类资产的基于不同利率期限结构的配置比例。
2、其它操作策略:
套利操作:根据各细分短期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和收
益特征,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个细分市场之间的
配置比例。比如,当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高于银行
间市场回购利率时,可通过增加交易所市场回购的
配置比例,或在银行间市场融资、交易所市场融券
而实现跨市场套利。
期差操作:根据各细分市场中不同品种的风险收益
特征,动态调整不同利率期限结构品种的配置比例。
比如,短期回购利率低于长期回购利率时,在既定
的变现率水平下,可通过增长长期回购的配置比例,
或短期融资、长期融券而实现跨品种套利。
滚动配置: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
续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例如,对N天期回购协议可每天进行等量配置,而
提高配置在回购协议上的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利率预期:在深入分析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短期资
金市场、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基础上,
对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资产配
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以当期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利率(税前)作为衡量本
基金操作水平的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面临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相同的风险(例如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但
由于本基金是以短期金融工具投资为主的低风险开
放式基金,上述风险在本基金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本基金主要面临的风险为:利率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
3、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
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杜建国
总经理: 韩方河
信息披露负责人: 冯颖
联系电话: 021-58881111
传真: 021-68863414
电子邮箱: fengying@huaan.com.cn
客户服务热线: 021-68604666
4、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邮编:100032)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 庄 为
联系电话: 010-66107333
传真: 010-66106904
电子邮箱: custodian@icbc.com.cn
5、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管理人互联网地址: http://www.huaan.com.cn
报告置备地点: 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6、其他有关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登记注册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1、主要财务指标
2003年12月30日
财务指标 2004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03年12月31日
基金本期净收益: 245,445,717.98 698,471.64
加权平均份额基金本期净收益: 0.0264 0.000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收益: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613,072,926.39 4,253,745,531.9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000
基金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 2.64% 0.02%
本期基金收益率: 2.48% 0.02%
基金累计收益率: 2.50% 0.02%
提示: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
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净值表现
A、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基金收益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基金收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5% 0.0013% 0.18% 0.0000% 0.57% 0.0013%
过去六个月 1.42% 0.0011% 0.36% 0.0000% 1.06% 0.0011%
过去一年 2.48% 0.0013% 0.72% 0.0000% 1.76% 0.0013%
自基金合同
2.50% 0.0014% 0.72% 0.0000% 1.78% 0.0014%
生效起至今
B、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表现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华安现金富利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2003/12/30--2004/12/31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0.50%
0.00%
2003年12月30日2004年3月11日2004年5月22日2004年8月2日2004年10月13日2004年12月24日
华安现金富利 业绩比较基准
C、图示基金过往三年每年的净值收益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对比图
华安现金富利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4.00%
3.00%
2.00%
1.00%
0.00%
2003年12月30日至2003年12月31日 2004年
-1.00%
华安现金富利 业绩基准
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年度 收益分配金额 备注
2004年度 245,445,717.98
2003年12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698,471.64
2003年12月31日
四、管理人报告
1、基金经理
项廷锋先生:管理学博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1999年6月进入华安基金
管理公司研究发展部从事行业研究,当年10月调入基金投资部负责华安旗下基
金的债券部分资产的投资与研究工作;自2003年12月起担任华安现金富利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间,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管理办法、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遵循“忠诚理财、智慧回报”的公司理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存在。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期间收益率 2.48% 比较基准 0.72%
期初规模 42.53亿 期末规模 166.13亿
(1)2004年回顾
a.货币市场
2004年中国经济形势极其复杂,经济决策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方面,
美元持续深幅贬值,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飙升;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国内方面,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叠创新高、CPI峰值超过5.31%、股市与债市重创投资者等
等。有鉴于此,中央政府明确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实行双稳健的货币与财政政
策,并多方位地对经济运行态势进行了调控。
就货币市场而言,金管当局先后采用了“实施差额准备金率制度”、“上调存
款准备金率”、“上调存款利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强化窗口指导”等措
施,源于预期2004年货币市场利率出现了高达100BP的波幅(见图1)。
b.富利操作
2004年富利的操作基本上可分成叁个阶段:一季度、二三季度、四季度。
第一、三阶段,操作上以控制货币市场利率风险为主,采用高杠杆、短久期策略;
第二阶段,突出流动性风险的控制,采用了与其它两个阶段基本相反的低杠杆、
长久期策略。
就富利七日收益率走势与规模变化来看,2004年富利操作基本合理。
(2)2005年展望
2005年宏观调控将向纵深发展,各项改革,特别金融改革将逐步进入攻坚
阶段。在金融领域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国九条”,确保中国金融体系
在改革中平稳运行应该是可以预期的。
就货币市场而言,目前极度富裕的资金面,可能因央行调控、资本市场投资
机会的增加而出现新的变化。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细则在二季度颁布、实施的可能性很大,届时
货币市场基金将因其“明确的风险定位”,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现金管理需
求,而迎来新一轮大发展。
4、基金内部监察报告
2004年内公司顺利发行设立华安第四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
资基金,使公司管理基金数量增加到8只,截止2004年底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达
到约271亿元人民币,较2003年末147亿元人民币的规模有了大幅增长,增幅
达到84.35%,主要原因是货币市场基金在过去一年得到了迅猛发展。公司的投
资客户数量也大幅度增加。从2003年末的25万户增加到35.3万户,增长41.2
%。一些知名大机构、大企业也成为华安的新客户,优化了华安客户结构。
为进一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公司于去年10月起
首次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对我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进行评估。该次评
估范围涵盖了投资研究和分析,资产配置、投资组合和证券选择、股票交易、新
股认购、银行间市场交易、财务结算与会计流程、基金的认/申购和赎回以及TA
系统流程、投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和监察稽核等各个关键领域。本次评估结束
后,安永还将我公司的内控政策及程序与他们认同的中国大陆基金管理行业的
“最佳做法”,及国际基金管理行业的最佳方案(如适当)进行了比较,而这些
经验来自于安永在中国大陆、亚洲、欧洲和美国的工作。在进行上述比较之后,
安永向我公司提交了“Gap Analysis Report”,对有关领域给予了进一步改进
建议,我们将根据国内实际情况吸收其大部分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政
策和程序。
2004年度,根据年初制订的监察稽核计划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所作的调整,
各项检查工作已顺利完成。我们认为,公司各项业务能基本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制度和各项业务规范流程及内部规章制度,公司运行基本符合合
法性、合规性的要求,主要内控制度有效。
五、托管人报告
2004年度,本托管人在对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004年度华安现金富利
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2004年度所编制和披露的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具有真实、准
确和完整性。
六、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5)第375号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现金富利基
金”)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
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华安现金富利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
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
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基金管理人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
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安现金富利基金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汪 棣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薛 竞
2005年2月7日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54,376,744.22 7,459,404.61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23,923,156.17
应收利息 7(1) 46,929,369.21 386,256.62
应收申购款 112,251,060.82 -
其他应收款 244,260.00 -
债券投资市值 17,845,948,717.87 -
其中:债券投资成本 17,845,948,717.87 -
买入返售证券 3,758,100,000.00 3,922,700,000.00
待摊费用 7(2) - -
其他 - -
资产合计 23,517,850,152.12 4,254,468,817.40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885,244,670.82 -
应付赎回款 19,389,772.83 -
应付营销费 3,929,028.79 29,135.2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86,317.97 38,458.52
应付托管费 1,571,611.48 11,654.10
应付利息 5,644,533.02 -
应付佣金 7(4) -86,394.23 -54,434.00
应付收益 26,030,425.05 698,471.64
其他应付款 7(5) 42,760.00 -
卖出回购证券款 5,957,600,000.00 -
预提费用 7(6) 224,500.00 -
负债合计 6,904,777,225.73 723,285.5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7) 16,613,072,926.39 4,253,745,531.90
未实现利得 7(8) - -
未分配收益 - -
持有人权益合计 16,613,072,926.39 4,253,745,531.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3,517,850,152.12 4,254,468,817.40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经营业绩表
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12月30日
项 目 附注 2004年度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3年12月31日
收入:
债券差价收入 7(9) 17,691,924.15 -
债券利息收入 249,229,134.75 -
存款利息收入 6,421,465.39 191,422.74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68,746,008.03 552,884.88
其他收入 7(10) - 93,189.53
收入合计 342,088,532.32 837,497.15
费用:
基金管理人报酬 6(3) 30,090,510.90 38,458.52
基金托管费 6(3) 9,118,336.58 11,654.10
基金营销费 6(3) 22,795,841.72 29,135.24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33,652,087.20 -
其他费用 7(11) 986,037.94 59,777.65
其中:信息披露费 340,000.00 -
审计费用 100,000.00 -
费用合计 96,642,814.34 139,025.51
基金净收益 245,445,717.98 698,471.64
加: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 -
基金经营业绩 245,445,717.98 698,471.64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收益分配表
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12月30日
项 目 附注 2004年度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3年12月31日
本期基金净收益 245,445,717.98 698,471.64
加:期初未分配收益 - -
加:本期申购基金单位的损 - -
益平准金
减:本期赎回基金单位的损 - -
益平准金
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 245,445,717.98 698,471.64
减: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7(12) 245,445,717.98 698,471.64
期末基金未分配净收益 - -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四)、净值变动表
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12月30日
项 目 附注 2004年度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3年12月31日
一、期初基金净值 4,253,745,531.90 4,253,745,531.90
二、本期经营活动:
基金净收益 245,445,717.98 698,471.64
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 -
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245,445,717.98 698,471.64
动数
三、本期基金单位交易:
基金申购款 41,916,749,579.89 -
基金赎回款 29,557,422,185.40 -
基金单位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12,359,327,394.49 -
值变动数
四、本期向持有人分配收益 245,445,717.98 698,471.64
五、期末基金净值 16,613,072,926.39 4,253,745,531.90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五)、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的基本情况
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 135号
核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设立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批复》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2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4,253,745,531.90
基金募集期间:2003年12月14日至2003年12月28日
募集资金总额:4,253,247,721.00
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497,810.90
募集期间相关费用明细及节余: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
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与
本基金无关。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基本会计假设
本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遵守基本会计假设。
3.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1). 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编制,会计报表披露的
方式则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的编制及披露》进行编制及披露。
(2).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会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为2003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年12月31日。
(3).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债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同时按公
允价值进行估值监控。除此之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
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
平均摊销。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
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
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
产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计价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计价。
(6). 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
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
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无需单独核算应收
利息。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
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7).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
后各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待摊费用在实际发生时
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预提费用核算预计将发生的、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预提计入本期的
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预提费用在预计发生时入账。
(8).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①、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
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②、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并根据买入债券时溢价与折价的摊销数调整
后的金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③、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④、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
法逐日计提。
(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①基金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②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③基金营销费
本基金的基金营销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④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
计提。
(10).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
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
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
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单位面值1.00元固
定单位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
中支付累计收益。
(1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无。
4.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c)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
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1月12日宣告本基金2005年第1号收益支付公告,对本
基金自2004年12月14日至2005年1月11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
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6. 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1). 关联人、关系、交易性质及法律依据列示
关联人 关 系 交易性质 法律依据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提取管理费 基金合同
基金发起人 提取营销费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提取托管费 基金合同
基金代销机构 提取营销费
银行间市场债券成交通知单
买卖及回购交易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2004年12月21日之后)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2004年12月21日之后)
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2004年12月21日之后)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2004年12月21日之后)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银行间市场 成交通知单
(2004年12月21日之前)债券买卖交易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银行间市场 成交通知单
(2004年12月21日之前)债券买卖交易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2004年12月21日之前)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2004年12月21日之前)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07号文批准,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1日发布关于股东出资转让的公告。转
让后,天同证券、申银万国、方正证券和东方证券不再持有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的股权,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沸点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入成为新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关联方交易
①本报告期与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无。
上年度2003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年12月31日与通
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无。
②本报告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
关联人 买入债券 卖出债券 买入返售证券 利息收入 卖出回购证券 利息支出
中国工商银行 79,536,000.00 - - - 12,045,040,000.00 9,041,114.90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44,655,500.00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48,825,000.00 - - - - -
上年度2003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年12月31日与关联
方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无。
(3). 关联方报酬
①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33%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30,090,510.90元。(上年度2003
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年12月31日需支付基金管理费38,458.52
元。)
②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1%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9,118,336.58元。(上年度2003年
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年12月31日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1,654.10
元。)
③基金营销费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营销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营销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营销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再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营销费22,795,841.72元。(上年度2003
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年12月31日需支付基金营销费29,135.24
元。)
7. 基金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应收利息明细:
明细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利息 1,103,824.92 191,422.74
债券利息 39,139,543.64 -
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6,686,000.65 194,833.88
合计 46,929,369.21 386,256.62
(2).待摊费用明细:
明细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信息披露费 - -
审计费用 - -
合计 - -
(3).投资估值增值明细:
明细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债券估值增值余额 - -
合计 - -
(4).应付佣金明细:
明细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中银国际 -86,394.23 -54,434.00
合计 -86,394.23 -54,434.00
注:应付佣金余额均为本基金为券商代垫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5).其他应付款明细:
明细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应付银行间费用 42,760.00 -
合计 42,760.00 -
(6).预提费用明细:
明细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
审计费用
100,000.00 -
账户服务费 4,500.00 -
合计 224,500.00 -
(7).实收基金变动明细:
2003年12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明细项目 2004年度 至2003年12月31日
期初数 4,253,745,531.90 4,253,745,531.90
加:本期因申购的增加数 41,916,749,579.89 -
减:本期因赎回的减少数 29,557,422,185.40 -
期末数
16,613,072,926.39 4,253,745,531.90
(8).未实现利得明细:
本年度内和上年度内未实现利得无发生额,期末余额为零。
(9).卖出债券:
2003年12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明细项目 2004年度 至2003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成交总额 29,328,961,351.97 -
减:成本总额 29,264,457,524.58 -
应收利息总额 46,811,903.24 -
债券差价收入
17,691,924.15 -
(10). 其他收入:
2003年12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明细项目 2004年度 至2003年12月31日
发行期内基金认购款利息 - 93,189.53
(11). 其他费用:
2003年12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明细项目 2004年度 至2003年12月31日
交易所费用 415,127.94 59,777.65
银行间手续费 130,510.00 -
信息披露费
340,000.00 -
审计费用 100,000.00 -
其他 400.00 -
(12). 基金收益分配:
2003年12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度 至2003年12月31日
累计收益分配金额 245,445,717.98 698,471.64
8. 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的新发行债券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 数量 总成本 估值方法 转让受限原因 流通受限期限
04建行03(浮) 10,846,500 1,082,469,865.10摊余成本 未流通 050127银行间上市
(2)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1,274,700,000.00元,于2005年2月23日先后到期。该
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3)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形成
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682,900,000.00元,系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债券名称 数量 摊余成本总额 估值方法 转让受限原因 流通受限期限
04央票77 5,200,000 506,414,554.21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4
04国开20 10,000,000 999,207,890.43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5
04国开20 5,000,000 499,603,945.22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6
04央票39 2,000,000 197,478,244.98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11
04央票79 5,200,000 505,941,485.75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12
04央票43 5,100,000 502,534,048.86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12
04央票39 5,000,000 493,695,612.44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12
04央票73 5,100,000 497,533,811.57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13
04央票41 5,000,000 493,251,975.53 摊余成本 回购质押 2005-1-13
八、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
序号 资产组合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1 债券 17,845,948,717.87 75.88
2 买入返售证券 3,758,100,000.00 15.98
3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1,754,376,744.22 7.46
4 其他资产 159,424,690.03 0.68
合计 23,517,850,152.12 100.00
(二)、基金持有的卖出回购证券
项目 金额(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
卖出回购证券 5,957,600,000.00 35.86
(三)、基金投资组合剩余期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持有的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为175.93天,
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如下:
序号 剩余期限 占资产净值比例(%)
1 30天以内 -14.03
2 30天(含)—60天 11.86
3 60天(含)—90天 16.99
4 90天(含)—180天 57.69
5 180天以上(含) 26.89
(四)、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629,092,474.03 9.81
2 金融债券 8,967,555,006.34 53.98
3 央行票据 7,206,221,329.23 43.38
4 企业债券 43,079,908.27 0.26
合计 17,845,948,717.87 107.42
2、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
1 040217 04国开17 19,800,000 1,985,358,826.72 11.95
2 040222 04国开22 19,000,000 1,874,387,582.40 11.28
3 040220 04国开20 16,800,000 1,678,669,255.93 10.10
4 040403 04农发03 14,000,000 1,400,000,000.00 8.43
5 040705 04建行03 10,846,500 1,082,469,865.10 6.52
(五)、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
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
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元。
2、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其他资产 金额(元)
1 深圳结算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46,929,369.21
4 应收基金申购款 112,251,060.82
5 待摊费用 -
6 其他应收款 244,260.00
合计 159,424,690.03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和持有人结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和持有人结构
项目 份额(份) 占总份额的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140,279 -
平均每户持有基金份额 118,428.79 -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5,968,477,240.40 35.93%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0,644,595,685.99 64.07%
十、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项目 份额(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4,253,745,531.9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53,745,531.90
加:本期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41,916,749,579.89
减:本期赎回基金份额总额 29,557,422,185.4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613,072,926.39
十一、重大事件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无。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2月20日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4号文核准,决定免去尚健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6月5日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报经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沪金融工委干[2004]33号文和中国证
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66号文核准,我公司决定聘任姚毓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1月2日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报经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沪金融工委干[2004] 022号文和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37号文核准,我公司决定聘任李炳旺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章国富先生为公司督察长。
(三)、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无。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004年度
本报告期累计收益分配金额 245,445,717.98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共进行了11次基金收益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第1次:2004年2月11日;第2次:2004年3月11日;第3次:2004年4
月12日;第4次:2004年5月11日;第5次:2004年6月11日;第6次:2004
年7月12日;第7次:2004年8月11日;第8次:2004年9月13日;第9次:
2004年10月11日;第10次:2004年11月11日;第11次:2004年12月13
日)。
(六)、基金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
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100,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包
括稽查或处罚的次数、原因及结论,如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
情况:无。
(八)、本报告期间租用证券公司席位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无
2. 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席位供本基金证
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
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
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
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
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
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B.券商专用席位选择程序:
1)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等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席位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
价办法》,对候选席位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候选席位名单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汇总对各候选席位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进行讨论,
讨论确定候选席位名单;
3)候选席位名单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确定的候选席位名单,报董事会进行讨论,并最
终确定席位券商的选择;
4)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证券交易席位使用协议》,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 交易成交量及佣金情况:
(1).股票交易情况:
租用席 占总成交 占总佣金
券商名称 股票成交量 佣金
位数量 总量比例 总量比例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227,938.99 100%
合 计 - -227,938.99
(2).债券及回购交易情况:
占总成交 占总成交
券商名称 债券成交量 回购成交量
总量比例 总量比例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69,776,257.00 100% 21,484,800,000.00 100%
合 计 3,169,776,257.00 21,484,800,000.00
(九)、其他重大事项:
1. 基金成立事项:
本基金于200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中
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安现金富
利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发行公告》。并于2004
年12月31日在上述报纸上刊登了《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2.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2月21日发布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2004] 207号文批准。
本次转让中,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本公司20%的出资转让给上
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20%的出
资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本
公司2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原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本公司1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本公司2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
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转让并新增股东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为上海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上海广电(集
团)有限公司20%、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上海工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20%。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 修改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1月15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
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目前情况,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协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进行了
修改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4月6日发布公告,“华安特快”电子直销交易
平台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2)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5月18日发布公告,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
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3)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5月25日发布公告,新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
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4)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5月25日发布公告,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
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5)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6月4日发布公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除已代理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外,新增代理销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6)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7月13日发布公告,“华安特快”基金电子交易
业务增加兴业银行“银基通”资金结算方式。
7)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7月16日发布公告,“华安特快”基金电子交易
业务开通全国部分地区和城市“银联通”资金结算方式。
8)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7月20日发布公告,新增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为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9)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7月23日发布公告,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10)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7月23日发布公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已
代理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外,
新增代理销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11)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9月13日发布公告,新增交通银行为华安现金
富利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12)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公告,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
已代理销售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外,新增代理销售本公司管理的华
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
富利投资基金。
13)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1月18日发布公告,直销渠道开通华安宝利配
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14)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1月29日发布公告,新增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为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5. 其他重大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3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
基金基金契约》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
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定于2004年1月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2004年1月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2)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月14日发布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
规模和累计收益的公告。
3)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开放式基金默认收益分配方
式修改的提示性公告。
4)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1月18日发布关于调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首次申购数额限制的公告。自2004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包括机构
和个人)通过各销售渠道(中国工商银行除外)首次申购华安富利基金的
最低金额从原人民币5,000元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
前款所涉重大事项已作为临时报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上述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查阅方式如下: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
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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